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去世后,他的遺產并沒有馬上被分配處理,而是一直等到1981年,中央辦公廳才找到了毛主席的女兒李敏,跟她商談遺產分配問題。當時李敏只淡淡地說了一句,我只要爸爸留給我的那一份。那么毛主席究竟給李敏留下了多少遺產呢?在民間有一種說法稱,毛主席去世后,他留下了上億的遺產,那么這又是真是假呢?
接下來的內容,讓我們來一探究竟!
1918年,毛主席通過李大釗的介紹,擔任了北京大學圖書館的一名管理員,這也是毛主席人生中第一份可以領取到報酬的工作,當時他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是八塊大洋。
其實這筆錢相對來說并不算少,因為民國時期的一大洋相當于現在的400塊錢,這也意味著,當時毛主席在北大當圖書管理員,每個月是可以領取到3000多塊錢左右的工資,這筆錢完全是夠生活的。
要知道當時民國時期的老百姓,尤其是那些從事苦力勞動的老百姓來說,他們每個月累死累活的工資,也僅有一兩塊大洋,也就是相當于400到800塊錢,顯然北大圖書管理員的這份工資收入,在當時也算是一筆比較豐厚的薪水了。
此外在國共第一次合作之后,當時毛主席還在國民黨內工作,所以國民黨當時也曾給毛主席支付薪水,當時的工資報酬是每個月120塊大洋,可以說這筆薪水還是非??捎^的。
當然了,隨著國共第一次合作破裂后,毛主席也失去了這份工作收入,之后毛主席帶領著大家打擊日寇,又帶領著大家打解放戰爭,在這期間,毛主席都是沒有工資可以領的,所以一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后,毛主席才又有了正式的工資條。
1955年,咱們國家開始對公務員進行了報酬制度的改革,當時是按照公職人員的職位來劃分等級、制定報酬,毛主席作為國家領導人,同時他還是國家軍委主席,所以按照這份工資制度,他當時的工資應該是每個月600塊錢。
當時周總理制定的工資標準,一共是劃分了24個等級,每往下一級,工資就會自動減少50塊錢,這樣算下來,到最后一級的時候,工資就只有幾十塊了。
不過這份工資標準卻并沒有獲得毛主席的認可,因為毛主席覺得這樣一來,社會上的貧富差距就會太大了,是不利于國家團結、人民團結的,因此周總理又拿出了一份新方案,這份新的工資標準中,每個級別的工資差距明顯縮小了,雖然毛主席看后還是有些不滿意,但他卻還是同意執行了。
不過毛主席雖然是領取最高級別的工資,但他卻主動提出了降薪,所以最終他每個月只有404.8元的工資,這份工資標準從1955年開始執行,一直到1976年毛主席去世,在這20多年里,他一直每個月只領取400塊出頭的工資。
說起來當時老百姓的平均工資也就幾十塊錢,毛主席的這份工資標準并不算少,但大家別忘了,毛主席可是國家主席,而且他的這份工資也不是他一個人花,每個月都是存在多筆固定開銷的,因此實際上這400多塊錢的工資,完全是不夠用的。
當時毛主席身邊的管家吳連登曾經不止一次地表示,毛主席的工資有些“太少”了,當時毛主席每個月的固定開支有:房租84塊錢,兩個女兒的學費60塊錢,照顧妻子姐姐的生活補貼每個月30塊錢,還有黨費10塊錢,以及冬天里的每個月30塊錢的取暖費。
此外毛主席的日常飲食,包括他抽煙喝茶,這些費用也都是從工資里面出,再加上家里面的日常生活開銷,這些都是很瑣碎的費用支出,說白了就是每天指不上什么時候就需要用到錢,因此這400多塊錢的工資的確是不夠花。
看到這里,或有朋友會好奇,毛主席為何要每個月支付房租呢?說起來毛主席雖然是國家主席,他住在中南海,但他卻表示自己的一切都是國家的,都是公家的,所以中南海不是他的個人財產,他住在那里便會每個月都給房租。
而且根據毛主席當時的衛士長李銀橋回憶,毛主席的家庭和普通老百姓的家庭是一樣的,他除了每個月的固定開銷之外,剩下的錢就都是用在了家里面的吃飯上,而且包括家里做飯使用的液化氣,平均每個月是9塊多錢,這筆錢毛主席也是從自己的工資里面出,因為他在生活上對于自己的約束事非常嚴格的,絕對不占公家的一點便宜。
