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吃了他給的硝酸甘油才昏倒,他不給我吃藥,我能死了嗎?我不但上訴,我還有新證據,我非得弄個水落石出!”齊老太向記者說道。
這一幕讓孫向波頗為無奈,他想不通,他明明在最危急的時刻救了這個齊老太一命,毫不客氣說,如果沒有他,這個齊老太早就下去跟閻羅王報道了,現在命拿回來了,怎么還訛上他了?
整件事情還要從2017年說起:
那一年,畢業于沈陽醫學院的孫向波在沈陽市康平縣開了一家藥店,2017年9月7日,他如往常一樣開門營業。
剛開門沒有多久,就有一位滿頭銀發的老太太步履蹣跚走了進來,孫向波看到老太太走都走不穩,便趕忙上前攙扶。
待扶老太太進屋坐下后,他又耐心詢問老太太哪里不舒服、是來買什么藥的,得到老太太胸悶氣短的回復后,他便建議老人可以服用硝酸甘油緩解癥狀并給了她一片。
接著又按照他的判斷為老太量起了血壓,沒想到還沒量完,老太太就突然身體一歪躺在地上,沒有脈搏,沒有心跳。
那時的孫向波也顧不上其他了,畢竟救命比什么都重要,馬上開始給老太太做心肺復蘇,同時撥打了120。
幸運的是按壓了十分鐘左右,老太太的意識逐漸恢復,隨后便被救護車拉去醫院了。
不久之后,當孫向波還在為自己又救了一條命而感覺開心時,一張來自老太太家屬的律師函卻將他砸蒙了。
原來,那天老太太入院后被醫生診斷為雙側多發肋骨骨折、右肺挫傷等癥狀,光是住院就住了18天。
她的兒子在看了監控之后,便以老太太肋骨骨折為由向孫向波索要賠償。
孫向波得知其中原因后都驚呆了,作為醫生,結合老太太當時的情況,他很清楚,如果按壓的力度和頻率不夠,這個老太太根本活不了,出現肋骨骨折的情況也是醫學允許的。
不過對此,他只說道:“不感謝我可以,但要我賠償,這事就說不過去?!?/strong>
老太太家屬不以為然,2017年10月,他們將孫向波告上了法庭,他們認為孫向波需要承擔老太太12根肋骨骨折的過錯,并懷疑老太太突然心臟驟停暈厥與他給的那顆硝酸甘油有關。
同時,他們要求孫向波向他們賠償醫藥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傷殘賠償金額等共計數萬元。
2019年12月,當地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老太太突發心臟驟停與藥無關,監控也顯示老太太并沒有吃下那顆藥,而孫向波在急救過程中也沒有違反相關條例,故不承擔搶救過錯。
拿在孫向波手里的判決書還沒有捂熱乎,老太太一家的上訴就來了。
結果就是: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得到消息的孫向波在慶幸法律再一次維持了公平正義的同時也感慨:被這件事糾纏很痛苦,4年間,他被折磨得挺狠。
不僅自家藥店因此破產,他還從當初的因救人被稱贊到成為被告,時不時都要遭受外人的批評與指責。
不過,在他看來,一切始終都是值得的。
2020年11月5日晚上,接孩子的時候他再次遇到一位老人暈倒,他并沒有因為齊老太的事情受影響,依然選擇出手相助,幫助那位老人脫離了危險。
我想,這可能就是所謂的不求回報,不計得失的醫者仁心吧!
2021年8月20日,新版《醫師法》出臺,明確規定:醫師在公共場所自愿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這是為了保障最廣大人民的生命安全,更多的可能也是為了保證選擇救人的白衣天使不寒心吧!
對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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