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遼寧朝陽一暴走團與消防車、救護車“對峙”的視頻,引發廣泛關注。視頻顯示,一組穿戴一致、隊形整齊的暴走團,與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狹路相逢”。由于暴走團占據路中央始終不讓道,消防車和救護車不得已靠邊停下,等暴走團與車輛錯開后才繼續通行。7月18日,當地派出所回應稱,這是素養問題,會聯系暴走團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
據報道,當時兩輛消防車、一輛救護車是去執勤,而非緊急任務。但執勤車輛同樣需要避讓,既是規則也是常識。道理很簡單,消防車、救護車搭載的是生命安全,緊急情況隨時發生,因此任何人都不能給應急車輛添堵。暴走團為了保持氣勢、維持隊形,和應急車輛“硬剛”,和常識底線置氣,就是和生命安全爭先后,暴露出的是自私心理,是對規則的無視,也是對法律的挑戰。
為了健康暴走無可厚非,但頻頻占道乃至“霸道”,就“走錯”了道。近些年,暴走團屢屢引發爭議,或喊著震耳欲聾的口號、全然不顧他人感受,或占用機動車道乃至逆行、全然不顧造成的交通擁堵,既侵占公共資源,也擾亂公共秩序。2023年5月,河南鄭州暴走團在路過兒童活動區時,踢開護欄前行;2023年3月,遼寧一暴走團將探病男子攔在半路,竟然宣稱“讓病人先等著”;2017年,山東臨沂暴走團強行占用機動車道,最終釀成1死2傷的悲劇。如此任性暴走,不僅擾民,也走出交通安全隱患。
暴走團不守交通規則,一個重要原因是法不責眾。不少暴走團仗著人多勢眾“強占”路權,以為即便違規,執法部門也無法全體追究。行人和機動車輛難以出面協商,只能被迫忍讓;交警常常以規勸為主,確實起不到懲戒的效果。
暴走團“霸道”,絕不僅僅是“素養問題”。依據法律,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道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影響公共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或行為構成犯罪的,面臨的處罰則更重。暴走團越是覺得法不責眾,執法者越是要嚴格執法。特別是此次事件中,暴走團攔下的是應急車輛,性質更為嚴重。雖僥幸未碰到緊急任務,但不可能次次不緊急。如果再遇逼停,后果或不堪設想。
暴走團,重心豈能落在“暴”上?鍛煉不是暴走團“霸道”的借口,人多勢眾也不是違規“霸道”的護身符。對暴走團“頂撞”消防和救護車,不能“批評教育”了事。規則和法律不能為暴走團“讓路”,而是應該果斷攔住暴走團的橫沖直撞。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詹家樂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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