那么既然毛主席當時每個月400塊錢出頭的工資都是不夠用的,那么他又哪來的遺產呢?其實毛主席的確是有著不少名貴財產,只是對于他來說,他從不承認這些東西是自己的,而是認為這些東西都是屬于中國人民的。
毛主席的這些名貴財產,都是各國領導人送給他的禮物,里面包括各種金銀瑪瑙、翡翠珍珠,還包括10塊金表,以及60多斤的燕窩。不過毛主席卻認為,各國領導人之所以將這些東西送給他,就是因為他是中國的領導人,如果換了其他人,這些東西也同樣會被贈送,因此他堅持認為這些東西都是給中國人民的,并不是送給他毛澤東的。
所以這些名貴財產都被上交國庫了,自然也就不算是毛主席去世后遺產中的一部分。當然了,除了其他國家領導人送來的這些名貴禮品之外,如果是送來一些食物或者是煙酒之類的,毛主席也還是會使用的。
例如當時朝鮮的領導人金日成每年都會給毛主席送來很多的新鮮水果,這些東西自然是不可能放在國庫里,所以毛主席便都分給中南海的工作人員們,和大家一起都吃掉了。
此外除了毛主席每個月的固定工資之外,其實毛主席之所以在工資不夠花的情況下,還可以每個月完成各種生活開銷,并且沒有負債,都是因為毛主席每個月都有不少稿費。
毛主席的著作在全世界都是流通的,因此毛主席的稿費才是他日常收入的主要部分,也是靠著稿費,毛主席才會在工資不夠用的情況下,拿出一部分稿費來補貼家用。
當然了,這些稿費都不在毛主席的賬戶上,而是由中央辦公廳統一保管,但是中央辦公廳有一個特別財務室,里面的工作人員就是專門負責保管包主席稿費的。
毛主席的稿費每一筆都有清晰的記錄,所以截止到毛主席去世,他老人家的稿費總剩余一共有124萬元,要知道這筆錢即使放在今天,也算是一筆巨款了,而在當時,更是一筆天文數字。
這些稿費收入中,除了極少的一部分用于毛主席的家庭日常開銷之外,大部分的稿費都被毛主席用來“走人情”了,比方說在革命年代,愛國人士章士釗曾經拿出家產來支援中國共產黨,所以新中國成立之后,毛主席便一直拿自己的稿費去補貼章家,對此毛主席表示,這是在向章士釗“還債”。
此外毛主席的親朋好友來北京看望他,這些往來的車票、住宿費等,也都是毛主席從稿費里支取,同時老家的親人,或者是身邊的工作人員,無論是誰遇到了困難,毛主席知道了也都會伸出援助之手,這也讓毛主席去世后,很多受到過毛主席恩惠的人都非常感念毛主席對自己的恩情。
雖然毛主席這一生也曾有過多個子女,但遺憾的是,在戰爭年代里,毛主席的很多子女都失散了,當時很多都是被送給了老鄉撫養,因此新中國成立之后,除了在朝鮮戰場上犧牲的毛岸英之外,陪伴在毛主席身邊的兒女,就只有兒子毛岸青和女兒李敏、李訥。
在毛主席臨終前,他曾打算將自己剩下的稿費全部都充公,不過在1981年,中央辦公廳經過商議后,最終還是打算將毛主席的稿費分給他的三個子女。
因為他們并沒有因為是毛主席的子女,就享受特權,過著優于普通人的生活,相反的,他們每個月的生活都過得很清貧,所以中央辦公廳希望可以將毛主席的稿費遺產分給他們,讓他們的生活可以好過一些。
因為毛主席的這些稿費也都存放在銀行里,所以等到1981年中央辦公廳打算分配這筆遺產的時候,毛主席剩下的稿費錢已經增值到了157萬。
當時中央辦公廳第一個聯系的人就是李敏,因為她身體很不好,每天都要吃藥,不過李敏得知父親留下了150多萬的遺產后,她卻表示自己不需要這筆錢,只是告訴工作人員,她只要毛主席留給她的那一份就可以了。
就這樣,最終李敏從毛主席生前使用過的舊電器里面挑選了幾樣,用來為自己留下一個念想,之后考慮到李敏身體不好,當時中央辦公廳給李敏拿了8000塊錢,但這筆錢李敏卻一直舍不得花掉。
一直到1991年,當時毛主席的老家要修銅像,李敏得知后,她不僅捐出了自己的工資,而且還從自己獲得的遺產中拿出了3000塊錢,由此可見,毛主席的子女真的是跟他一樣優秀,他們都品格高尚、嚴于律己,值得我們敬佩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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