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價格如同一只無形的手,左右著企業的興衰與消費者的選擇。而如今,一份重磅的價格法修正草案正攪動著市場的風云。
7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份草案共10條,主要涉及完善政府定價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健全價格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三方面內容。其核心目的之一,便是治理當下備受關注的“內卷式”競爭,重塑市場格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孟雁北認為,時隔二十多年,價格改革不斷深化,價格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需要完善基礎性法律規定。如今面臨的形勢、環境與上世紀末已大不相同,一些價格運行中出現的新問題需要在法律層面明確制度規則、豐富治理工具、提升治理能力。
價格工作不斷演進,一些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客觀上需要上升為法律制度,為做好價格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從修正草案的內容看,保持了價格法的章節框架穩定,集中修訂各方面共識度較高的內容,以修正案形式推進修法,可以凝聚最大共識,提升修法效率。”
直擊“內卷”痛點:完善低價傾銷認定標準
近年來,“內卷式”競爭在諸多行業愈演愈烈。從外賣平臺的瘋狂補貼,消費者能以“零元購”獲得商品或服務,到電商平臺上部分商家為了流量和銷量,不惜賠本賺吆喝,大打價格戰。這種惡性競爭不僅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秩序,更讓許多企業陷入生存困境。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郭麗巖指出,低價傾銷是一種惡性“內卷”,出現這種現象,將會導致相關行業企業利潤下滑甚至虧損面擴大,使企業在穩定生產經營和擴大就業崗位方面面臨更大壓力,這對居民家庭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增收也會造成不利影響。
現行價格法對低價傾銷行為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局限性。其構成要件較為復雜,適用范圍僅限于商品,適用情形也僅限于經營者自行銷售,難以完全適應如今復雜多變的市場形勢。
而此次修正草案對低價傾銷條款進行了完善,優化了其構成要件。判斷低價傾銷,一看手段,即定價是否低于成本,舍本銷售;二看目的,是否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同時,將適用范圍由“商品”擴大至“商品和服務”,新增了經營者強制其他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進行低價傾銷的情形。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韓偉分析稱,上述修訂優化了低價傾銷行為的構成要件:一看手段,即其定價是否低于成本,舍本銷售;二看目的,即其是否是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即經營者企圖通過低于成本的價格爭取顧客,占領市場,或者擴大市場份額,從而達到削弱甚至驅逐競爭對手的目的。由此,為加強監管執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撐。
例如,在一些服務行業,如美容美發、教育培訓等,部分商家以遠低于成本的價格吸引顧客,搶占市場份額,導致行業內其他商家被迫跟進,形成惡性循環。此次修正草案將服務納入規制范圍,有助于規范這些行業的價格競爭。
在電商平臺領域,一些大型平臺利用自身優勢地位,強制商家參與低價促銷活動,否則就對商家進行限流等處罰。新增的條款將此類行為納入價格法規制范圍,彌補了監管制度空白。
韓偉認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業也可能出現低價傾銷行為,如經營者在提供服務時以明顯低于成本的價格引流、排擠競爭對手,不利于維護市場價格秩序,需要予以規范。此外,修正草案新增了經營者強制其他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進行低價傾銷的情形,將推動其他經營者低價傾銷的行為納入價格法規制范圍,彌補了監管制度空白。
規范不正當價格行為:全方位出擊
除了完善低價傾銷認定標準,修正草案還在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方面進行了完善。
在價格串通方面,一些企業為了獲取更高利潤,暗中勾結,統一提高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此次修正草案的出臺,讓監管部門在打擊此類行為時有了更明確的法律依據。
哄抬價格行為在一些特殊時期,如自然災害后的物資供應、疫情期間的防疫物資市場等,時有發生。修正草案明確通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無正當理由超出成本大幅漲價等,哄抬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屬于不正當價格行為,將有力遏制此類亂象。
價格歧視現象也屢見不鮮,比如一些平臺對新老用戶實行不同價格,或者根據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地域等因素設置差異化價格。修正草案將“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納入不正當價格行為范疇,更好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張紅表示,隨著市場形勢變化和科技水平發展,出現了多種形式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為了制止這些行為,價格法修正草案完善了低價傾銷、哄抬價格、價格串通、價格歧視等認定標準。
孟雁北表示,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正常的價格波動是市場自身調節機制在發揮作用,但市場失靈則可能導致某一類商品或服務價格異常波動,因此,對市場價格的監管不可或缺。價格法是通過對市場價格行為的調整來穩定市場價格秩序,其中規范經營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是價格法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的核心制度設計之一。
對企業經營策略的影響:從價格戰到價值戰
對于企業而言,價格法修正草案的出臺意味著以往單純依靠低價競爭的經營策略將難以為繼。
在過去,部分企業為了迅速占領市場,往往采取低價傾銷的手段,通過壓縮利潤空間甚至虧本銷售來吸引消費者。然而,這種方式不僅損害了企業自身的利益,也破壞了整個行業的生態環境。
如今,企業需要重新審視自身的經營策略,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產品創新、服務提升和品牌建設上。
企業可以加大在研發方面的投入,推出更具創新性、更能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產品。一家電子產品企業,通過不斷研發新技術,推出具有獨特功能的產品,即使價格相對較高,依然能吸引大量消費者。
在服務方面,企業可以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消費體驗。一些高端酒店,通過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如定制化的早餐、貼心的客房服務等,提升了消費者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企業還需要加強品牌建設,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通過品牌的力量來提升產品的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郭麗巖表示,當前,在市場上部分同質化產品供給較多背景下,為爭取更大市場份額,部分企業通過擠壓供應商利潤等方式降低成本和商品售價,有的大企業通過拖欠賬款或延長賬期等方式擠壓小企業,此類“以價換量”的行為破壞了產業協作生態、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對于這種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擠壓產業鏈上下游供應商或同業競爭對手的行為,廣大企業要求開展整治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正因如此,積極回應群眾和企業的訴求與呼聲,修改完善“低價傾銷”認定標準,強化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規制,體現了法治政府的擔當與作為。
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公平的消費環境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價格法修正草案的實施將帶來諸多利好。
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消費者將享受到更加公平的價格。以往,由于市場上存在的各種不正當價格行為,消費者往往難以判斷商品或服務的真實價值,容易受到價格誤導。現在,隨著低價傾銷、價格歧視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消費者能夠以更合理的價格購買到商品和服務。
在旅游市場,以往一些旅行社可能會通過低價吸引游客,然后在行程中強制游客購物,或者提供質量不達標的服務。而現在,價格法修正草案的實施將促使旅行社規范價格行為,為消費者提供更透明、更合理的旅游產品價格。
消費者的選擇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障。當市場競爭回歸理性,不再被低價傾銷等不正當行為主導時,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自由選擇不同品牌、不同質量的商品和服務,而不是僅僅被價格所左右。
在購買手機時,消費者可以綜合考慮手機的性能、品牌、售后服務等因素,而不是僅僅因為某款手機價格極低就盲目購買。
價格法修正草案的出臺,猶如一場及時雨,直擊“內卷式”競爭的痛點,從多個方面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它將對各行業的價格競爭產生深遠影響,促使企業轉變經營策略,從價格戰走向價值戰,同時也為消費者營造一個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
在未來,隨著草案的進一步完善和實施,我們有理由期待市場格局將迎來積極的重塑,市場經濟將朝著更加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本文來源:綜合自網絡
監制:張倩
編輯: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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