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26日,甘肅省白銀市一名女子慘死家中,警方接到報案之后立即趕往現場,并對死者尸體進行勘察,受害人雖然致命傷口是頸部被銳物割裂,但其共有深淺不一的26處刀傷,上衣不僅被推至已經被切割的胸口之上,下身也是赤裸,并在女子體內發現了其他男性的體液,死狀慘不忍睹,除此之外,被害人家中部分財產也離奇失蹤。
雖說警方對此次案件及時保留了相關犯罪嫌疑人的證據,但由于當時偵查技術無法支持大范圍的搜查,再加上基因庫也并不完善,因此即便這次殘忍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還是無法成功逮捕歸案。
可令警方萬萬沒有想到,犯罪嫌疑人竟如此猖狂,自1988年起到2002年2月份,先后已經有11名女子遭到如此慘絕人寰的對待,其中年齡最小的僅有8歲,喪盡天良的犯罪嫌疑人手段一次比一次殘忍,即便是經驗老練的老警員,都無法直視死者的尸體。
可這起案件一直未破,不僅成了警方的一個心病,更是讓白銀居民人心惶惶。警方心里清楚,時間拖得越久,無疑給這個案子更添了一個難度,隨著偵查技術的提高以及基因庫的完善,在警方的努力下,這場跨越多年的變態殺人案件終于得以告破。
得知真相之后大眾更是義憤填膺,跨越14年的11名無辜少女被J殺,死狀凄慘,28年后靠DNA破案,真兇身份出人意料,竟然是白銀市工業學校學生服務部的老板。可罪犯被抓時不僅有著一份正經工作,生活美滿,兒子也已經是一名碩士。難道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對待就如此明顯嗎?
高承勇于1964年11月10日出生在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雖然那時家中并不富有,但身為獨子的他是父母畢生的期望,為了能讓孩子成才,在其他孩子早早就外出打工時,父母寧愿借錢也要供兒子上大學。
在如此高壓的環境下,高承勇并沒有考上父母所期望的大學,于是不顧孩子的意愿讓其復讀。此時已經對學習產生厭煩心理的高承勇,在父母如此逼迫下考得更差,認為期望被辜負的父母便內心各種不滿全都發泄在高承勇身上,年幼的高承勇在百般忍受中心態逐漸發生了變化。
1986年由于高承勇在外打工也沒做出什么名堂,父母又強行勒令他回來與已經相看好的張某結婚。從小被壓抑習慣了的高承勇同樣妥協了,可一次次在父母強行安排下,高承勇心理已經扭曲,陰暗想法漸漸萌生。
隨著孩子的出世,生活的壓力讓高承勇喘不過氣來。1988年5月26日這天,從外地打工回來的高承勇,在回家途徑白銀市的路上與一名白姓女子發生了爭執,爭吵落敗的高承勇對此極為不滿,想到自己不管做什么都要低人一等,心中怨憤在這一瞬間得到爆發,于是便偷偷跟著白某,到家之后將其殘忍J殺,這才發生了開頭一幕凄慘的死狀,隨后就立即跑回了榆中縣老家。
這一次的兇殺并沒有讓高承勇感到害怕,反而還激起了他心中暴戾的血腥,他非常享受自己掌控他人身體的感覺,同時聽著被害人不斷的求饒聲,讓高承勇的變態欲望得到滿足,認為只有這個時候才是主宰,能夠決定他人的命運。
也就是從這一次殺人經歷起,讓長期壓抑的高承勇得到放縱,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先后連續殘害J殺了11名女性,手段一次比一次殘忍,每次犯罪之后都會會老家,因此其家人也不知道生活多年的高承勇竟然是一個變態殺人狂。
直到2002年2月9日最后作案,由于當時警方的偵查水平已經得到極大的提升,擔心自己會被警方發現的高承勇帶著家人舉家搬遷。2015年高承勇憑借關系在白銀工業學校里面經營著一家小賣部,并將孩子成功培養為研究生,如今在國內一家科研單位工作。
2016年,警方一直對此次案件心有不甘,為了給被害人家屬一個交代,對這起白銀連環殺人案重啟調查,這次經過對全市DNA對比,終于在校內的小賣部將高承勇逮捕歸案。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承勇為了滿足自己的變態欲望,從而將11名無辜女性殘忍殺害,動機十分惡劣,手段極為殘忍,并給社會帶來了極其不好的影響,使得眾人人心惶惶。高承勇的此番舉動已經構成了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
而在此次連環殺人案件中,高承勇違背女性的主觀意愿強迫對方,并對其進行慘絕人寰的折磨,還將被害人部分身體割下。并且在滿足了自己的獸欲之后,還搶走了被害人的財產,因此高承勇同時還涉嫌QI罪、搶劫罪、侮辱及故意毀壞尸體罪,數罪并罰的他在2018年3月30日,被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或許在孩子那里,高承勇是一位好父親,不然也不會培養出一個研究生。可被他殘害的11名女子,同樣也是被父母捧在孩子的珠寶,曾經也對未來有過無限美好的期望,可在這期望還沒有正式實施之前,就葬送在高承勇變態心理中,即便高承勇被判以死刑,還是無法彌補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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