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法院執法公正廉明是出了名的,在當地好評如潮。為此,本網對此做了走訪了解。
我們就拿沈陽市民劉貴銀的一樁案子作例證。劉貴銀的小兒子在1995年一起交通事故中被車撞成植物人,并于幾年后去世。劉貴銀稱此事不僅給他本人經濟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其子是被人為導致成植物人并死亡,他含冤多年且維權無果,其精神受到無法彌補地巨大傷害。 另外,劉貴銀還稱自己因兒子之事多次舉報沈陽市沈河區交警隊、法院、檢察院及鐵西區某派出所等公職人員違法違紀、包庇袒護肇事者,攔訪截訪,打壓報復。
事實真的如劉貴銀訴述的一樣嗎?經了解,劉貴銀所訴與事實不屬,其真實情況而是其子劉養勝確實因橫穿馬路被北方航空公司車輛所撞,但是交警部門不存在偽造肇事現場,包庇肇事者的行為,交警全部出警過程都有現場照片和出警記錄為證;沈陽463醫院醫生在接到患者后第一時間即進行了搶救,搶救過程都是按醫院規定的流程進行并采取了積極地相應措施,不存在劉貴銀所說的北方航空公司個別領導收買醫生,使用違規藥品造其子成植物人的情況。
劉貴銀起訴至沈陽市沈河區法院,沈河區法院經調解依律判決給劉養勝醫療費合情合理,雙方當時都是認可并簽字畫押的;但不知何故,劉貴銀后來卻反悔了,并多年上訪。劉貴銀多年上訪給當地政府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并導致相關部門浪費大量人力物力,甚至每年國家舉行各種活動、各種會議期間,他都要到北京進行上訪,提出無理無據超出賠償標準的賠償要求,這些信訪部門都有記載。至于劉貴銀所反映的自己上訪,前后七次被拘押,導致自己家財產受到損失,家中又被盜等情況,經了解,此事都是劉貴銀一口之言,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但針對劉貴銀這一情況,沈河區法院還是認真耐心對其講解有關法律依據,并積極按國家相關賠償政策與劉貴銀協商處理。
據了解,沈陽沈河區法院在執法過程中,秉公執法,一心為民,在當地有口皆碑,劉貴銀案子只是一個例證。每個合法公民都有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但絕不允許部分人為追求個人利益為所欲為,甚至把法律當兒戲。一起正常的交通肇事,由于沒能滿足個人的一己之私,并不斷的到各級政府、各級部門違規上訪,無中生有、誣陷公職人員,給社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就不應該了。
沈陽市沈河區法院耐心聽取群眾意見,執法為民的工作作風,順民意,贏民心。(供稿:吳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