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古代文學這門課的論文,我剖析了《杜十娘怒沉百寶箱》,認為杜十娘在跟李甲從良前,其實也沒全然信任他。她沉掉的百寶,又何嘗不是她逢場作戲從男人們那里哄來的——他們之中,肯定有喜歡她不亞于她喜歡李甲的人吧。
而李甲如果沒有遇到十娘生了從良的心,也只是為她破產失信的N多恩客之一。所以,十娘的心死和身死,與愛情關系不大,是敗壞到極點的人性把她摁死在滔滔江水里。
今晚重讀這篇故事,又有新感思。從馮夢龍行文來看,十娘在李甲之前,從未以從良為由誆人錢財,那么歡場事歡場畢,就算不得什么問題。反倒是李甲花了十娘那么多錢,還背信棄義,甚至把她賣給一個姓孫的老嫖客,這種臟破無賴的行徑,倘若豬狗有知,都會唾棄。
三言兩拍里,太多男女情、人鬼怨,但大抵都圍繞一個“信”字打轉。盛世還是亂世,人和鬼都活得太難,太缺安全感,被現實規訓得很難為一個人一段情生死以赴,但信義卻是一個人最基本的體面。
于是,流傳于世的大眾文學,必須幫大家代償和圓滿。愛不愛,其次。說話算數不算數,才要命。
杜十娘的遭遇中,難得的一個講信守義的人,就是李甲的兄弟柳遇春。他是少有的真正祝福過十娘姻緣和前程的人。劇終,十娘在那邊送了他價值一百五十金的厚禮,還凌波而來,痛陳他好兄弟李甲不是個好人的真相。
年輕時不理解為何十娘的恨(沉寶)與謝(饋贈),都要以黃金標價。現在我明白了。
杜十娘早在中年之前就明白:能讓那個負心人心疼悔恨的,只是黃金珠寶吧。那我在自沉之前,務必先沉了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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