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關于P2P網貸平臺委外“催收”到底合法不合法引起了社會的廣泛討論,有網友認為,如果這些他們委外人員真的合理合法的話,他們就不會因為當事人質問其身份信息就展開報復,更不會以惡意騷擾當事人的親屬好友、通訊錄、通話記錄里面的聯系人為要挾,強迫當事人償還法律上規定的無效債務,而我們認為這不是“催收”,而是一種變相的敲詐勒索,也是一種催收非法債務行為。
還有些網友認為,既然當事人借了P2P平臺的錢,就應該按時還款,不管這些P2P平臺的利率有多高,是不是無效債務,只要簽訂了電子合同就得按時償還,因為他們認為,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得履行合同規定的條款,但是,他們沒有說的是,到底是誰先違背了合同約定的。
甚至有些網友認為,我們既然按照法律規定的年化利率償還完債務了,他們就不應該將我們的個人隱私信息非法提供給身份不明人員,因為這些身份不明人員在催收的過程中不僅利用非法軟件和106短信服務商非法騷擾我們,更是在我們依法還清貸款之后,繼續利用虛擬撥號軟件對我們實施敲詐勒索,這不僅僅是刑事犯罪行為,更是一種挑釁中國法律和道德底線的行為。
河南的毛女士向我們反映,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時候借的“還唄”的錢,因為我查詢了我所有的銀行卡里,均沒有查到這些陌生人給我打電話說的債務信息,要說我真的借了“還唄”錢的話,我相信不管是微信支付寶、還是銀行卡或其他金融債務,總該有這筆債務存在的信息吧,但是,我查詢了我所有的金融賬戶以后發現,均找不到與這些陌生人催收的這筆債務有任何相關聯的線索。
我原本還以為,是不是我用手機查詢的不是很仔細或者說,用手機查詢存在遺漏信息什么的,于是,我就跑到我持有銀行卡的幾家銀行打印了我所有的銀行交易記錄,然后,我又找到我做會計的朋友,重新給我梳理了一下,結果還是沒有查詢到與他們催的這筆債務相關的信息,而這就讓我感覺到非常奇怪,要所說我是記性差忘記了在P2P平臺上申請貸款的事,但是,大家要知道,我們的金融賬戶產生的交易信息是不會消失的啊。
在我沒有查詢到任何相關的信息以后,我一直都在嘗試和這家P2P平臺客服的溝通,雖然我打他們的客服電話很多次始終沒有人接,突然有一天,我突然打通了他們的400客服電話,我先是用自己接到這些陌生人的手機號進行查詢,但經過查詢之后,這家網貸平臺客服告訴我查詢不到相關的債務信息,要求我提供身份證號再次查詢,于是,我就向他們提供了我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但經過查詢之后依然沒有相關的貸款信息,這就讓我更加的奇怪了,他們不是說我借了“還唄”的錢嗎?為什么就連“還唄”的客服都查詢不到我的貸款信息呢?
而經過我朋友的提醒,我突然想起來在2017年的時候,我好奇注冊過“還唄”APP客戶端,但是,因為他們沒有對約定的利率以及相關的風控催收沒有任何的擔當,甚至于還有網友投訴他們是高利貸,在申請借款的時候我猶豫了,也就沒有再繼續下去了,我一直都在想,是不是“還唄”將我的個人隱私信息通過非法出售或轉讓第三方身份不明人員,而這些身份部門人員在拿到我的個人信息以后,然后通過這些個人隱私信息給我虛構了一筆不屬于我的債務,因為我的個人隱私信息他們都掌握了。
所以,在他們催款的時候,不管是要求他們提供身份信息,還是要求他們提供我“欠錢”的證據,或者要求他們一個其所屬公司的基本信息,他們就會說我是“反催收”,說我是在違法,而我隨嘴問了他們一句話,非法獲取他人個人隱私行為,難道不違法嗎?難道非要將當事人當成他們心中所謂的“老賴”,但這些他們都沒有任何的證據,這才是我質疑“還唄”存在教唆身份不明人員對于路口進行封閉,這才是這些催收人員在催收的過程中不敢提供任何與P2P平臺相關的信息,更是因為他們是害怕被追究責任,才會在委外以后拒絕承認這些陌生的催收人員是他們委外的人員。
或許他們是知道這些所謂的催收利用非法手段的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犯罪,這些P2P平臺懼怕受到他們的牽連,才會如此吧,大家說我說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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