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皇室與勛貴多有聯姻,皇子的老丈人可以躍馬疆場,駙馬亦能執掌大軍。明成祖朱棣上臺后,為防止外戚竊據權柄,給國家帶來災禍,在削藩的同時,逮著外戚也是咔咔咔地一頓削。自宣德朝起,后妃出自寒門,駙馬充當吉祥物,已成為慣例。明朝的公主難嫁,也成為普遍現象。皇室如此,已經從實權派變成吉祥物的藩王,其姻親是否也一如皇室姻親,需要與權力絕緣呢?
明太祖之婿、安慶公主駙馬歐陽倫劇照
答案是肯定的!
宗室姻親受到的限制雖然較皇室姻親要小,卻也相當嚴格。儀賓與駙馬一樣,都屬于與權力絕緣的吉祥物。至于宗室成員岳家的情況,萬歷年間吉王朱翊鑾舅子張國珍受到的待遇,就足以說明這一問題。
張國珍是朱翊鑾王妃張氏的兄弟,吉王的嫡親舅子,原授帶俸衛指揮之職,也就是干領工資不當班的衛指揮。不過這位仁兄很有進取心,不但主動湊上去幫忙管操,還通過吉王向朝廷表示希望準許他正式負責本衛所的操練事宜。結果,明神宗下旨革去張國珍管操工作,讓他安心領工資便好。這是因為朝廷規定:武職與王府結親之后,不得借機謀求實職,在任者若想繼續任事,必須遠調五百里開外。
“(萬歷三十五年四月)乙未……吉府戚屬、指揮張國珍革去管事差操,仍令原衛帶俸。故事,武職與王府結親,不得營謀管事。見任附近者,輒調五百里外。原帶俸者存留,俟親盡乃許推用。張國珍希圖管操,吉府具奏。上命裁之。”(《明神宗實錄》)
受封龍陽王
朱翊鑾,生年不詳,為吉端王朱載均的庶次子,生母葉氏。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二月,受封龍陽王。
看到龍陽二字,估計大家伙腦海中蹦出來的第一個詞不是龍陽君,就是龍陽之好。畢竟在龍陽之好這個成語的加持下,作為中國第一男同的龍陽君實在太過有名。
據《戰國策》等史料記載,龍陽君是杰出的劍術高手和頗有手腕的外交官,但他最廣為人知的身份卻是:魏安釐王的男寵。此君憑借姣好的容顏,不僅幫魏王治理國家,還幫魏王進行心理疏導,與魏王處的如膠似漆,甚至還在后宮爭風吃醋,因擔心魏王喜新厭舊拋棄自己,借釣魚的機會對魏王選納美女一事表達委婉的抗議。魏王為安撫“美人”受傷的心,竟下令“有敢言美人者族”,實在是讓人大跌眼鏡。
不過朱翊鑾的王爵封號跟龍陽君沒有哪怕一絲一毫的關系,而是出自當時存在的縣名:湖廣常德府轄下的龍陽縣。
湖南漢壽縣,舊稱龍陽縣
龍陽縣始置于三國東吳赤烏十一年(248年),由吳壽縣(原漢壽縣)析置,屬武陵郡。北宋大觀年間,改龍陽縣為辰陽縣。南宋紹興三年(1133),復名龍陽縣,并一度升格為軍。元元貞元年(1295年),升格為州。明洪武九年(1376年),又降為縣。民國元年(1912年),龍陽縣更名為漢壽縣。
所以朱翊鑾的爵號,由現如今湖南漢壽縣的古稱龍陽縣得名。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月,帶俸指揮張國珍冊的姐妹張氏被冊封為龍陽王妃。結合其封王時間,及吉端王朱載均原配龍氏受封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二月,可以推測朱翊鑾大約出生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
大宗絕嗣,弟終兄及
嘉靖四十年(1561年)閏五月十八日,吉王朱載均薨逝,在位22年,享年40歲,朝廷賜謚曰端。吉端王朱載均共有五子,長子未名早夭,次子龍陽王朱翊鑾、三子長沙王朱翊鋋(音chan)和四子谷城王朱翊鉉都是庶出,只有最小的老五朱翊鎮為嫡子。
