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史上,有兩大民族,一直是多災多難。
一個是古代中國之漢族,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時代,除了漢、晉、宋、明為漢人皇帝所建立的統一王朝外,其余大多數歷史時期的統治者都是游牧民族。在那紛亂的歷史時期,漢人可謂是命運多舛,多災多難。
比如五胡亂華時期,中華大地陷入戰火之中,中原的漢人百姓幾乎遭到了滅族的災禍和殘殺,從原先的1600萬驟降至400萬。
殘暴的羯族在入侵中原的時候,專門搶奪漢人女子,夜間滿足獸欲,白日卻屠之以作軍糧食之。后來冉閔擊敗羯族,光復鄴都的時候,從城中釋放的漢族女子多達20萬之眾。五胡亂華可謂是漢人種族史上最大的一次浩劫。
不過,隨著歷史的發展,漢人的苦難命運,并沒有結束。在以后的歷史時期,仍然不斷上演,比如元、清等。
尤其是元朝時期,漢人遭受的迫害極其深重。當時的蒙元統治者把國人分為四等,原宋朝的純正漢人被列為第四等,在生活到教育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最嚴酷的壓迫,漢人地位也在此達到了歷史上最低點。
直到清亡,漢人的命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歷史時期!
不過,與漢人命運相同的,還有猶太人。
猶太人也是多災多難的族群,不過與漢人相比,猶太人的命運可謂更殘酷。在漫長的歷史時期,漢人雖然有過低落,但是漢族憑借著龐大的族群和智慧,最終都能翻身和延續,甚至重新立國。而猶太人,除卻中間短暫的擁有獨立國家之外,大多數時候都在被驅逐中,流浪和遷徙。
也正因此,為了生活所迫,猶太人不斷流散于歐洲諸國。
但是,基于歷史上的排外原因,外來的猶太人在歐洲各國遭到了各種嫌棄和壓制。尤其是在中世紀的時候,猶太人一旦在這些國家犯罪的時候,都會遭到極其嚴苛的懲治,處于嚴酷的刑罰。
比如在1462年的時候,在紐倫堡,一名猶太人因盜竊被抓,最終被處以絞刑。
但是,在對他處于絞刑的時候,為了增加對他的懲罰力度,執行絞刑的劊子手又專門給該猶太人盜竊犯戴了一頂帽子。當然,你可不要以為這是一頂漂亮的帽子,這是一頂懲罰的帽子,因為帽子里裝滿了滾燙的瀝青。
因此,當帽子被戴上的時候,帽子里的熱瀝青就流了那名猶太盜竊犯一臉。最終,這名猶太人盜竊犯在痛苦中,被絞刑絞死。
但是,這最多是皮肉之苦。在中世紀的時候,對猶太人的處罰中,還有對其人格進行侮辱的,并且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
那時候的歐洲,已經拉丁化,多數國家信奉基督教。在基督教徒的眼中,猶太人和狗被化為同類。為什么這樣呢?原因是他們認為一般新生的小狗,最初幾日都不睜眼,不睜眼代表什么也看不見,看不見如同盲者;因此,他們用狗比喻猶太人的有眼無珠、眼盲無知,無法看到或認識到救世主基督的救恩。
基于這樣的歷史背景,在處決猶太人的時候,劊子手都會在處決猶太人的絞刑架上再吊或掛上2條狗,雖然真相有點扎心,但卻無可奈何。根據史料記載,在當時的德國、法國、馬略卡島和西班牙等地,都有這樣的習俗和法律規定。
比如在1423年,慕尼黑的一名猶太人犯了罪。劊子手在執行絞刑的時候,專門在猶太人罪犯的兩側,一邊掛了一條狗。
類似案例挺多,比如在1486年,在多特蒙德會議法庭,判決了一名猶太人盜竊犯,名叫米歇爾。根據法庭的判決結果,該猶太人盜竊犯要被處以絞刑,但是法庭的判決書上明確要求還有在絞刑架上吊兩條狗陪著。
結果,當時的法庭記錄官韋斯特霍夫干脆就寫道:
“那是三條狗被吊在絞刑架上!”
