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發布的《1946年南京國防部機構設置大全:各廳局名稱、主官名單及各自軍銜》文章里,將1946年國民政府國防部機構設置做了一個簡明扼要的介紹。因當時資料不全,關于國防部本部的10個業務司,文中只對10位主官做了簡介,并未對10個司的職能進行描述。
而如果不對國防部本部的這10個司進行完整的職能介紹,讀者便無法將國防部本部與參謀本部的各機關設置進行對比。
所以,經過收集和查找資料后,現補充說明如下——
1946年6月1日,國民政府國防部由“軍事委員會”及“行政院軍政部”改組完畢,正式宣告成立。
國防部隸屬國民政府行政院,部內分設兩大系統,分別為“國防部本部”和“國防部參謀本部”,由白崇禧出任國防部長,陳誠出任國防部參謀總長。
國防部本部機構設置及職能
設國防部長1人,次長3人,辦公室主任1人,10個業務司設司長10人,稱為“一長三次一辦十司”。
“一長”指的是國防部長白崇禧
在“中美國防體制一元化”的原則下,美軍顧問團團長魏德邁將軍建議蔣介石,并著重強調——
“國防部長為行政院內閣成員之一,該職應由文官出任。”
但是,國民黨政權本質上就是“軍人政權”,“精髓”就是“軍人政治”,不可能完全效仿美國國防體制。于是,蔣介石就把白崇禧推上了前臺。
世人皆知,蔣介石與桂系多年來一直分分合合,白崇禧又是桂系的二號人物,和李宗仁合稱“李白”,曾先后三次逼蔣下野,是蔣介石在國民黨內最大的政敵。
早在抗戰時期,蔣介石曾對戴笠講過:
“共黨是皮膚病,擦擦藥就好。李宗仁、白崇禧是心臟病,是會要人性命的。”
而白崇禧呢,也在背后經常議論蔣介石:
“蔣先生呀,他就是要所有人向他稱臣,而且是跪著稱臣。”
這樣子的兩個人,在抗戰時尚能一致對外,可到了內戰時,肚子里卻是各有各的主意,各打各的算盤。
白崇禧這樣的一個政敵,蔣介石為什么把他推到國防部長的寶座上呢?
論打仗,蔣介石不行。但是論手腕,國民黨內無人玩得過蔣介石。既然玩的是“軍人政治”,就得把政敵弄到自己身邊來,方便時時刻刻地盯著,以防白崇禧背地里搞小動作。
這就像滿清雍正朝定下的規矩,所有親王無令不準出京,可以好吃好喝的在京城供奉著,但絕不會外放地方任職,以防他們在地方上形成勢力,尾大不掉,威脅到朝廷。
我們來看,1945年12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暨政務院聯合發布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行政院軍政部改組國防部實施綱要》中,關于國防部的定位:
“國防部負責制定國防計劃,實施戰爭動員,改革軍制,任免高級軍官,制定軍事預算、決算及高級軍事裁判、軍事外交等。為中華民國最高軍事機關,亦即實施國民政府主席(總統)為國家元首應負擔之任務,并為其最高軍事顧問,綜理全國軍政事宜。”
“國家元首的最高軍事顧問,為國家元首綜理全國軍政事宜”,這兩句話乍一看,國防部長地位之高,權利之大,似乎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存在。
但是,別急,下面還有一段話:
“國防部長根據國民政府主席(總統)及行政院長的訓示,制定有關武裝部隊行政事項的法律以及方針、政策,由參謀總長負責具體執行,并以命令的形式下達全國軍隊。”
這就明白了,國防部長只管制定政策,并不指揮軍隊。實際指揮軍隊的是參謀總長,向全國軍隊下達命令的也是參謀總長。
蔣介石之所以在國防部內部分設“國防部本部”和“國防部參謀本部”,就是讓“參謀本部”的參謀總長陳誠,來架空“國防部本部”的國防部長白崇禧的。
回過頭我們再來看國防部本部“一長三次一辦十司”的機構設置,其下屬部門,特別是10個業務司在軍事及軍隊中的權重都非常低,幾乎沒有存在感。
一長,指的是國防部長白崇禧。
三次,指的是林蔚、秦德純、劉士毅三位國防部次長。
一辦,指的是國防部長辦公室主任劉詠堯 。
