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每個領導者都會按照優先次序的規則做事。
為什么?
第一,我們想當然地認為忙碌就意味著能取得成就。
其實忙碌并不一定等于生產力,忙碌不一定等于成就。
第二,要安排優先次序需要領導者不斷地超前思考,明白什么最重要,下一步應該做什么,以及每件事是如何和全局聯系起來的。
這項工作是相當艱難的。
第三,安排優先次序需要做一些讓我們不舒服甚至非常痛苦的事。
領導者就是攀上最高樹梢,仔細勘察全景,然后敢大聲宣布‘我們走錯樹林了的那個人。
領導者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局限在狹小的空間里。
有時他們需要重新定義這個空間的大小——或者將它放大。
領導者的首要責任就是定義現實。
這就需要“優先次序法則”。
作為領導者,所有事情都是清楚地擺在你眼前的。
帕累托原理(Pareto Principle):
在所有活動中,只要集中注意最重要的那20%,你就能獲得你付出努力80%的回報。
在評估優先事項時,我用的另一個指導原則就是三R法則:
必要的分內事情(Requirement)、回報效益高的事情(Return)和回報大的事情(Reward)。
任何卓有成效的領導者,都必須根據這三R法則來安排他們的優先事項。
1. 什么是你必須做的分內之事?
你的優先次序表必須要以非得你親自去做不可的事情為主。
我必須要做哪些別人不能或不會做的事呢?
隨著年紀變大,我發現這些事情也越來越少。如果我在做一些沒有必要的事,我就會停下來。
至于那些必須去做,但不見得非要我本人出面的事情,我會授權別人去做。
2, 什么能帶來最大的收益?
作為領導者,應該把大部分時間花在你最擅長的領域。
如果所做的工作正是自己擅長的地方,人們就會更有效率而且更加滿足。
理想情況之下,領導者們應該走出那些他們感到舒適的領域,而去那些可以發揮他們優勢的領域。
如果有人可以做你手中的工作,而且能做到你八成的水平,那你就應該將它交給他們去做。
如果別人可以承擔你的某些責任,或有潛力達到這個標準,那么不妨培養他人來承擔。
你能做到的事不一定意味著你必須要親自去做。
3,什么能帶來最大的回報?
許多東西會吸引我的眼球,但是只有少數幾件能吸引我的心。
人生如此短暫,你不能在一生中把所有喜歡的事都做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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