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緬北四大家族中,白家是當地勢力最大、擁有最強大私人武裝和滲透地方政治能力,在果敢地區直接控制著多個規模龐大電詐園區的犯罪集團。白家犯罪集團對中國公民犯下了哪些滔天罪行?他們又是如何被中國公安機關摧毀的?
1
擁兵自固
犯罪資本豢養武裝力量
白家家主白所成,1949年出生于緬甸果敢,曾擔任緬甸撣邦果敢自治區主席,在任期間,大量委任家族成員以及門生舊部把持了當地要害部門,即使卸任多年,白所成仍擁有絕對的掌控權。
警方掌握的證據顯示,白家直接掌握的武裝力量約2000人,這些可以由白家自主掌控和調集的武裝力量,就成為金主們想要在緬北立足安身、電詐斂財的“敲門磚”和“通行證”。這條共生的黑色鏈條,將白家和金主緊密地捆定。
犯罪嫌疑人 潘某:(可以)大膽地對這些員工實施毆打,最終目的就是要求他們把詐騙做好。
短短幾年,迅速建立并發展起了百勝、蒼勝、騰龍、鑫百利等41個電詐園區。
2
踐踏人性
被黑色陷阱吞噬的“淘金夢”
實施懲戒的鐵籠、布滿血跡的地面,白家控制的這些電詐園區,對員工的處罰手段不僅極其殘酷還很系統化:
◆ 對于身處底層的電詐人員,動輒體罰打罵,轉賣交易;
◆ 對于技術骨干,如果拒絕配合開發新的詐騙技術,就會被關進鐵籠或“小黑屋”,斷水斷糧直至妥協;
◆ 對于管理層,若團隊整體業績不達標,組長則需承擔連帶責任,遭受身體和精神折磨。
電詐回流人員 廖某:在小黑屋里面打的我,反正七八個人一起打我,拿棍子、PVC管、鞭子都有,四個手指的指甲都給拔了,拿那個鉗子拔,后面就用菜刀剁了我兩個手指頭。
3
“拉人組”誘騙拐賣
我國公民前往
為了進一步擴大規模、攫取“黑金”,各詐騙園區都要組建專門的“拉人組”,以同鄉、熟人、好友等關系為媒介,以高薪還報銷所有食宿交通費為誘餌,以“背玉石、背手表”等話術為幌子,誘騙、拐賣大量不明真相的我國公民不斷前往或偷渡至緬北。
電詐回流人員 朱某寧:一個老鄉騙我去,他說背手表和玉回來就有兩三萬元。我就去了。到了邊境直接被綁過去賣了。他說干不出業績就把你賣了,要不然把你活埋。
4
電詐園區武裝看守強迫賣淫
倚仗白家武裝力量的庇護,恐嚇威脅、毆打虐待,不僅是各個電詐園區管理常態,也進一步助長了各種犯罪滋生。為了實現對底層詐騙違法犯罪人員敲骨吸髓,封閉的園區窮盡一切手段,打造所謂的內部“經濟循環”。
深圳市公安局緬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團專案法制組副組長 李娟娟:我們查到了一個組織(強迫)賣淫的一個場所,一共吸納了20多名中國籍的婦女在這里強迫賣淫,我們從閱卷的過程中也看得出這種絕望和對自由的一個限制。
深圳市公安局緬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團專案民警 鄭超:這些人員一旦被騙到園區后,就會被沒收所有證件、通信工具,會被斷絕一切對外聯系,被強迫地簽下欠條。
受害女性被武裝脅迫從事賣淫活動,并被強制至少做滿一年,或者上交3萬至8萬元不等的“路費”才能離開。這期間還輔以各種嚴苛規定隨時“罰款”,通過提高“路費”償還金額,或延長賣淫服務期限,最終實現對這些女性“無限期”的控制。
偷渡出境人員:要走的話就要給錢,我們沒有錢,又那么遠回不來。
偷渡出境人員:不接客的話就關小黑屋,每天門口有當兵的拿槍守著。
5
除惡務盡
中緬合作鏟除緬北電詐土壤
涉詐案件3.1萬多起、涉詐資金106多億元、涉賭資金超過180億元、制造和販賣毒品11噸,致我國公民6人死亡。
在公安機關現已查明的犯罪事實中,白家犯罪集團涉嫌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組織強迫賣淫以及販賣和制造毒品等十多項罪名。
來源:CCT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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