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市(司局)級以上公務人員涉嫌犯罪之審判,基本上實現了異地管轄。
?棗莊市中院今天一審公開宣判濰坊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劉建成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劉建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追繳在案的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
?如果能從身份犯擴張到凡在當地偵查或調查、檢控、審判可能有礙司法公正的,都實現異地管轄,那么司法無疑會大大增加公信力。
?嚴格來說,管轄方面“抓大放小”對其他級別比較低的公務人員、商界人士等也不公平。
?鑒于目前財力可能支撐不起偵查或調查的異地管轄化,但從檢控到審判階段應該盡可能先實現異地管轄常態化。
?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改變思路,“削皮實草”治不了貪官污吏,北歐的犯罪學或廉政學更有效果。
?當然,如果先在這種級別官員身邊配上廉政律師,或者由律師監督他們,那就事半功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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