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晚間,安妮股份(002235)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司進行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
經證監會查明,2015 年 3 月 2 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時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智能時代)、深圳市鵬程畫面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程畫面)、深圳市鑫港源投資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港源)收購了微夢想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微夢想)51%股權。2015 年 3 月起微夢想納入安妮股份財務報告合并范圍。
2015 年 3 至 12 月期間,微夢想通過虛構交易,確認了來自卓某、季某濤、 彭某斌、賴某超、黃某、章某,劉某香等 7 名客戶的銷售收入,導致安妮股份 2015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 1065.96 萬元,虛增利潤總額 876.22 萬元;占安妮股份當期利潤總額的 31.89%。
2021年4月2日,安妮股份收到廈門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安妮股份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廈門監管局對安妮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并對多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及罰款的處罰。
事實上,這已是安妮股份近十年間第二次因年報虛假陳述被處罰。早在2011年9月,安妮股份就收到過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被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張杰等4人被警告并分處3-20萬元罰款。經查,安妮股份2008年虛增營業收入6900.77萬元,虛增營業成本5291.63萬元,虛增利潤1609.13萬元。
自行政處罰下發后,股民索賠訴訟正式啟動,對于002235安妮股份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提示:在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間買入,并在2020年10月14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報名參加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組織的安妮股份個股索賠訴訟中來,可以向俞強律師團隊-程珊律師遞交索賠資料,股民也可以在小程序【俞強律師】上提交申請信息。
安妮股份索賠證據材料清單:
(1)索賠股票交易清單或股票對賬單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成交股數、成交價格、印花稅、傭金等。證券公司營業部需在每頁都蓋章或加蓋騎縫章。
(2)證券開戶證明,資金賬號及賬戶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廈門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235)是一家以互聯網應用與服務業務為主要領域和方向的綜合企業集團,是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安妮股份當前擁有四個主要業務,包括數字版權服務、數字營銷服務、商務信息紙品營銷服務、彩票營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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