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了個問題,校園暴力校園霸凌的主要責任方是社會國家,校長老師,還是施暴學生的家長呢?
畢竟,在大同大成雙語學校霸凌事件中,貌似處罰最重的就是學校方(不管其中有沒有背鍋的現象)。畢竟一個校長、一個副校長,包括主管的班主任和生活老師都受到了辭退,估計以后找工作都有些困難。
但霸凌者,包括其家長,都沒有受到太多的懲處。讓人產生這個疑惑,也是在情理之中。
但我認為:霸凌的根源在哪里,責任方就在哪里!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問題。
一個學生的品性,除了自身因素,最大的影響就是在家庭。
家長的疏于管理,家庭的不和諧、家庭教育的缺失,乃至于家長的言傳身教,都有可能導致孩子不良情緒的產生,無論是霸凌、自卑、自虐,都是與其密切相關的。
比如我們熟知的李天一,家長的溺愛和縱容,就是導致他犯罪的根源;
又比如西安音樂學院的藥家鑫,撞人后不及時施救,反而用刀將被害者捅死,其根源就在于家長的暴力管教,讓他心生畏懼。家長的暴力管教,就是導致他犯罪的根源;
還有很多的案例,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是孩子成長的根本,如果家庭的土壤出了問題,培養出一朵“惡之花”也在情理之中。
故此,想要杜絕霸凌事件的發生,還是需要從以下三點做起:
一、家長們加強對孩子的關注,用科學的手段育兒;
二、老師和學校加強監管,及時將不良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
三、加強立法,加大懲處力度,增加霸凌者的犯罪成本,使他們無法用“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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