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A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行政判決書
本院認為,公安機關負有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進行認定并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職責。本案中,上訴人所轄派出所接到被上訴人報警后,依法受理案件并進行了調查取證。違法行為人王某、黃某等人的詢問筆錄、現場視頻資料、現場照片、被侵害人宋某等人的詢問、辨認筆錄、證人證言等證據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了2017年7月3日,王某、黃某等人向宋某等人投擲石頭、磚塊,持砍刀、耙子、鐵棍等工具對宋某等人進行毆打,致使宋某右耳膜穿孔及其他人員不同程序受傷的事實。上訴人對王某實施行政處罰,履行了立案、調查、告知、送達等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由此可知,
對于毆打他人的行為,只要該毆打行為足以造成對公民健康權的危害,就已經構成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而毆打行為造成的后果、毆打他人的方式、手段均為“情節”。
上訴人結合本案案情對王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行政程序并無不當。
上訴人并未將鑒定意見作為其作出本案行政處罰的證據,一審法院以上訴人違反《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規定為由,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并責令上訴人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理由不當,應予糾正。
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法規錯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A市V區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
二、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公安機關辦理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七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
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進行重新鑒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
當事人是否申請重新鑒定,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
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決定重新鑒定。
三、打架案件中,傷情鑒定意見并非作出治安處罰的必要證據
在打架案件中,只要打架人員實施了毆打他人的行為,不論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毆打他人的傷情輕重、行為方式、地點等只是作為從輕或者從重的情節予以考慮。如果公安機關并未將傷情鑒定意見作為處罰的證據,則不需要等待傷情鑒定結果,即可根據已收集的證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毆打宋某等人,造成宋某等人不同程度受傷,王某的毆打行為足以對宋某等人的身體造成傷害,構成毆打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而毆打行為造成的后果僅是處罰時考慮的情節。公安機關并未將被侵害人宋某等人的傷情鑒定意見作為處罰王某的證據,故不需要等待宋某等人的傷情鑒定意見,即可根據已收集的證據對王某作出行政處罰。
作者介紹
北京郭曉航律師
職務: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總部)高級合伙人、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務部副主任
教育背景:西南大學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碩士
工作經歷:曾在公安機關派出所、法制辦理、審查黃賭毒、打架等常見治安處罰、酒駕醉駕、刑事案件11年,辦理黃賭毒、打架等常見治安處罰、醉駕酒駕六千余件、刑事案件六千余件
擅長領域:黃賭毒、打架等常見治安處罰、酒駕醉駕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醉駕辯護、刑事辯護
業績:三十一起嫖娼、賭博、打架、酒駕行政處罰被撤銷、阻止下達、降低幅度,成功控告毆打他人、威脅人身安全兩起治安違法;多起醉駕、刑事案件不起訴、緩刑
公安行政處罰
工作經驗、成功案例介紹
公安機關工作經歷:
在公安機關派出所、法制工作11年,累計辦理黃賭毒、打架等常見治安處罰案件、酒駕醉駕案件共計六千余件,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
辦理的常見治安處罰案件種類如下:
1.賣淫、嫖娼
2.賭博
3.吸食、注射毒品
4.毆打他人、故意傷害
5.威脅人身安全
6.侵犯隱私
7.侮辱、誹謗
8.猥褻
9.(聚眾)擾亂單位秩序
10.(聚眾)擾亂公共秩序
11.尋釁滋事
12.阻礙執行職務
13.故意損毀財物
14.盜竊
辦理的常見交通處罰案件種類如下: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4.醉酒駕駛機動車
5.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律師執業期間:
律師執業3年來,辦理黃賭毒、打架等常見治安處罰案件、酒駕醉駕交通處罰案件共計78件,撤銷、阻止下達、降低處罰幅度共計31件,其中嫖娼行政處罰撤銷18件、阻止下達行政處罰決定4件、降低處罰幅度2件;賭博行政處罰撤銷4件、阻止下達行政處罰決定2件;酒駕行政處罰撤銷1件;成功控告毆打他人、威脅人身安全兩起治安違法。
成功案例如下:
(一)嫖娼
嫖娼行政處罰撤銷18件:
1.白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階段,行政復議機關撤銷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
2.郭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階段,行政復議機關撤銷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
3.李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李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4.姚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姚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5.黃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黃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6.高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高某某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7.趙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趙某某撤訴。
8.紀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紀某某撤訴。
9.張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張某某撤訴。
10.熊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熊某某撤訴。
11.崔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崔某某撤訴。
12.靳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靳某某撤訴。
13.鐘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鐘某某撤訴。
14.陳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陳某某撤訴。
15.懷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法院判決撤銷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
16.韓某某嫖娼案,行政復議維持,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韓某某撤訴。
17.代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代某某撤訴。
18.潘某某嫖娼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潘某某撤訴。
阻止下達行政處罰決定4件:
1.曹某某嫖娼案,公安機關擬給予曹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經過聽證,未對曹某某下達行政處罰。
2.田某某嫖娼案,公安機關擬給予田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經過聽證,未對田某某下達行政處罰。
3.鄭某某嫖娼案,公安機關擬給予鄭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后,未對鄭某某下達行政處罰。
4.顏某某嫖娼案,公安機關擬給予顏某某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后,未對顏某某下達行政處罰。
嫖娼行政處罰降低處罰幅度2件:
1.石某某嫖娼案,公安機關擬給予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經過聽證,給予石某某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2.劉某某嫖娼案,公安機關擬給予劉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經過聽證,給予劉某某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二)賭博
賭博行政處罰撤銷4件:
1.顧某某賭博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自行關撤銷行政處罰,顧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2.王某某賭博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王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3.張某某賭博案,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張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4.李某某賭博案,行政訴訟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李某某撤訴。
阻止下達行政處罰決定2件:
1.孫某某賭博案,公安機關擬給予孫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經過聽證,未對孫某某下達行政處罰。
2.萬某某賭博案,公安機關擬給予萬某某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后,未對萬某某下達行政處罰。
(三)酒駕
惠某某酒后駕駛機動車案件,行政復議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撤銷行政處罰,惠某某撤回復議申請。
(四)成功控告兩起治安違法
1.王某某被打案
王某某被劉某某、姚某歐打后,公安機關僅對劉某某作出行政處罰。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機關遞交對姚某控告書、要求對姚某進行治安處罰的法律意見書、證據。后公安機關認定姚某構成毆打他人,并對姚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2.萬某某威脅人身安全案
萬某某多次通過微信發送威脅韓某人身安全的信息。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機關遞交對萬某某控告書、要求對萬某某進行治安處罰的法律意見書、威脅的微信信息。后公安機關認定萬某某構成威脅人身安全,并對萬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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