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娃哈哈集團現任董事長、宗慶后之女宗馥莉被3名自稱同父異母弟妹起訴,引發關注。
7月17日,據新黃河報道,杭州市上城區財政局工作人表示,“我們前期也接到了很多相關電話和投訴,我們一直在處理,已經有(成立)專班在介入處理,我們也希望盡快能處理這個事情。” 對于專班是否為上城區財政局牽頭,該工作人員表示,上城區財政局內部也只有個別人知曉,“不好給你更進一步的答復。”
此前娃哈哈方面向媒體透露,家族內部事務,與公司運營、業務無關,公司不會提供任何答復口徑或相關回應。工商信息顯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為杭州市上城區財政局下屬二級企業杭州市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起訴宗馥莉文書曝光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記者從香港高等法院獲取了原告方宗繼昌等三人的起訴狀原件。
圖:每日經濟新聞
該法律文書顯示,案件原告方三人分別為Jacky Zong(宗繼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繼盛),被告方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人)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人,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注冊的公司)。
其中四個重要信息值得關注:
第一,原告方宗繼昌等三人早已在2024年12月30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起訴狀。而彼時僅是宗慶后逝世后半年,意味著這場家族矛盾早已發生。
第二,法院在審閱原訴傳票、原告方及律師確認書、原告承諾書等證據資料后,發出了臨時禁止令。其中一份確認書為宗繼昌于2024年12月29日作出的,還有相關證據。
第三,“宗氏三兄妹”還要求宗馥莉在7天內履行四項告知義務,并已獲得了法院的支持,包括目前香港匯豐銀行的最新余額等。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據香港《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M條,為協助原告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其中被列為第三方)的訴訟提供幫助。
專業人士:所謂“三子女”香港信托賬戶可能不實
此前據媒體報道,自稱“宗慶后子女”的三人聲稱,宗慶后承諾為他們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置了信托計劃。
騰訊新聞7月17日從接近香港匯豐銀行處獲悉,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宗慶后,并未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該信托計劃。
一位在港為富豪人群提供信托服務多年的人士表示,一般來說,若是信托已經完成的話,高院的這份起訴書理應將香港匯豐旗下的信托主體列為被告。但上述起訴書中,并未提及任何涉及該信托的信息,起訴書也未將香港匯豐旗下的信托主體列為被告。
一位在港從事信托行業多年的律師表示,若是信托設立已經完成的話,信托旗下公司的賬戶資金往來需要獲得包括信托旗下公司的董事們在內的授權才可動用。委托人(設立信托的人)和受益人(獲得信托利益的人)通常沒有直接動用信托旗下賬戶的權限,除非信托文件中明確規定了他們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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