故朱翊鎮才是吉王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只是父王去世時他年僅8歲,還不到受封吉世子的年齡。嘉靖四十年九月,在其祖母馬氏的奏請下,明世宗特旨冊封朱翊鎮為吉世子,敕命他管理府事,也算是為其襲爵鋪平了道路。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十月,朱翊鎮年滿10歲,且已為父王服闋,明世宗命其襲封吉王,成為吉藩受封百余年來首位嫡出的親王。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兵馬指揮揭文魁女揭氏被冊封為吉王妃。
長沙太平老街
眼看著,吉王朱翊鎮長大成人,完成婚姻大事,即將開枝散葉走上正軌,不想竟噩耗突傳。
隆慶四年(1570年)十月二十九日,吉王朱翊鎮突然薨逝,在位8年,享年17歲,朝廷賜謚曰莊。
朱翊鎮僅僅成婚一年便去世,沒能留下一兒半女,吉藩大宗就此宣告絕嗣。吉藩上數幾輩都是一脈單傳,好在他爹吉端王朱載均給力,給小兒子留下三個哥哥當備胎,否則吉藩到朱翊鎮這里就要除國了。
大家伙同為庶子,序齒居長的龍陽王朱翊鑾脫穎而出,成為吉王的第一人選。因此朝廷在賜予吉王妃揭氏歲米二百石進行贍養的同時,于隆慶五年(1571年)四月,命朱翊鑾管理府事,確立其繼承人身份。
隆慶六年(1572年)四月,朱翊鑾正式由龍陽王晉封吉王。
朱翊鑾管理府事期間,還發生過一起與吉藩相關的案子。隆慶五年十一月,南直隸蘇州府所屬崇明縣百姓黃善述等上疏朝廷,宣稱本縣縣丞孫世良公正廉明,百姓對他多有仰仗,請求讓他繼續留任。吏部對此很重視,立馬派人去核實具體情況。結果發現此事乃是孫世良自導自演。
原來在此之前孫世良剛接到調令,被任命為吉藩奉祠正。縣丞為知縣的佐貳官,職秩從八品,多為恩拔、副貢、舉人出任。奉祠正為王府奉祠所(職責與太常寺類似)的主官,職秩正八品。連非進士出身、幾乎升職無望的縣丞,都寧愿放棄近在咫尺的升官機會,也不愿意出任王府官,可見宣德以后王府官的含金量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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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極度惱火企圖蒙騙上官的孫世良,請求將他樹為典型,對官場的黠狡之輩來一次嚴打。明神宗表示認可。
“吏部廉得其狀,請下世良于理。且言:‘近來黠狡成風,凡有司不得志去任,往往邀求無賴。詣闕奏保為吏者,既啖以目前之利,而又許為他日之逋主。為民者,既餌其目前之賄,而又冀為他日之憑藉。彼此煽惑以售奸欺,不一重處,恐將來效尤無所底極。乞行通政司,以后值奏保官者,先送兵馬司禁錮,候本部研鞫,如有前弊,必痛以法繩。’”(《明神宗實錄》)
諸子封王之爭
親王、郡王雖然都是王爵,但兩者的地位可謂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親王必然是藩王,有自己的王國體系,即便是宣德以后實權不在,依然可以躲進王府成一統。普通郡王身為本藩親王的小宗,權力更小不說,還要接受本支親王的約束。因此朱翊鑾一朝由龍陽王晉封吉王,那定然是春風得意馬蹄疾。可當他要盡為人父的責任時,卻傻眼了。
朱翊鑾共有五子,分別為:為庶長子朱常淳,庶次子朱常汶,庶三子朱常(氵算殳),庶四子早夭,庶五子朱常源。他晉封吉王時,《明實錄》沒提及其元妃張氏,估計在此之前已經去世,且沒留下嫡子。按照天順六年(1462年)親王有庶子不可續娶的定例,張氏去世后朱翊鑾沒有續娶。故庶長子朱常淳自動成為吉王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萬歷九年(1581年)四月,在朱翊鑾的奏請下,庶長子朱常淳得以受封吉世子。此時朱翊鑾還不足50歲,不符合《皇明祖訓》開列的“待王與正妃年五十無嫡,始立庶長子為王世子”條款,正常情況下朱常淳應當無法受封世子,估計是明神宗為他開了特恩。
