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建公墓為名,破壞并占用了我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還把盧氏使用了幾十年的宅基地弄成了一般農田!”近日,媒體收到一封來自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靈溪鎮柳莊村村民的聯名舉報信。
有人借公墓建設為名破壞占用村民土地
聯名舉報信中說:2021年9月,林孝宣等人以開發公墓為借口,帶著鏟車破壞了柳莊村村民的承包土地,謊稱與村民進行過協商,而實際上,其破壞農民土地的行為并沒有經過完整的行政審批手續,未經被占地村民的許可,更沒有進行過分文的賠償。2021年10月,林孝宣又派施工人員和挖掘機將山路以及路旁的林地破壞的面目全非,碗口粗的果樹都被砍伐。
林孝宣等人與村民盧興皆“協商”房屋拆遷事宜未果后,通過偽造行政許可手續、偽造合同等欺詐手段,使得村民盧興皆的祖宅(始建于1972年)遭到強制拆除。2022年11月2日晚,林孝宣又組織人員于山上偷偷施工,意圖在此破壞山地,被沿路村民權利主體許可,舉報至公安機關,其行為才被迫中止。
2022年11月3日,林孝宣伙同社會閑散人員一百余眾,派挖機意圖破壞盧氏六兄弟的菜園(宅基地門前自留地),80多歲的老大盧興旺和60多歲的老五盧興銳上前阻攔,被眾人推搡倒地后送醫,次日老大盧興旺就離開人世。看到此情景,村民紛紛勸阻才被迫中止。
舉報人一致認為,林孝宣等人肆意破壞山地、強制拆除村民祖宅和門前自留地的行為十分惡劣,態度十分囂張,理應受到法律制裁!望有關部門重視村民集體意見,對其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下面是村民們的簽名和紅指印。
(聯名信后村民們的簽名)
為什么一個七旬老人要鍥而不舍地舉報呢,因為祖輩時代的宅基地被認定為是一般農田,宅基地上面的一間房子還被強制拆除。
這究竟怎么回事呢?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居住了五十多年的老宅變身農田?!
舉報人之一盧興皆說,雖然是“林孝宣帶人強拆了自家房屋”,但是始作俑者卻另有其人。
他說的另有其人,說的就是“蒼南縣農村農業局”,因為農村農業局將他的宅基地認定為“新增農田”,并要求他拆除擅自“非法占用43.51平方米建設的一間兩層磚木結構的民房”,還申請了法院執行。
那么,盧興皆究竟是不是占用農田蓋房子呢?讓我們聽聽村民的說法。
村民們說,盧氏六兄弟的祖輩自清朝時期來我們村居住,生活繁衍至今已有三百余年,盧氏六兄弟都出生在我們村,生活在我們村。他們的祖輩在楊家井北山腳下居住,早先住的是茅草棚,后來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才建起磚木結構的房屋,每人一間兩層房屋供一家人生活居住。其中老三盧興皆的房屋(老門牌號46號)曾在多年前年拆除給柳莊石子廠作為通道使用,后來石子廠關閉后,2016年盧興皆又向村委會打了申請在原址上復建了一間兩層房屋使用,并沒有擴大房屋面積。
“幾兄弟連在一起的六間房屋,怎么有一間房屋的宅基地會變成農田,水泥地能變成農田?這真是天方夜譚!”
在2022年11月3日,林孝宣等人帶著100余名社會人員,開著挖掘機挖壞了盧家兄弟房前的菜地,并將80多歲的老人盧興旺推搡倒地,次日下午老人就去世了,還打傷老五盧興銳。
在這起非法強拆事件中,林孝宣等人行為之惡劣,態度之囂張,引起部門村民的憤怒,他們紛紛在盧興皆寫的反映信中簽名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的行為,表示憤怒之情。
(村民們證明盧氏兄弟在村里居住生活)
雖然村民們聯名舉報林孝宣等人的不法行徑,但是在相關部門的包庇縱容下,林孝宣并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2023年6月21日,林孝宣有恃無恐,再次帶領社會閑散人員,來到盧興皆兄弟的宅院前,試圖強行開挖盧家門前的自留地,在雙方沖突過程中,導致74歲的老人劉陳香(去世老人盧興旺之妻)倒地受傷,檢查結果顯示:L1、2椎體壓碎性改變,周圍滲出液為急性損傷。
其實,這一切,都與蒼南縣靈溪鎮柳莊村公益公墓項目有關。
1300多口人的村莊批建兩座公益公墓?
據了解,蒼南縣僅僅靈溪鎮建成投入使用中的公益性公墓就有9座,并且有一座鯉魚貢公墓就同樣位于柳莊村,柳莊村的人口據統計僅僅1300多口人。而尚未開始建設的“柳莊村公益公墓”規劃中的墓穴數量就達7000穴左右,很明顯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殯葬管理政策相違背。
據調查,柳莊村公益公墓的選址就在柳莊村楊家井附近的山腳下,原來是柳莊村石子廠。石子廠關閉后,這地方一直是廢棄狀態。
早在2016年10月,村干部和林孝宣達成協議,同意林孝宣在原石料廠改建公墓。同時以村委會名義向蒼南縣民政局遞交了《關于申請建公墓的報告》,不知什么原因在2018年8月8日又以鎮政府名義向民政局遞交了建公墓的申請書,同年11月,蒼南縣民政局下發“蒼民〔2018〕204號《關于同意建設靈溪鎮柳莊村公益性公墓的批復》”同意了建設“柳莊村公益性公墓”的申請。
據蒼南縣民政局殯葬管理科的章科長介紹,“柳莊村公益性公墓”的手續是齊全的,林業部門也有相關批復。針對2018年批復的手續至今已經四年多尚未開始建設公墓的手續是否還合法的問題,他表示: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他多長時間建成,所以手續仍然是沒問題的。
不過,調查人員發現在蒼南縣民政局下發“蒼民〔2018〕204號《關于同意建設靈溪鎮柳莊村公益性公墓的批復》”中第六項明確提到“公墓建設須在批準之日起半年內開工,到期未動工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注銷建設項目。”(編者按:難道這句話只是說來聽聽的?)
