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江南貢院。八月的溽暑蒸騰著數千號舍,空氣粘稠得如同凝固的墨汁。一位出身八旗的考生,正襟危坐在逼仄的號舍內,額上細密的汗珠滾落,也顧不得擦拭。首場《四書》題的文章已到了收尾的關鍵,他深吸一口氣,筆走龍蛇,將胸中醞釀已久的錦繡文字傾瀉于卷上。墨色飽滿,字跡工整,行文氣勢磅礴,他自己都暗暗喝彩。謄錄已畢,他小心翼翼地將試卷攤在狹小的桌板上,準備最后通覽一遍,確保萬無一失。
就在這心神稍定的片刻,他下意識地伸手去端放在角落的粗陶茶杯,想潤一潤干渴的喉嚨。或許是精神高度集中后的片刻松弛,或許是汗水模糊了視線,手肘不經意間碰到了杯沿!只聽“哐當”一聲脆響,半杯溫熱的茶水不偏不倚,盡數潑灑在那張剛剛謄寫完畢、墨跡猶新的試卷之上!
剎那間,時間仿佛凝固了。那考生臉上的血色瞬間褪盡,瞳孔因極度的驚駭而放大。他眼睜睜看著茶水迅速洇開,墨跡如同被扼住咽喉般扭曲、暈染、模糊一片。精心構筑的經義文章,轉瞬化作一團團難以辨認的污跡,字不成行,句不成章。數月乃至數年的心血,功名富貴的指望,仿佛也隨著那潑灑的茶水,在眼前蒸發殆盡。
“啊——!”一聲凄厲絕望的哀嚎從他喉嚨深處迸發,驚動了整個號巷。他手忙腳亂地試圖挽救,用袖子去吸,卻只讓污跡擴散得更快更糟。慌亂中,他瞥見矮屋的檐角尚有一絲陽光,情急之下,竟不顧考場規矩,沖出號舍,將那張濕漉漉、墨糊糊的試卷攤開在矮屋的瓦片上,祈求這江南八月的驕陽能迅速將它曬干,或許……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然而,命運似乎對他開了一個極其殘酷的玩笑。試卷剛在瓦片上鋪開,還未及陽光施展威力,天空驟然掠過一道巨大的陰影!一只矯健的蒼鷹,似乎被這突兀出現的“白斑”吸引,猛地俯沖而下,鐵鉤般的利爪精準地抓住了那張輕飄飄的試卷!
“不!還給我!”考生目眥欲裂,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喊,踉蹌著撲向空中。但一切徒勞。那試卷在蒼鷹爪下,如同斷線的紙鳶,被帶離了矮屋,凌空而起。更令人絕望的是,空中盤旋的其他幾只鷹隼也被驚動,紛紛撲向這突如其來的“獵物”。數只猛禽在半空中圍繞著那張試卷上下翻飛,利爪撕扯,尖喙爭搶。考生只能癱坐在地,眼睜睜看著承載著他全部希望與心血的試卷,如同風中殘蝶,被幾只巨鷹在空中肆意撕扯、破碎,化作漫天飛舞的紙屑。
巨大的悲慟過后,求生的本能讓他掙扎著爬起。他踉蹌著奔向監臨官所在的大堂,涕淚橫流,哀告著這不可思議的飛來橫禍,懇求監臨官格外開恩,補發一份試卷,讓他重寫。
大堂之上,氣氛凝重。監臨官和眾考官聽聞此事,無不驚愕,面面相覷。這等奇事,聞所未聞。然而,短暫的震驚之后,是程序性的冰冷。主事的監臨官在查清了事情經過后,無奈地搖了搖頭:“此事實在離奇,然科場自有法度。試卷既已交于你手,損毀遺失,皆由考生自擔其責。況且,”他頓了頓,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推諉,“本官翻閱典章,從未有因……因鷹叼卷而補給試卷之先例。此乃天意,非人力可違,本官愛莫能助。”
“天意?”考生癱軟在地,喃喃自語,眼中最后一點光亮也熄滅了。周圍有同情的目光,也有事不關己的冷漠,更有人低聲議論:“旗人素來喜換打獵,莫非真有因果報應?”這無端的猜測,更如一把鹽撒在他鮮血淋漓的心口。他最終被攙扶著,如同失了魂魄般,離開了這座曾承載無限夢想,此刻卻只余絕望的貢院。
看到這里,讀者可能會說,這都是瞎編的啥玩意,哪有這么離奇的事情。是的,當我初看到史料之時,也覺得不可思議,但史書的的確確如此記載的。
