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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上海對話”——藝術開啟未來高峰論壇(以下簡稱“上海對話”)于本周在上海中心隆重舉辦。作為浦東新區培育多年的品牌文化活動,“上海對話”開創了自貿區文化產業融入上海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的實踐樣本,成為文物藝術品行業一張重要的“上海名片”。
第八屆“上海對話”——藝術開啟未來高峰論壇 現場圖
本屆論壇立足“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堅持開放性、專業性和互動性原則,嘉賓圍繞“在新時代格局下,傳統傳承創新與文化交流互鑒的可行路徑探索”、“論藝術博覽會如何構建藝術品市場資源要素集聚,以推動上海加速建成國際重要的藝術品交易中心”、“從全球經驗與未來趨勢看浦東在布局藝術品拍賣產業中的機遇與挑戰”三大主題進行討論并建言獻策。
第八屆“上海對話”論壇環節
上海對話始終堅持把脈市場風向標,自首屆論壇以來,多個國際國內權威藝術指數選擇這一國際性的行業交流平臺首發。今年,這些重磅藝術指數將再次如約而至,其中包括國際藝術市場權威信息引領者Artprice的《2023 全球超當代藝術市場》,國內極具行業影響力的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的《2022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統計年報》,以及雅昌藝術研究院的《雅昌指數:2023年上半年藝術市場報告》。同時,現場發布的《2023上海自貿區文化產業藍皮書》將“全景式”呈現自貿區文化板塊十年發展歷程。
藝術市場指數發布,Artprice《2023全球超當代藝術市場》
藝術市場指數發布,中拍協《2022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統計年報》
藝術市場指數發布,雅昌藝術研究院《雅昌指數:2023年上半年藝術市場報告》指數發布
藝術市場指數發布,《2023上海自貿區文化產業藍皮書》
2013年至今,上海自貿區年文化貿易額已由最初的5億元增長至350億元;操作的文物藝術品進出境貨值累計千億級;單年總件數也從2013年的不足百件發展至2022年的6320件(套)。隨著全國唯一社會文物管理綜合改革試點在上海啟動,上海自貿區文物藝術品產業平臺的制度創新探索從“小步走”升級為“快步跑”。這也意味著上海作為中國藝術市場的“排頭兵”已經步入高質量發展的階段。
“上海自貿區十周年”文物藝術品進出境累計貨值突破千億紀念儀式
隨著藝術市場的快速發展,大眾藝術普及度的不斷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瞄上了藝術的商機,版權問題這時也隨之浮上水面。但由于我國的基本國情,對于版權的保護和防范意識十分薄弱,甚至連藝術品的版權究竟歸誰所有都難以明辨。以下的藝術品版權常見問題匯總或許能幫助大家理清一些思路;同時,上海自貿區作為藝術品版權規范的先行者也提供了新的解決方案和突破性的引領措施。
藝術品版權常見問題匯總
Q:藝術品的版權都歸作者嗎?
A: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藝術品的版權首先歸屬于作者,但是有約定的要根據約定來確認權利的歸屬。比如,藝術家受托創作了作品,并旦在協議中約定著作權歸屬于委托人,那么這件作品的版權就不屬于作者了。所以,藝術品的版權井不一定歸作者所有。
Q:兩位藝術家合作完成一件藝術品,它的著作權歸誰所有呢?
A: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創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兩位藝術家創作的作品內容相互依存不能分割,那么這個作品的著作權由兩位藝術家共同享有。如果作品內容可以獨立使用,分開成為兩位藝術家獨立創作的作品,那么每位藝術家可以擁有他獨立創作部分作品的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組合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Q:購買了藝木品后是否同時獲得其著作權?
A:藝術品創作完成后產生著作權和物權兩類權利,購買藝術品行為中發生轉移的是物權,同時著作權中的展覽權也隨著物品的轉移而轉移。但是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仍然歸原來的權利人所有,所以僅僅購買藝術品本身并不意味著購買人獲得藝術品的著作權。
Q:藝術品的版權能否隨作品一起購買?
A:藝術品的版權可以隨作品一起購買。著作權由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類權力構成。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這部分權利由創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財產權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等,購買版權時受讓人獲得的是這些財產性權利。
Q:藝術品的衍生品開發是否需要獲得授權?
A:如果藝術品的版權仍然處于保護期內,那么基于藝術品的衍生品開發需要獲得授權。衍生品的開發類似于二次創作,一般情況下會涉及到原作的復制權使用問題。復制權屬于著作權的財產權,這類權利的保護期限是藝術家有生之年及身故之后的50年內。如果涉及多位藝術家,那么保護期是最后一位藝術家身故后的第50年。因此,在開發相關衍生品之前需要確認其版權是否仍處在法定的保護期內。
Q:藝術品如何進行版權保護?
對藝術品的版權進行保護可以考慮為其進行版權登記。根據藝術品具體的表達形式,對應版權法中的分類進行申報版權登記,取得作品登記證書作為版權歸屬的初步證據,可以為藝術品的版權維權保護帶來很大便利。
Q:什么是“普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
A:為深人貫穿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在國家版權局的支持下,上海市版權局提出了進一步支持浦東新區探索版權領域具有突破性、引領性的措施。“著作權行為發生地” 作品登記是其中一項具有突破性的措施,是指著作權人除了向其所屬地的著作權主管部門提出作品登記申請外,還可以向作品創作地或者傳播地的著作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方便作品就近辦理登記。
Q:對申請“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的相關主體有何要求?
A:“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的申請主體,應當是注冊在浦東新區的法人,實際運營滿五年以上,經營情況良好,沒有重大失信記錄。
作品的著作權人應當是國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地區)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其作品與浦東新區法人發生創作或傳播行為,其中,傳播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授權使用、展覽、交易等行為。
Q:“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對作品有何要求?
A: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中除軟件以外的各類作品都可以申請“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該作品不得在國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辦理作品登記。
Q:申請“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A:《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書》;《作品說明書》;《權利保證書》;作品樣本;作者、著作權人、浦東新區法人身份證明;權利歸屬證明文件;國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地區)著作權人與浦東新區法人發生作品創作或者傳播行為的證明文件。
Q:符合“著作權行為發生地”政策的證明文件主要有哪些?
A:國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地區)著作權人氣浦東新區法人發生作品創作或者傳播行為(發表、授權使用、展覽、交易等)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委托創作合同、展覽合同、授權使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中應當明確作品名稱、著作權人、作品創作或傳播地點、期限等符合《合同法》基本要求的內容。
Q:“著作權行為地”作品登記有什么便利之處?
首先,國內其他省市(港、澳、臺地區除外)權利人在浦東新區開展創作與傳播關聯行為,可以直接在上海進行作品著作權登記,無需返回其所屬地,為權利人提供著作權登記的便利。
并且,“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提供了“一站式”、“一攬子”的著作權確權服務模式,方便浦東新區關聯法人對其在本地開展活動中涉及作品的權利進行初步確認,一定程度上幫助其防范著作權侵權風險。
此外,作為先行先試制度創新實踐,“著作權行為發生地”作品登記案例可獲得更多社會關注度及傳播度。
*以上圖片由“上海對話”提供
出品人: 董瑞
撰文、版式設計:Tina Xu
審校: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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