世子冠服
朱常淳受封世子毫無爭議,畢竟事涉藩國傳承。但其余諸子想分郡王,就沒那么簡單了。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出臺的《宗藩條例》,及萬歷二年(1574年)條例補充條款的制約,即便朱翊鑾得以晉封吉王,可諸子依然只能受封鎮國將軍。
“《宗藩條例》:郡王進封親王者,本王郡爵不許補襲,以后世子世襲親王,次嫡庶子每世止照原封世次受本等官職。”(《明神宗實錄》)
萬歷十六年(1588年)三月,朱翊鑾上疏朝廷,為庶次子朱常汶請封。結果被禮部拿《宗藩條例》及萬歷十年(1582年)出臺的《宗藩要例》,劈頭蓋臉的一頓胖揍。
“甲申朔,吉王翊鑾奏請庶二子常汶改封郡爵。部議謂:‘宗室奏請名封,以《條例》、《要例》為則。吉王原封龍陽王,因嫡弟莊王無嗣,以庶兄繼襲。則《條例》所稱郡王進封親王,次嫡庶子止照本職不再進封者也。且事在隆慶六年,正《要例》所稱例后加封照世次改正者也。令王一子常淳已封世子,二子封鎮國將軍,法例俱為吻合。輒復違例妄請,似非所宜。’詔如議。”(《明神宗實錄》)
吉藩一向比較老實,朱翊鑾的奏請被否決后,默默地接受現實,不再跟朝廷糾纏。可及至萬歷時期,明朝已立國200年,很多藩國傳承久遠,由小宗入繼的親王,不單只有朱翊鑾一人。故此吉藩是消停了,可架不住有人為子孫利益計主動沖鋒陷陣,與朝廷糾纏不休,比如秦藩、沈藩。
秦藩是明代藩王之中世系轉移最頻繁的一支,200年間已發生過4次,最近一次入繼大宗的秦宣王朱懷埢(音quan)還是由鎮國中尉晉封。按照《宗藩條例》,朱懷埢的后代更無法封郡王,但歷代秦王不這么想。
西安大唐不夜城
萬歷二年(1574年),朱懷埢之子秦靖王朱敬镕,上疏為其弟輔國中尉朱敬(金勉)請封,被禮部一口回絕,《宗藩條例》補充條款正是針對秦藩出臺。萬歷十一年(1583年),秦敬王朱宜澏(音han),又上疏為叔父朱敬(金勉)請封,依然被打回。萬歷十三年(1585年),朱宜澏再次上疏,為胞弟朱誼漶,庶弟朱誼(上淄下夕)請封。這次終于奏請成功,朱誼漶被封為紫陽王,朱誼(淄夕)為鎮國將軍。朱誼漶晉封秦王后,又屢屢上疏為庶兄朱誼(淄夕)請封,終于在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獲得成功,朱誼(淄夕)被封為崇信王。
沈藩只發生過一次世系轉移,第四代王沈恭王朱詮鉦去世后,唯一的嫡孫朱胤榿(音qi)沒能等到襲爵便夭折,侄孫沈憲王朱胤栘由靈川王入繼。萬歷七年(1579年),繼任的沈宣王朱恬烄上疏為庶五子朱珵塏(音kai)請封,被朝廷打回。兒子沈定王朱珵堯襲爵后,多次上疏為幾個弟弟請封,甚至通過行賄手段,才在萬歷二十年(1592年)才做通明神宗的工作,可禮部咬著不放。沒奈何,朱珵堯在次年再次上疏請封,禮部再度駁回皇帝的意見。不過這次明神宗是鐵了心要晉封朱珵塏、朱珵埏二人。在他的堅持下,朱珵塏、朱珵埏于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分別被冊封為靈壽王和六合王。
憑什么秦藩、沈藩的請封能批下來,親緣關系更近的吉藩就不行?欺負老實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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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吉王朱翊鑾再次上疏為兩個兒子請封。他在奏疏中援引援引沈藩朱珵塏、朱珵埏,秦藩朱誼(淄夕)的實例,要求朝廷一碗水端平。
