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張明揚
“青島保安刺死外賣員”事件,已過去了整整一個月。
2023年12月5日22時許,在青島市李滄區一小區門口,因外賣車輛是否能進入小區的爭論,54歲的保安趙力(化名)與32歲的外賣員李越凱(化名)發生爭執,隨后從腰間掏出一把刀,對其胸前、腰部、背部、臉部連刺數刀,導致李越凱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圖/網絡
這本是一個是非曲直異常清晰的暴力案件,有行兇者,有受害者。但這幾天,有媒體采訪了李越凱的家屬等人,當逝者生前的求學、工作等細節經歷被公之于眾后,輿論場上出現了令人驚愕的失焦。
01
第一層失焦是,澳洲留學回來送外賣。
李越凱家境極其普通,家境普通,父親在飯店打工,母親做保姆,家庭月收入加起來只有七千多,但父母還是高中一畢業就把李越凱送到澳洲留學,花費的一百多萬學費中,至少有一半是借來的,現在也沒有還完。
回國后,李悅凱先是創業做手工家具,做了五六年但一直沒有成功。最后選擇來青島投奔親戚,跑起了外賣,剛跑了極短的時間便遭遇飛來橫禍。
身處這個教育焦慮被無限放大的時代,突然出現了一個留洋學子的“失敗故事”,社交媒體那還不是如獲至寶。
在這個被重新編撰重新包裝的故事里,李越凱之死被演繹成了“留學生死于人生失敗”。甚至一些教育號和留學號還據此“反思”他的留學經歷,試圖總結出一些“失敗教訓”。
圖/網絡
我不知道李越凱的父母看到這種論調會作何種想法,會不會因此而深深自責:都是我們送兒子留學害了他……
這是什么可怕的流量邏輯?
惡性案件發生后,不去追問行兇者為何持刀殺人,而去窮究受害者的人生經歷和教育經歷,這背后的潛臺詞似乎是:受害者之死也有他個人的責任,家庭的責任,是他個人的“錯誤選擇”帶他走上死亡之路。
圖/CFP
一個家境普通的年輕人,為了突破階層,集全家之力去求學,這何錯之有?
留學歸來后,這名年輕人自食其力,沒有吃父母的也沒有四處借錢,也有過絢爛的創業夢想,努力經年后發現夢想暫時無力實現,沒有怨天尤人,轉而腳踏實地的先找一份工作干著,這又何錯之有?
在我看來,一個沒有資源的、沒有家庭支持的年輕人,能夠做到自食其力已經無愧一生了,更何況,他在遭遇創業失敗的人生挫折后還能夠迅速站起來,這樣堅韌的人生,已經強于我們身邊絕大多數人了。
如果說這樣的人生都要被鄙視被嘲笑,甚至與“被殺”做各種莫名其妙的勾連,那是不是今后任何人遭遇橫禍了,都需要從自己的人生經歷找原因、找答案?
02
第二層失焦,所謂的“底層互害”。
平心而論,在很多情境里,“底層互害”這套說法是有一定解釋力的,但在李越凱之死中,這個詞卻被嚴重誤用了。
在這樣一起是非分明的案件里,哪里有什么底層互害、底層互殺,這分明就是保安單方面殺人。
▲現場監控錄像視頻截圖(圖/網絡)
在三聯生活周刊《青島保安刺死外賣員:小區門口的沖突與殺害》一文的微信版中,有幾個高亮的精選留言:
保安可以帶刀上崗嗎?正常人就算再缺錢,也不會為了避免被罰款50元而在1分鐘內連刺別人數刀吧?“底層人”不是萬用借口,也不是免罪金牌;
對的,為什么帶刀,為什么連刺數刀致死,這不是底層人或者保安或者什么物業管理制度的問題,這是殺人的問題;
這不就是故意殺人嗎?多大的事連刺數刀,有多少物業擺不正位置,這樣的保安會維持小區安全?業主們想想,是外賣員的安全隱患大還是這樣的保安安全隱患更大;
是的,保安情緒不穩定,刀子指向誰都有可能,業主們也是潛在受害者。
圖/網絡
在一片“底層互害”的流量喧囂中,至少這些讀者保持了冷靜:保安沒有執法權,更無權使用暴力,這是常識。
具體到這一事件,所謂的“底層互害”論就是:外賣員固然悲慘,但難道保安不慘嗎,“如若被發現私放騎手騎車進入,一次會罰款50元”。
潛臺詞就是,外賣員也違反了小區的管理規定,受害者也有錯啊。
這不就是“完美受害者”理論的經典再現嗎?受害者必須是完美無瑕、不存在任何過錯和過失的,否則侵害行為就存在合理性。
但李越凱已經足夠“完美”了。根據媒體的報道:
在趙力的攻擊下,李越凱連連后退,胸前、腰部、背部、臉部身中數刀,他沒有任何反抗,隨后被按倒在地,趙力又在其背部連刺數刀,直到旁邊有幾個人跑過來將趙力拉走。
在雙方沒有任何打斗的情況下,保安沒有任何征兆地拿出刀子,李越凱“沒有任何反抗”,還能怎么要求李越凱這名受害者的“完美”?