乃今年辛卯正科,江南場中狀元新號,有某旗生于謄正首藝后,不知如何,將杯中之茶潑翻卷上,一時驚慌失措,遂將卷子曬諸矮屋之上,適一鷹振翅而過,攝至空中,幾如紙鳶之臨空飛舞,既而四五鷹互相爭奪,將卷撕破。……本生號哭不已,求監臨官補給,監臨以向無是例,不允所求。……有謂旗人喜獵,故有是報者,安得獲是鷹而質之? ——(清)吳友如:《吳友如畫報》(下冊),上海古籍書店,1983,第10頁。
這位辛卯科江南鄉試旗生的悲慘遭遇,在明清五百年的科舉史上,竟非孤例。翻閱史料,試卷遭遇離奇“劫難”的故事比比皆是,甚至連老鷹叼走試卷的案例就多次發生。
康熙辛卯之前不久的某年,又一考生在明遠樓下領到試卷后,欣喜摩挲審視,忽一鷹從天而降,將卷攝去。該生大驚失色,趕緊向考官錢閣學求助。啟知錢閣學聽聞之后,認為這是冤孽在作怪,不但不不發試卷,還命令該生以后也不準參加科舉,以免遭到陰譴。
錢閣學謂此中必有冤孽,不然何若是之巧而且奇耶,諭令該生以后不必應試,免遭陰譴。 ——(清)吳友如等:《《點石齋畫報》,上海文藝出版社,1998,第1528頁
科場上的意外時有發生,且方式各種各樣。
唐代咸通四年(863年),太尉房綰之孫房珝,因為是權貴之家,已經內定名次,只需要完成考試即可。卻在謄錄環節突遭橫禍——屋頂落泥,不偏不倚砸翻硯臺,污損試卷!主考官雖看重其家世才學,且只推薦他一人,但最終也未能為他爭取到重考機會。
明嘉靖年間,會稽才子范春,首場文章謄寫完畢,答題非常順利,自以為解元唾手可得。不料忽然起了一陣飆風,試卷被卷走,無處可尋,最終他也只能投筆長嘆:“命也。”黯然離場。
咸豐戊午科(1858年),一名考生在交卷途中,雙手捧著試卷,邊看邊前行,沉浸于文章之中。忽一陣風來,將試卷吹走,愈吹愈高,如一匹白練,搖曳空中。那考生也只能望著空中嚎哭,卻無可奈何,而當時正值交卷的高峰期,諸多考生都見證者。
康熙辛卯年(1711年)江南鄉試,一名考生在上廁所,將試卷置于袋中掛于壁上,并叮囑鄰號幫忙注意看管(我們都知道科舉時,每個考號里面的有恭桶,從這條記錄來看,也有單獨設置廁所的情況)。這名考生上完廁所回來時,簾帳都完好,但試卷卻不翼而飛!監臨官派人嚴查,卻無沒有任何結果。詭異的是,不久后,這張卷子竟從空中飛落道西文場,落地時已經變成了兩截。該考生請求換卷,監臨官以認為“其中有鬼神,換卷無益”,五一拒絕了他,并令他出考場。
午后聞棠字號中聲甚嘩,知某號失卷,監臨遣官嚴查,遍查無有,詢之本生云,巳作二稿,因如廁,置卷袋中,掛壁上,布簾密釘,囑鄰號代看,歸而布簾如故,卷袋亦如故而中已空,詢鄰號生,其一弗知,一云,甫去,即有人似揭號簾者,語以號中人如廁,其人遂去,未見入號也。少頃,至公堂傳諭云:棠字號所失卷,已自空中飛落西文場,裂為二矣。此生求換卷,監臨某公曰:“其中有鬼神,換卷無益。”俟開門,令扶出。 ——(清)徐昆:《遁齋隨筆》卷下,載《筆記小說大觀叢刊》第十四編第十冊
當我們重新審視這些關于考場意外的真實記載時,看到的不僅是天意弄人的無常,更是一個龐大制度對個體命運的冷漠。制度的設計本意在于保證考試過程的“程序公正”(糊名、謄錄、鎖院),卻缺乏對考生個體遭遇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的關懷與救濟機制。一旦試卷在考生手中或交卷途中損毀遺失,無論原因多么離奇、過程多么無辜,責任和后果幾乎完全由考生個人承擔。
更令人齒冷的是“鬼神報應”論調的荒謬,面對突發的意外,掌握話語權的考官往往將其歸咎于考生個人的“冤孽”、“陰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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