十司,也就是本篇重點要講的國防部本部的10個業務司。
第一司 民用工程司司長 華振麟
該司署理國防部一切與軍事需要有關的非軍事工程業務,包括通航、河川、港灣、運河、公路、橋梁之改良,江河水患之防治、船舶動力之開發、交通信號與通信線路之架設,并監督落實相關部門的配合情況。
第二司 預算財務司司長 閔湘帆
該司署理并監督審核國防部各機關之財務預算及申報事宜。1949年8月,預算財務司被裁撤,其業務并入國防部參謀本部預算局。
第三司 法規司司長 何孝元
該司署理審核與批準國防部各機關呈報的一切法規及文件,并對已公布的一切法規及文件做必要之修訂。
第四司 特種計劃司司長 趙援
該司署理部內一切特種計劃事宜,包括臨時交辦的如審判戰犯的準備計劃,占領區軍政府施政方針,敵國人民移動及俘虜遣送計劃等事項。
第五司 軍職人事司司長 劉詠堯 兼
軍職人事司負責監督國防部所設各機關處理軍職人員的特種問題,包括任官退役、離職,軍法行政的審核,以及官兵福利、教育培訓等須與其他行政機關聯系的所有事宜
1948年11月1日,軍職人事司被裁撤。
第六司 文職人事司司長 袁同疇
該司署理軍隊文職人員人事行政聘用與任免,決定聘用任免方針、程序及規章,并代表國防部與考試院及其他行政機關保持聯系以處理軍隊文職人員相關事宜。
1948年3月30日,文職人事司被裁撤。
第七司 人力計劃司司長 趙學淵
該司署理國防后備人力資料使用,評估年度征兵募兵計劃與各省人力資源之匹配及平衡,并協調國防部參謀本部兵役局共同完成年度征兵募兵計劃。
1948年12月25日,人力計劃司被裁撤。
第八司 工業動員司司長 陳自強
該司署理全國戰備工業動員,并協同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計劃工業動員及工作協調事宜。
1949年1月4日,工業動員司被裁撤。
第九司 征購司司長 劉逸奇
該司署理全國軍用補給品之征購,以合同訂定確定軍用品征購生產單位,監督生產單位軍用品生產進度及質量,并做出相應調整和清算。
1949年6月21日,征購司被裁撤。
第十司 土地及建筑司司長 馬崇六
該司署理并監督國防所需土地的征用與補償,并就軍事建筑選址征地及征地補償費用做出評估,擬定計劃。
1948年5月29日,土地及建筑司被裁撤。
以上國防部本部的10個業務司,與國防部參謀本部的6廳12局對比,其機構數量與職能屬性,尤其在權力上,均不如陳誠麾下的18個廳、局單位。
國防部參謀本部機構設置及職能
設國防部參謀總長1人,次長3人,總長辦公室主任1人,軍種總司令4人,6個廳設廳長6人,12個業務局設局長12人,稱為“一長三次一辦四總六廳十二局”。
一長,指的是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誠。
三次,指的是劉斐、范漢杰、郭懺三位參謀次長。
一辦,指的是總長辦公室主任錢卓倫 。
四總,指的是陸軍總司令顧祝同、海軍總司令桂永凊、空軍總司令周至柔、聯勤總司令黃鎮球。
六廳,指的是第一廳人事行政廳、第二廳情報廳、第三廳作戰廳、第四廳補給計劃廳、第五廳訓練編制廳、第六廳國防科學研究發展廳。
十二局,指的是副官局、預算局、新聞局、測量局、民事局、保安局、監察局、史政局、軍法局、兵役局、保密局、預備干部管理局。
關于國防部參謀本部“一長三次一辦四總六廳十二局”的各單位職能,已在上篇文章中詳細介紹過了,在這里就不再贅述。
本文主要是對國防部本部下設的10個業務司的機構職能做補充介紹。
——綜上補充,1946年國民政府國防部機構設置及職能就一目了然了。管中窺豹,從中也能夠看出蔣介石在成立國防部時的權力制衡,其手段可謂高明。
就如《潛伏》中,吳站長的名言——“人事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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