已經跟明神宗抬杠抬上癮的禮部,自然不會就這么輕易的讓朱翊鑾如愿。在對吉王請封奏疏的題覆中,禮部指出以朱翊鑾的情況,兩個兒子受封鎮國將軍才是正理,同時對明神宗脫褲子似的“不為例”瘋狂吐槽:
“今乃稱二子、三子已封鎮國將軍,應得爵級,特援沈王秦王事為據。二府事先經執奏,俱奉明旨后不為例。本王此請,前之有不應加之明例,后之有不許援之新旨,無一可者也。況禮有繼統不繼嗣之文,例無加恩再加恩之理。”(《明神宗實錄》)
然而明神宗的臉皮,在與文臣斗爭中已修煉有成。對禮部的吐槽完全無動于衷,表示吉藩系親支,關系更近,理應照秦藩之例授予朱常汶、朱常(氵算殳)郡王爵位,最后還不忘加上“不為例”。不知道禮部諸公看到這幾個字,有沒有被氣吐血。
禮科給事中楊天民動用封駁權,將皇帝的旨意駁回,并稱“秦沈改封,皇上已誤于前,豈容再誤于后”,要求遵照禮部部覆停止冊封朱翊鑾諸子。可明神宗執意不肯。
經過一番拉鋸戰,君臣雙方終于在三月二十七日達成妥協,準許朱常汶、朱常(氵算殳)晉封郡王,但只能受領鎮國將軍的歲祿,郡王儀仗、房屋、冠服等也照例免給,教授、典膳等郡王府屬員則由吏部銓選。如此一來,所謂郡王,也不過是個名至而實不怎么至的半吊子,不過也算是為子孫后代爭取到了一個世襲罔替的封爵。
“甲午……禮部題:‘吉王翊鑾庶第二子、第三子請政郡爵,節經科道參駁,三奉明旨準封。合無將常汶、常(氵算殳)準封為郡王,仍支鎮國將軍祿米。其儀仗、房屋、冠服等件,照例免給。至教授、典膳、民較等項,移咨該部銓選給撥。’報可。”(《明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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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禮部在兩天后又反悔,要求皇帝收回成命停止冊封,以免其他藩國“繼此而請”。一旦同意等于是打自己的臉,明神宗自然不會同意。
當年五月,冊封詔令正式下達。鎮國將軍朱常汶晉封德化王,夫人陳氏晉封為德化王妃;朱常(氵算殳)晉封福清王,夫人周氏晉封為福清王妃。
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朱翊鑾再次上疏為庶五子朱常源請封,禮部照例不予準許。而在國本之爭中敗下陣來的明神宗,也沒有了就此與禮部斗法的欲望,直接按禮部建議授予朱常源鎮國將軍之職。
阿越說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六月二十,吉王朱翊鑾薨逝,在位47年,壽數當在75歲左右,超越始祖吉簡王朱見浚,應當是吉藩最長壽的親王。
《長沙府志》對吉王朱翊鑾的評價極高,稱他:“醇懿樸茂,留心經史,養老恤民,隆師愛士,色溫氣和,飧粗服浣。”也即為人和善,不講究吃穿,體恤百姓,尊敬世人,堪稱賢王。是以他去世后,朝廷賜謚曰宣。
岳麓山禹碑
醉心于經史的朱翊鑾,在文學上有一定造詣。南北朝時的《南岳記》稱“南岳周圍八百里,回雁為首,岳麓為足”,岳麓山由此得名。傳說大禹曾登臨過南岳衡山,《吳越春秋》載“禹登衡山,夢蒼水使者,投金簡玉玉字之書,得治水之要,刻石山之高處。”南宋文士何致游南岳,在岣嶁峰摹得碑文,后請人翻刻于岳麓山顛。岳麓山禹碑一度遭掩埋,直到明代才重現于世,長沙知府命人傳拓各地,禹碑自此聞名于世。后世多有吟誦,吉宣王朱翊鑾有《禹跡亭》詩詞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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