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積多大,誰能申請,怎么申請……7月16日,《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配售及封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施行,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認購、房屋配售及封閉管理等作出詳細規定。
誰能申請?申請條件全解讀
《細則》規定,申購家庭成員包括1名主申請人和若干名共同申請人。主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主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應作為共同申請人,主申請人父母、主申請人配偶父母、成年未婚子女可自愿選擇是否作為共同申請人,其他人員不可作為共同申請人。未婚(需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離異或喪偶的,可作為單戶家庭申購。各申購家庭的共同申請人不可重復。
對我市符合條件的無房家庭、住房困難家庭、其他工薪收入群體實行分類別、分批次保障。符合我市引進人才政策的,根據其家庭住房情況對應納入保障批次。
申請認購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申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家庭成員已享受過房改房等住房政策的,須按規定騰退原政策性住房;家庭成員正在享受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須按規定騰退;法律、法規、規章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優先保障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無房家庭:主申請人具有我市城六區戶籍;申購家庭成員在城六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申購家庭至少有1名家庭成員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且處于參保繳費狀態,或已在我市辦理退休。
如下住房困難家庭列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圍:主申請人具有我市城六區戶籍;申購家庭成員在太原市城六區人均自有產權住房面積低于13平方米;申購家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員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且處于參保繳費狀態,或已在我市辦理退休。
根據申購家庭的人口數量確定配售面積標準,單戶家庭以80平方米左右為主、兩人戶家庭以100平方米左右為主、三人戶及以上家庭以120平方米左右為主。
怎么申請?線上線下很簡單
《細則》明確,申購家庭主申請人可通過線上線下提出申請,在各社區設立的保障性住房申請現場受理窗口或登錄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網上平臺提交有關材料,由戶籍所在社區進行初審、街辦復審公示、城區人民政府公告。符合我市引進人才政策的,可按就近就便原則前往社區受理窗口或網上平臺提出申請。
取得申購資格后,在具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發布配售公告時,提出購房申請。
申購家庭須實名認證、誠信申報。
不同類型申購家庭應提供對應的申請材料。城鎮戶籍家庭申請時提供主申請人身份證件;各申購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各申購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材料;各申購家庭成員在城六區范圍內的住房情況證明;至少有一名申購家庭成員在我市社保繳費記錄;填寫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家庭誠信承諾書。
符合本市引進人才政策的,申請時提供主申請人身份證件;主申請人的婚姻證明材料;各申購家庭成員在城六區范圍內的住房情況證明;提供畢業證書或境外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填寫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家庭誠信承諾書。
房子咋選?搖號選房全攻略
《細則》明確,在市房產局指導下,由市保障房公司統一組織配售,按照“一項目一申購一供應”的方式進行。
具體程序如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配售前,由市保障房公司制定項目配售公告,向社會公布,配售公告中明確保障對象、房源情況、受理時間、受理程序等內容;取得申購資格的家庭,可按照項目配售公告中明確的房源供給情況和受理時限,向市保障房公司提出購房申請,并登記意向選房面積;市保障房公司根據申購家庭名單,依次設立無房家庭(第一檔)、住房困難家庭(第二檔)和其他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家庭(第三檔)三個檔,分檔進行搖號;申購家庭按照搖號確定的選房次序輪候進行現場選房,選定后現場繳納訂金,簽訂認購協議;申購家庭選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在規定時間內與市保障房公司簽訂購房合同,約定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時間等內容。
申請人在首次選房后棄購的,兩年內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購房申請;兩次選房后棄購的,五年內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購房申請。棄購后的房源,按申購家庭搖號順序依次遞補選房。
不動產登記部門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及時為保障對象辦理不動產分戶登記。房屋產權性質為“保障性住房”,不動產權證附記欄中注明“實行封閉管理,不得上市交易”。
如何退出?回購規則要清楚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嚴格實行封閉管理,包括準入、售后、退出管理等環節。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設定除購房貸款擔保外的抵押權,不得設定居住權。
購房家庭當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有如下情形:擅自轉讓、贈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用途;故長期閑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兩年以上;破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體結構;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細則》特別強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封閉流轉或回購方式退出保障。
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辦理不動產權證未滿五年的,原則上不得申請封閉流轉或回購。辦理不動產權證滿五年的,如確需轉讓、因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市的,應向市保障房公司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后可以封閉流轉或回購。
因回購或封閉流轉產生的交易稅費,按照相關稅收政策予以征免。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因繼承、遺贈、離婚析產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房產性質仍為保障性住房。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因繼承、遺贈、婚姻狀況變化等方式取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只能保留一套,其余的保障性住房施行封閉流轉或回購。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出現夫妻離異等情況,應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歸屬,獲得房產的一方不得再行申購。
對于未售、退出、回購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納入房源庫,重新進入配售環節,面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配售。
退出、回購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再次配售的價格應與回購價格一致。
申購家庭以瞞報信息、弄虛作假或采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資格的,取消其申購資格;已簽訂購房合同但未交付的,解除購房合同;已交付的,應按規定收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并由申購家庭承擔一切責任。禁止該家庭成員五年內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記者 賀娟芳 文/攝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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