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揭陽市委批準,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黨工委原委員陳燦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燦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濫發補貼,違規公務接待,違規公款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接受宴請、收受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同意將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為他人在工程款撥付、土地承包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陳燦陽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揭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陳燦陽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