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昨日發布。《意見》指出,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承擔著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定分止爭、維護公正的重要職能。《意見》從總體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審判工作的領導、以嚴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審判工作支撐保障等六方面作出部署,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意見》提到,堅決貫徹黨中央關于審判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審判機關落實機制,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在審判工作中得到正確、有效執行。
《意見》明確,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各級黨委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嚴格落實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行政機關要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尊重司法權威。各級人民法院要自覺接受監督,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帶頭尊重和維護司法權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
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
《意見》提到,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涉黑涉惡、涉槍涉爆、故意殺人、制毒販毒、個人極端等重大惡性犯罪,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網絡暴力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完善各類案件中涉職務犯罪、黑惡勢力“保護傘”和其他違法犯罪線索的發現、移送、辦理和反饋機制,推進執紀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
在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意見》明確,依法嚴懲各類經濟犯罪,依法嚴懲貪污、職務侵占、行賄、受賄等腐敗犯罪。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適用財產保全和司法強制措施,避免對合法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完善在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產權、產品缺陷、環境污染等領域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強化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加強家事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司法保護
在加強金融審判工作方面,《意見》提到,依法嚴懲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非法集資、貸款詐騙、洗錢等金融領域違法犯罪,加強金融領域非法中介亂象協同治理,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完善數字貨幣、移動支付、互聯網金融、跨境金融資產交易等新興領域金融糾紛審理規則。
在民生司法保障方面,《意見》提到,加強家事、醫療、養老、就業、消費等民生領域司法保護,增進民生福祉。健全家事調查、心理疏導、判后回訪幫扶等家事審判方式,完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妥善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促進形成平等、和諧、互信的醫患關系。探索推進涉老矛盾糾紛的預警、排查、調解工作。依法維護平等就業和勞動權利,嚴懲惡意欠薪,及時兌現農民工勝訴權益,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司法裁判規則。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
完善未成年人“六大保護”聯動協同機制
加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備受關注。《意見》明確,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加強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保護幫扶。做好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協同開展專門教育、專門矯治教育,對主觀惡性深、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的,堅決依法懲治。深化推進家庭教育指導、社會調查、社會觀護等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聯動協同機制。
《意見》還提到,加強涉外和涉港澳臺審判工作。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和重點地區國際商事審判工作,完善與國際商事調解、仲裁的銜接機制,促進打造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優選地,推動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完善海事審判工作,合理布局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加強我國海洋權益司法保護。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司法措施。完善海外利益司法保護機制。加強僑益司法保護工作。
文/本報記者孟亞旭統籌/劉曉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