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萬山
近日,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安排部署甘肅省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范圍、內容時間及工作要求,為普查工作的有序開展奠定基礎。
《通知》明確,此次農業普查對象涵蓋省內農村住戶(含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及鄉鎮人民政府,涉及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等多個行業。
普查內容聚焦農業生產關鍵領域,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鄉村發展基本情況及農村居民生活狀況等,旨在全面掌握甘肅省農業農村發展現狀。普查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數據。
在依法普查層面,《通知》強調需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普查對象須如實填報資料,杜絕虛報、瞞報、拒報等行為。各級普查機構將建立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強化追溯與問責,同時嚴格保密普查涉及的各類秘密及個人信息,未經批準不得對外發布數據。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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