但是,真實的情況是,這并非是單純是在猶太人罪犯旁邊各吊一只狗,對其進行人格侮辱。因為劊子手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會在實際操作中進行處罰的延伸。即在吊兩條狗的時候,是將狗倒吊,而狗與猶太人罪犯的距離,恰好是狗嘴可以咬到猶太人罪犯身體的距離。
故此,可以想見,猶太人罪犯在被吊在絞刑架上,在被處死之前,必要先遭到陪死狗的攻擊。
在記錄官韋斯特霍夫的記錄中,還有一些案例,比如在1444年的時候,有兩個猶太人犯了罪。法庭對他們的處罰是:綁住雙腳,倒掛在絞刑架上,且旁邊要掛幾條狗。同時還有一個要求,即在把這兩名猶太人罪犯押到刑場的路上,不允許有任何猶太人跟隨和出現。因為擔心猶太人同胞會用自己的宗教對罪犯進行祈禱。
其目的,就是讓罪犯徹底絕望,在赴死的路上,連信仰的希望之光都讓他看不到,也得不到任何來自信仰的安慰。
就這樣,兩人猶太犯人被倒吊在絞刑架上,旁邊吊著狗,一直過了好幾天,才斷斷續續在痛苦中死去。
還有一起案例發生在1588年,在法蘭克福有一名猶太人犯了偷盜罪,結果被處以絞刑。猶太人罪犯被倒吊在絞刑架上,旁邊各吊著一條狗。這個犯人的生命力非常頑強,一下吊了七天才死去,而其中一條被吊六天死去,另一條狗在猶太人罪犯死去后的第二天也死了。
不過也會發生另外的情況,比如在1475年的時候,在雷根斯堡有一名猶太人莫斯犯了罪,被綁在絞刑架上時,旁邊又掛了一條兇猛的狗。
結果猶太人莫斯原本膽小,見那狗,竟嚇得一下中了風,接著很快便咽氣了。
在16世紀初期的時候,有一個叫烏爾里希·藤勒的人,他與當時的大多數歐洲人一樣對猶太人比較反感,他在自己的《俗人明鏡》中記錄了一些有關處決猶太人罪犯的事情,主要是記錄了一些處決猶太人的刑罰條例等。
比如他這樣寫道:
“絞刑架必須是特別給猶太人搭建的絞刑架,將猶太犯人置于兩條發怒欲咬人的狗中間,拉去或拖去刑場,然后將其倒掛,綁住雙腿,吊在那兩條狗中間,用這種方式讓其在盲目的猶太教信仰中經歷由生至死的痛苦?!?/p>
在這則記載中,我們看到了有關信仰的問題。
因此,可以說,對猶太人的處罰,并非單純是因為他們是猶太人,而是他們是堅定的猶太教的信仰者。說到這里,還有必要提一下與此有關的一些事情。
當時,在這些猶太人罪犯被處決的時候,經常會有神父和僧侶出現在刑場上。這些宗教的傳播者,會積極向受刑的或即將受刑的猶太人罪犯進行布道,希望他們在這重要的生死時刻放棄自己的猶太教信仰,或向神父懺悔,或向僧侶皈依。
但是,一些堅定的猶太教信徒,拒絕了神父和僧侶的勸勉。
不過,也有一些猶太教罪犯無法忍受絞刑架的苦楚,最終選擇了放棄自己的猶太教信仰。因為接受基督教信仰的話,則會按照基督教徒的懲戒方式進行處罰,相對來說,刑罰可能會稍微輕一點,或換一種方式進行處罰。
比如在16世紀早期的巴塞爾編年史中,就記載了一則發生在1374年的事例。
這年5月的時候,在圣奧爾本,一名猶太人犯了罪,被雙腳綁住,吊在絞刑架上。當然,兩邊還倒吊了兩條狗,這是那時候的標配。
不少神父和僧侶,都紛紛前來,在絞刑架下對那名猶太罪犯進行勸說。
結果,這名猶太罪犯接受了神父的勸說,放棄自己的猶太教信仰,皈依基督教信仰。于是,神父給絞刑架上的猶太罪犯進行了洗禮,又把圣餐送到高高的絞刑架上喂到他的嘴里。
雖然經受了好幾日的折磨,那名猶太罪犯的生命還沒有結束。
于是,幾名貴族女子見他可憐,心生同情,便剪斷繩索,把他救了下來,把他解救到別的地方進行重新受洗。但是,他因折磨太久,終究還是死了。不過他死后,被按照基督教的方式進行了安葬,葬于圣彼得的公墓之中。
另一件發生在1377年的事例,是這樣的。在科隆地區,有兩個猶太男子和一名叫漢娜的猶太女子犯了罪,被判處死刑。在那時候,雖然都是死刑,但是女人是不上絞刑架的。因此,在兩名男子被送上絞刑架的時候,那名猶太女子漢娜則被送到一個坑前——女子犯罪,處以活埋。
漢娜在坑前,感到非常恐懼。因此,她接受了神父的勸說,皈依基督教。于是,她被帶到科隆的小馬丁教堂接受洗禮。但是她依然要為自己犯下的罪接受懲罰。
因為,對于在臨刑前的改變信仰,其實并不能對其所犯之罪進行赦免,只不過是換一種方式進行處罰。比如在瑞士弗里堡,一名猶太人犯了盜竊罪,在被送上絞刑架一天一夜之后,他實在無法忍受那種倒吊的痛苦,便改信基督教。接著,在進行了懺悔自己的罪過之后。他被劊子手用劍刑進行處罰,即一劍砍下腦袋,快速結束痛苦。
再比如,在1496年的法蘭克福,有一名偽幣制造者叫塞利希曼,他是猶太人。因制造偽幣,他被判處火刑,即丟進大火燒死。塞利希曼感到十分害怕,因此法庭給出了另外一個建議,如果他改信基督教,則可換一種方式處死——即被斬首之后進行火化。并且,在他受刑的這個過程中,會有神父為他祈禱。
對于相信人有靈魂的西方人而言,一個人在死去時若得不到祈禱,則意味著自己的靈魂將會陷入黑漆漆的地獄。這是非??膳碌?,因此塞利希曼接受了法庭的建議。
通過這些對猶太人的處決,我們在看到中世紀歐洲人對猶太人的排斥的同時,也從側面看到了一個歷史線索,那就是信仰和法律并行的發展,雖然那時候充滿了各種黑暗和缺陷,但是隨著歷史的推進,這種法律和信仰并存的模式,卻不斷催生了以后最為完備和先進的西方法律秩序,以及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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