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南理工大學在內網發布《華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資助體系實施辦法(2025 年修訂)》(下稱《辦法》)稱,整合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設置碩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按照三級標準發放。辦法適用于2025級及以后入學的碩士研究生。
該校多名即將入學的碩士研究生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稱,招生宣傳時學校工作人員和手冊中明確獎學金系“全覆蓋”,每學年發放1.8萬元或1.54萬元獎助學金,如今又改成分級發放,希望學校兌現招生承諾。
澎湃新聞記者于7月15日、16日先后聯系該校研招辦、研究生院、宣傳部等,均未獲得明確答復。7月16日,華南理工大學學校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研究生院已掌握學生反映情況,“具體應該會有一些舉措”。
華南理工大學推出碩士研究生獎學金新規,分為三個等級進行發放。本文除特殊標注外均為受訪者供圖
招生宣傳稱“全覆蓋”,調整為分級發放
外校保研至華南理工大學的2025級研究生新生陳岳(化名)稱,自己在2024年參加華南理工大學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期間,了解到了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學金“全覆蓋”的政策。
“我家里經濟條件不太好,正是基于學校承諾的獎助學金政策,綜合考量后才拒絕了南開大學、天津大學的預錄取通知,選擇了華南理工大學。”陳岳表示。
包括陳岳在內的數名同學向澎湃新聞出示了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冊》。資訊冊中第15頁對該校獎助學金體系進行了介紹:針對學制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學費為 8000元的碩士生,獎助學金為18000元/學年;學費高于8000元的碩士生,獎助學金為15400元/學年。
陳岳還向記者提供了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研究生招生線上宣講會的錄屏視頻。該視頻內容顯示,針對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該校老師宣講中明確提及“學費8000元的碩士生,助研崗位獎學金18000元/年,不評等級,且100%覆蓋”。
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冊內頁,“獎助學金” 板塊明確碩士生助研崗位獎學金按學費分為1.8萬和1.54萬元。
澎湃新聞在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的微信視頻號上檢索發現,2024年8月該校研究生招生線上宣講會的直播回放仍可查看。在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的專場直播中,學院老師在介紹獎助體系時明確表示:“助學金比例實現100%全覆蓋,碩士的獎學金達到1.8萬元每人每年。”
吳琦(化名)也是今年9月即將進入華南理工大學的準研究生。他向澎湃新聞表示,自己是在學院群老師轉發的文件了解到今年研究生獎學金辦法有所調整。據其了解,《辦法》是7月14日正式發布在華南理工大學校內網上。
吳琦向記者展示了該校《辦法》文件內容。《辦法》顯示,學校此次修訂旨在 “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的資源運行機制,優化以創新能力為核心的培養體系,提高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整合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設置碩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
該《辦法》自2025年7月9日起實施,適用于2025級及以后入學的碩士研究生。意味著今年9月入學的碩士研究生都在新規調整范圍之內。
《辦法》中稱,碩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設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共三個等級。特等獎學金2萬元,獲獎比例不低于12%;一等獎學金1.2萬元,獲獎比例不低于40%,二等獎學金1萬元,獲獎比例不低于48%。另外,文件注明,“當年獲得國家獎學金的碩士研究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不再發放學業獎學金”。
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研究生招生線上宣講會(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專場),招生老師稱該校助學金資助比例100%,碩士助學金為每學年1.8萬元。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視頻號直播回放截圖
校方稱已經關注到學生反映,律師稱校方應按承諾履約
為核實新舊政策差異,澎湃新聞在華南理工大學信息公開網查閱了該校于2020年9月發布的《華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資助體系實施辦法(試行)》。
該辦法第二章第四條規定: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的專業,由學校和導師〔院(系)〕合計發放 18000元/年?人;學費標準超過8000元/年的專業,由學校發放 15400元 / 年?人(導師〔院(系)〕發放部分由院(系)自定)。原辦法未設置等級劃分,明確為符合條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提供全覆蓋資助。
澎湃新聞注意到,新浪微博 “華南理工大學”超話中有不少2025級碩士新生表達訴求,希望學校兌現招生階段的獎助學金承諾。也有學生發帖稱,自己通過郵件向華南理工大學相關領導及部門反映情況,但均未收到答復。
針對政策爭議及后續處理,7月15日16時許,記者致電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工作人員稱,研究生獎助政策調整不屬于研招辦職責范疇,建議聯系學校宣傳部或研究生院,并提供了研究生院聯系電話。記者撥打該號碼后,接線人員表示“拒絕回答該問題”,建議聯系研究生院官方辦公室,具體聯系方式可查詢官網。
7 月 16 日上午,記者多次致電該校研究生院、黨委宣傳部及紀律檢查委員會,電話均未接通。當天上午,華南理工大學校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研究生院已掌握學生反映情況,“具體應該會有一些舉措。”
福建嘉禾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舟雄向澎湃新聞表示,大學與研究生之間系教育服務合同的法律關系,當初學校在招收研究生宣講中許諾的獎學金發放標準和方式,大學生們基于此選擇報考該校乃至學校最后的錄取,說明雙方對此已達成合意。這些招生宣傳手冊以及校方官網公布的網頁資料,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黃舟雄認為,校方應當按照承諾的內容履行。若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政策變更,相當于合同簽訂后的變更,需學生同意。如果學校為吸引學生報考而作不符實際的虛假宣傳的,則涉嫌欺詐。
有觀點認為,獎學金非合同義務,僅為激勵措施,學校獎學金政策調整屬學校自主權范疇。黃舟雄則認為,激勵政策應基于額外資金,不應損害學生原有利益。學校自主權需以不違反法律規定和誠信原則為前提。他建議,校方在招生前應明確政策,避免后續糾紛。學生應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需要時維權。具體到此事,黃舟雄認為雙方應通過溝通協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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