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我們,設為星標,精彩不失聯
藝術與商業交融
畫廊①:往昔歲月
2022年,全球畫廊銷售額共計372億美元,甚至超過了在大家眼中“一錘值千萬”的拍賣行銷售額,如此能掙的藝術機構究竟是從何演化而來的?
The Art Basel and UBS Art Market Report 2023
回溯歷史,文藝復興時期各行各業都由“行會”把控,此時藝術家們只有成為行會注冊成員,才有資格成立自己的作坊、雇傭學徒、接受教堂或貴族贊助人的工作委托制作藝術品。此時,教會、貴族等委托工作的贊助方作為藝術品最后的藏家,與藝術家之間是一種雇傭關系,他們決定著藝術品的題材、媒介等各要素。同時,這種委托創作的模式讓藝術品不會經過展覽、銷售等環節,而是直接從藝術家手中去到藏家手中。
讓·德·布雷 (1627-1697,荷蘭),《哈勒姆圣路加行會的理事》,130 cm × 184 cm,布面油畫, 圖片來源: 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
15世紀末16世紀初,“Academy”(藝術學院)這一全新組織體系的建立讓藝術家們的地位顯著提升,行業也逐漸擺脫了“行會”的把控。隨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藝術品的商品屬性被顯著加強,出現了畫店代銷藝術家作品的形式,藝術家們將作品送到畫店,畫店老板以全新的藝術品經銷商的角色開始活躍在藝術市場中,對作品進行售賣。藝術家的創作也因此從藏家的意志中解放出來。
讓-安東尼·華托(1684-1721,法國),《熱爾尚畫店》,163 cm × 308 cm,布面油畫, 圖片來源: 夏洛騰堡宮
到了18世紀,巴黎的一位藝術品經銷商格桑(Edme-Fran?ois Gersaint)首次編制了詳細的作品目錄和藝術家傳記提供給客人,這些先驅性的運作和銷售方式使得藝術品經銷商成為了藝術市場上的主導者。很快,西方邁入現代工業社會,藝術市場的結構也隨之悄然變化,人們對于具有文化和美學價值的藝術品的追求,使得現代畫廊作為一種獨特的制度形式,在19世紀的法國應運而生,集展覽、收藏、銷售于一體的畫廊取代了僅具有代銷功能的畫店,開始成為公開陳列美術作品以供人鑒賞的主流場所和現代藝術交易的主要場所。
皮埃爾·奧古斯特·雷諾阿(1841-1919,法國),《舞者》,142.5 x 94.5 cm,布面油畫,圖片來源:國家美術館(華盛頓)
保羅·杜朗-盧埃爾(Paul Durand-Ruel)作為巴黎一家畫廊的老板,在印象派畫家們不被傳統學院派接受的窘境中,從1870年開始無條件資助莫奈等印象派藝術家,保障他們的生活,支持他們的創作,并不斷在展會中展示、推廣這些新派藝術家的作品,最終在1886年的紐約,美國藝術協會組織的展覽中,印象畫派終于得到了世界的認可。他因此成為了第一位欣賞并支付費用支持先鋒派藝術家發展的畫廊主。自此,現代畫廊獨特的運營模式——“代理制”逐步形成了。
克勞德·莫奈(1840-1926,法國),《花園里的女人們》,255 cm × 205 cm,布面油畫,圖片來源:奧賽美術館
下一期,我們就將講述畫廊“代理制”的運作方式及相關內容。
出品人: 董瑞
視頻:遲正寧
撰文:遲正寧
版式設計:劉宇翔
審校:小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