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網發布《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其中,包括“設立寧波東方理工大學”,學校位于浙江省,辦學性質為民辦。
寧波東方理工大學鳥瞰效果圖
6月22日,寧波東方理工大學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該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根據寧波東方理工大學的招生章程,該校2025年只面向浙江省招生,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該校2025年實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類招生,大類招生中所含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方向)、電子科學與技術(集成電路方向)、智能制造工程、數理基礎科學。第一學年不分專業,進行通識教育、強化數理基礎、提升人工智能素養;在第一學年末開始選擇專業。學校所有專業采用中英文雙語教學。
在收費標準方面,寧波東方理工大學的招生章程介紹,該校學費標準:96000元/生?學年(學校為2025級本科生提供四年等額獎學金);住宿費標準:2000元/生?學年。
寧波東方理工大學公共科研樓
在資助政策方面,該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等),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無息借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據寧波東方理工大學官網介紹,該校是一所由社會力量舉辦、國家重點支持、省市共同建設的高起點、小而精、研究型、國際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學。學校注重基礎研究、突出前沿交叉、強化工程技術,形成以理學、工學、信息、商科為主,兼具特色人文社科的學科體系。
目前,寧波市政府選定校址并規劃用地總規模約2,300畝。校園位于甬江科創區的高教園區與制造業板塊之間。
虞仁榮教育基金會將投資用于大學基礎設施建設,并保障大學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國際交流等大學基本運營費用。在虞仁榮教育基金會提供的資金基礎上,已建立多方位資金籌措體系,包括政府支持、科研經費、辦學收入、社會捐贈、成果轉化等收入。
學校規劃十年內在校生規模為10000人,本科、碩士、博士比例為4:3:3。初期將與國內外知名高校聯合培養研究生。2022年招收首批研究生,本科生招生將在教育部正式批準設立大學后開始。按照師生比1:10組建師資隊伍,包括教研序列、教學序列及研究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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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承諾無償資助兒子女友留學給了近65萬元,二人分手后想要回,法院判了
又是一年畢業季,
留學是不少學生的選擇,
當一方出國留學,
另一方父母承諾無償資助,
分手后這筆錢要不要還呢?
浙江金華男子焦某某(化名)與福建福安女子蘭芝(化名)原是大學戀人,焦某某計劃本科畢業到國外讀研究生,焦母便多次游說“成績好、懂事、會照顧人”的蘭芝與焦某某共同赴國外留學。蘭芝表示無力負擔昂貴的赴國外留學費用,焦母以“無償資助”部分說服蘭芝及其父母。
留學期間,焦母共為蘭芝花費64.7萬元,兒子焦某某與蘭芝分手后,焦母將蘭芝告上法院,要求返還留學期間的所有費用。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獨家獲悉,法院判決,39.7萬元作為焦母對蘭芝的無償幫助,蘭芝可不予返還,另外25萬元屬不當得利,應予以返還本金及利息。
為方便照顧男友
男友母親說服女子留學
并承諾無償資助
焦某某與蘭芝在中國讀大學時為男女朋友關系。2016年到2018年,焦某某與蘭芝一起在國外留學。焦母稱,因前往國外學習和日常開支的需要,蘭芝在2016年-2018年期間,先后10次向焦母借款,折合人民幣659985.88元。2019年,焦某某與蘭芝分手后,焦母多次要求蘭芝履行還款義務,蘭芝拒絕還款義務。
蘭芝稱,前男友母親焦母考慮她成績好、懂事、能照顧焦某某在國外學習生活等,于是多次強烈游說她及其家人。蘭芝表示無力承擔出國留學費用時,焦母承諾由其無償資助部分。2019年焦某某與蘭芝分手后,焦母起訴。蘭芝認為,焦母自愿出資讓被告出國留學,焦母也從未說過是借款。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查明,焦某某與蘭芝在中國讀大學時為戀人關系,蘭芝因留學國外花費的費用為797354元,扣費蘭芝父母出資的15萬元,焦母實際出資647354元。
福安市人民法院 資料圖
法院查明,該案的轉賬行為發生在我國《民法典》實施以前,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法院審理認為,有關留學的學費和生活費安排是焦母主動提出的,焦母還對蘭芝說“幫扶你們走過人生的前一段路是我們為人母的責任和義務”,字里行間體現的是焦母對蘭芝的愛護、關懷和無償幫助。在焦母和蘭芝的微信聊天中,焦母有將蘭芝當做“一家人”,在聊天記錄中,焦母有主動請求蘭芝“要用錢的時候,打個招呼”“什么時候開始安排學費”“你最近生活怎樣?需要阿姨轉生活費嗎?有什么困難要及時告訴阿姨,阿姨不是外人”。
法院:
39.7萬為贈與
判決返還25萬元及利息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在長達兩年多的轉賬期間,焦母和蘭芝從沒有提及轉賬款的“借”與“還”問題,焦母、蘭芝雙方不明確甚至沒有關于借貸的意思,不符合借款合同成立要件。
根據法院查明,焦母轉賬給蘭芝的錢款有部分是源自金融機構的貸款,蘭芝及其母親曾經以轉賬支付給焦母的方式承擔過貸款利息。在蘭芝接替其母親支付貸款利息后,焦母還關心蘭芝“如果你在國外生活有點緊,需要用錢的地方多,你就不用給阿姨這個利息。”基于以上理由,法院不支持焦母主張她和蘭芝之間成立借款合同關系。
因焦母無償幫助(或贈與)蘭芝的費用金額約定不明確,法院綜合考慮被蘭芝留學國外的費用總額、焦母實際出資額、蘭芝與焦某某的關系情況等諸因素,依據公平原則酌定:焦母實際出資647354元中的397354元(相當于蘭芝留學國外的費用總額797354元的一半)作為焦母對蘭芝的無償幫助(或贈與),蘭芝可不予返還;其余的25萬元,屬蘭芝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不當利益,蘭芝應當返還焦母25萬元及占用該款期間的利息。案件受理費10400元,由焦母和蘭芝分別承擔一半。
律師:
大額資金贈與應訂立書面協議
如何避免類似的情況產生?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宇昊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口頭協議具備法律效力,但需當事人舉證證明協議存在。如果關于留學費用的承諾僅以口頭形式提出,且無證人、書面記錄或轉賬備注等佐證,主張方可能因舉證困難而敗訴。如果資金被認定為贈與,需符合《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贈與的要件;如果主張借貸,則需證明資金具有返還性質。實踐中人民法院常結合轉賬目的、備注和各方關系等綜合判斷。
孫宇昊建議,如涉及大額資金贈與的,則雙方應當簽署書面協議以明確金額、用途、條件和性質等內容,由雙方最終簽字并按手印。如有條件的,可以考慮公證的方式。此外,在轉賬時建議附言款項的贈與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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