而保安呢?一名隨身攜帶兇器、連續刺殺一分鐘的極端暴力行兇者,就這樣被包裝成夾在兩個規則之間的“受害者”。
這真是妥妥的底層互害啊。
如果下次,因為小區業主沒有攜帶門卡,與保安爭吵后被捅死,是不是也要得出新的結論:這雖然不是底層互害,但這是城鄉矛盾啊!
這讓我想起前不久另外一則很轟動的新聞:北京大學工學院副教授李植“跨欄”進校。
北大進出校門要刷臉,李植沒有授權學校使用他的人臉識別信息,刷不了臉,他往往直接跨過閘機欄桿就進去了,門衛大都認識他,一般不會攔截。
但最近一次入校時,保安在校園里追了他半天,跑步沒追上又騎了自行車來追。最后以李植向保安出示工作證結束。而在出校時,又被門衛攔住要求刷臉,否則不能出校,最后他又是跨欄出校。
按照“青島保安刺死外賣員”事件中的輿論,北大保安是不是應該暴打李植一頓?
但事件的后續可能要讓很多人失望了。北大清華最近相繼宣布:推進校園有序開放。
不是每一條所謂的“管理規定”都天然正確。
03
第三層失焦,是所謂的“平臺責任論”。
針對外賣平臺這套履約時效系統的利弊歷來眾說紛紜: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當然是越快越好,但站在外賣小哥的角度則是一重壓力。
這件事不是不能討論,事實上,這些年也一直在討論,平臺也一直在默默修正,但在李越凱之死的當口,大規模討論外賣平臺這套超時獎懲規則,真的合適嗎?體面嗎?
這個邏輯看起來很清晰:因為李越凱想按照平臺的規定趕時間,所以就硬闖小區,導致他被殺死了。
所以,李越凱死于“趕時間”。
難道這世界上只有送外賣需要“趕時間”?上班需不需要趕時間,上學需不需要趕時間,坐飛機坐火車需不需要趕時間?按照這個邏輯,凡是需要趕時間的人,最后遭受無妄之災乃至被殺害了,都是活該?
原來,一個人需要趕時間,也是被戕害的“合理理由”。
圖/圖蟲創意
討論來討論去,原來李越凱之死還是自己的責任,他就不應該去送外賣,不送外賣不就不用趕時間了,不就不會死了?
這不也是另外一種“完美受害者”的苛求嗎?
同樣奇怪的是,就像之前曾提到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去窮究平臺責任,卻沒有人多問一句,物業公司不讓外賣員進小區的規定是否合理,是否為小區居民的真實意愿?
當有些人言之鑿鑿地維護著物業的所謂規則時,卻忘了他們違反了最嚴重的一條規則:保安隨身攜帶利刃。
在血案面前,去彎彎繞繞地討論什么“平臺履約時效系統”,要么說是迂腐可笑,要么就是別有用心了。
04
李越凱死于留學,死于底層互害,死于“趕時間”……那個在工作崗位上手持利刃的保安反倒沒責任了?
一個是非如此分明的惡性案件,一個為生活奔忙卻無辜受難的32歲年輕人,一個禍從天降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普通家庭,卻在輿論場的誤讀與失焦中,被嘲諷、被360度地審視。
為什么輿論不去追問,不去探究那個保安的行兇緣由呢?就像平臺方在案發后說的那樣:暴力從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我們相信,行兇者也必將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我絲毫不懷疑輿論的“正義感”,這些年,我們的正義感甚至有些過剩,唯一的理由無非是:缺乏流量。
那個保安不是留學生,沒有留學歸來送外賣的橋段,沒有創業失敗的情節;那個保安也沒有平臺背景,沒有辦法趁勢享受一把批判平臺批判資本的正義流量…….
沒有流量沒有話題的議題,干嘛要去花費精力討論?
利刃揮向外賣員,這已經是既成事實,但不能讓輿論的軟刀再次揮向他的家人和其他無辜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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