(圖:和申請書矛盾的會議紀要)
調查人員還發現柳莊村在遞交給民政局、鎮政府的會議紀要中造假明顯。會議紀要的記錄時間是2018年8月21日,而以鎮政府名義向民政局遞交建公墓的申請書日期為2018年8月9日。
申請書的時間是2018年8月8日
針對會議紀要的問題,有村民代表明確表示:村里說是要整修河道讓大家來開會,誰來發50塊錢,會上順便說了林孝宣要建公墓的事,但是并沒有要大家舉報表決是不是同意建公墓,而且村里是讓大家在空白的會議紀要上簽字的,上面是什么內容,他們并不知道。至于會議紀要上說“林孝宣已經投資了幾百萬”,“這幾百萬在哪里投資的,村民一毛錢也沒有見到”村民們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第 9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 ”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柳莊村公益性公墓只能對柳莊村的村民提供。那么蒼南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對于“柳莊村公益公墓是批復給靈溪鎮政府的,他們有權利決定給哪個村建設”的說法無疑是荒謬的。 《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中有關用語的定義如下:鄉村公益性墓地,是指在農村建立的、向當地村民提供的非營利性公共墓地。充分說明了農村公益公墓占用的是農村集體土地,故而只能放本村去世的村民,而不能安放村民以外的居民遺體或者骨灰。
土地使用權歸屬眾說紛紜
盧興皆老人表示:自己已經70多歲了,這個老宅院見證了自己的出生和生活,自己的兩個兒子和兩個姑娘也都是在這里出生和生活,只是后來他們上學才去了外地。
“我們弟兄幾個的宅院每人一間都連在一起,現在農村農業局說我的是一般農田,我很是不理解,但是告到哪里也沒有打贏!”
據了解,在蒼南縣農業農村局21年6月18日向其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他自行拆除于2016年建設的一間兩層房屋,并“退還非法占用柳莊村集體土地43.51平方米”
在此之前,林孝宣曾多次找他說要占用他的宅基地并可以給與他補償,但是他不同意,后來就出現了被舉報給農業農村局的情況。
(圓圈中的水泥宅基地被農業農村局和國土部門認定為農田)
收到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后,他申請進行了復議,但是農業農村局依據一張字據斷定他的土地是集體的,后來還說他的宅基地已經是一般農田了。
這張字據是2013年12月和當時的采石場簽訂的,當時采石場占用了村民的土地,還要從這里通車就和村民簽訂了一個協議,但是這協議書當時并沒有給村民,采石場說隨后發給大家,但是并沒有發。
后來他們提供給農業農村局的時候,下面出現了一行手寫小字:山地513平,宗祠邊另加宅基地等字樣。就這樣農業農村局認定他的宅基地和土地都賣給了采石場,已經不屬于盧興皆的了。
對于這樣的說法,盧興皆氣憤不已,我的宅基地是在2009年在蒼南縣建設局盧孔寶的主持調解下與采石場達成協議,約定我拆除涉案房屋產生的宅基地租賃給采石場做運輸通道,期滿后由我自行恢復原狀。在2016年2月,我向村委會和滬山社區遞交房屋重建報告后,照原來的樣子建成一間磚木結構房屋居住至被強拆的。
盧興皆聘請的律師也表示:當事人盧某和采石場簽訂的是用益物權有償處分,因此宅基地的法律性質并沒有改變,有國土資源局出具的航拍圖足以證明。蒼南縣農業農村局卻認定為一般農田系明顯錯誤,其目的是為舉報人林孝宣量身定做的。2016年2月盧興皆已經向村委會、社區打了建房報告,村委會認定情況屬實,滬山社區管委會也批復“請有關部門給予批準重建”,但有關部門一直沒有給予答復不是當事人一個人的錯。
“現在看來,有關部門沒有對盧興皆的建房申請予以答復,很有可能有人從中作梗,因為林孝宣在2016年也開始申請建設公墓了!”當地一位消息靈通人士表示。同時他還表示:自2002年起,村里的石子廠就陸續從村民手里征地,“價格是每平方米10元,水田每平方30元,果樹按大小不等賠償,地材開采完地的所有權歸元賣主”
即使盧興皆真的和采石場簽訂了買賣宅基地的協議,因為林孝宣不是柳莊村村民,這個協議就是無效的,甚至可以說是違法的,蒼南縣農業農村局對一個違法的協議進行肯定,并依據這一違法的協議書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很荒謬!”
為了核實到底盧興皆的宅基地屬于什么性質,調查人員來到蒼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見到了辦公室的盧主任,他表示:如果航拍圖上顯示的不是房屋,那盧興皆后來蓋房的行為是違法的,至于土地的性質需要到資規所看航拍圖,到了資規所又說需要到行政執法局去看。但是行政執法局負責這一工作的同志不在辦公室,等到下班時間也沒有回來,詢問其聯系方式也沒有能如愿,只好離開。
昨日,七旬老人盧興皆向調查人員表示,他將再次向蒼南縣紀委、蒼南縣民政局和蒼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遞交了聯名舉報信。
那么他的這一次舉報能不能得到正確的對待、公平的處理呢?我們拭目以待!(文/圖 趙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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