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英國首相蘇納克因未系安全帶向全國民眾道歉,并繳納500英鎊罰款。
不知道我們看到這樣的新聞會是什么樣的感受。
覺得蘇納克可笑?堂堂一國首腦,竟然因為區區小事而受罰,威嚴何在!
還是覺得不愧是法治?即使是首相在法律面前和普通公民也沒有任何區別。
如果秉持第一種想法,那么證明我們離現代國家還很遠。
前首相鮑里斯,也曾違反了疫情不能聚集的規定,擅自開聚會,受不了輿論壓力,被迫辭職。
英國作為最早一批確立民主制度的國家,憑借武力和貿易將民主和法治的種子撒向了世界。
澳大利亞總理駕駛橡皮艇未穿救生衣,引起軒然大波,因為性質與不系安全帶是一樣的。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在抗洪救災中被一名老大爺怒懟,說他耽誤了救災工作。特魯多最后只說了一句:今天真是不友好的一天。
人人平等體驗在何處?就體現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無論你什么地位,擁有多少財富,在法律面前沒有任何區別。你可能身處高位,但并不意味著你可以利用自己的位置為自己謀私。
洛克說:權力不能私有,財產不能公有,否則將進入災難之門。
在英國有一句耳熟能詳的諺語“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老百姓的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哪怕你是國王也一樣。
這句諺語還有一個典故:
十八世紀德國國王建立一座無憂宮。可是當他住進去的時候卻發愁了,有一次登高想要看看波茨坦全景,但是視線卻被一座磨坊擋住了,國王很掃興。他就派人去和這座磨坊主人商量,打算自己買下來后再拆了。沒想到這個磨坊主是個十足的釘子戶,堅決不賣。還說,這是祖上世世代代傳下來的,多少錢也不能賣。國王大怒,派出衛隊強行把磨坊給拆了。
磨坊主十分倔強,認為國王侵犯了自己的權利直接向柏林最高法院起訴。
和國王打官司,這原本是一場必輸的官司,可是讓人驚訝的是,柏林最高法院居然判決國王敗訴,不但要賠償損失,還判決國王在原地按照原樣重建這座磨坊。國王還真的執行了判決重建了磨坊。
數十年后,威廉一世和磨坊主都相繼去世,磨坊主的兒子繼承了磨坊,因為經營不善瀕臨破產,想要把磨坊賣給國王的兒子威廉二世。威廉二世當了解到這個判決之后,親筆給磨坊主兒子去信,給了他3000馬克償還債務,還勸他不要賣了這座磨坊,因為這關系到國王公正的形象。這段故事一直流傳到今天,無憂宮的磨坊還在,現在成為了國家司法獨立和公正審判的一個象征。
這樣的傳統是我們所缺少的,即使是以現在的眼光去看,我們也會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會覺得磨坊主不通大義,太自私了。
可是這就是法治的真正含義,法律保障了每個人的權利,在法律面前沒有例外。
在中國上千年的傳統中,當然也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思想。
最為代表性的例子是先秦時期,商鞅變法初期,太子犯了法,又不好真正懲罰太子,于是懲罰了太子的老師。商鞅也因此被太子懷恨在心,秦孝公死后,被報復。
但我們一般很少聽說皇帝犯了法,會如何懲罰的。“萬方有罪,罪在朕躬”這樣冠冕堂皇的話不過是欺騙老百姓的,能夠委屈自己下個“罪己詔”的也屬于少數。
在中國古代,皇帝本身就是法律。即使是官員犯了錯,是否懲罰他,也在于皇帝的意愿。
于是,我們就會看到在中國的各個地區,實質上存在著不同的小皇帝,各級官員往往只需要擔心上級檢查,而不需要擔心自己是否違背法律。
在清朝更是有民高官,先打五十大板的規定。如此一來,官員的權威自然是確定了,但是能否當個好官,全靠自覺。
而在這樣的氛圍中形成的文化傳統,還在影響我們。
當然,在現代社會,我國法律不斷完善,官員犯錯,只要被曝光,處理速度也很快。
但一般很少因為不系安全帶這樣的小事引起熱烈討論,甚至公開道歉。
我們可曾聽到過幾次道歉和引咎辭職的?
法治建設,任重道遠。
關鍵是如何讓法律深入人心,這需要一次次公開的案例來告訴民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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