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唐朝行政區劃,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中國歷代行政區劃沿革中比較重要的轉折時期。
在較長時期內,唐朝采用了“道州縣”三級制,“道”的實際權限相互間差異很大,變革繁多,而且其基礎往往是節度使的實際權力膨脹,所以道這種監察區體系常被稱為“虛的劃分”。而且唐朝疆域經歷了顯著的擴張到鼎盛到縮減的過程,后期逐漸趨向藩鎮割據的分裂狀態,行政區劃的記載已經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設的監察區“道”的概念,仍然影響了之后的宋朝,并成為“路”的原形。
唐朝疆域遼闊,初期將郡改稱州,長官復稱漢朝的刺史,由都督統管,都督成為一級行政區劃,下領州縣,實行都督州縣三級制。同時唐朝內外戰爭頻繁,除州、府、縣的常規區劃外,還有諸多關、軍、監等以軍事為主的建制。在少數民族和邊境地區建立都護府及下轄的羈縻府州加強管理。
歷史沿革
從漢朝末年開始逐漸成型的州郡縣三級制,歷經三國時期、西晉、東晉十六國、南北朝,到隋朝時已經名存實亡。隋先廢除了郡,不久又將州改稱郡,恢復秦朝的郡縣二級制。
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將天下按照山川形勢、交通便利分為十個“道”,按需要設監察性的官吏協助中央監管州級行政區。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進一步分成了臨時性的十五個道,各道置采訪使,仿照西漢的刺史制度,只起監察性的作用。
安史之亂后,原本只用于邊境地區的節度使制度被廣泛用于全國,節度使一般被授予州刺史,于是同時掌握本州甚至鄰州的軍政權力,而且其轄區也稱為“道”,或稱“藩鎮”,成為有實際權力的一級非正式行政區。
到唐憲宗元和年間,天下政區已經基本被各節度使、觀察使、經略使、防御使瓜分,貞觀、開元年間的十道、十五道完全失去了實際意義。
到唐朝正式滅亡時,天下已經出現了四十多個道和藩鎮,其中大多數是節度使管轄,藩鎮割據最終導致了唐朝的滅亡。
官制
- 變遷
唐高祖改隋末的郡制為州制,唐玄宗又改州為郡,到其子唐肅宗繼位后復改郡為州,所以唐朝總體是以州為主。不過北宋歐陽修等編著的《新唐書》也同時敘述唐玄宗時期的郡,而《舊唐書》則以州制。但是無論如何,州的概念從此與漢魏晉時期有了根本性的區別,相對東漢末年有的州轄一百多個縣的情況,唐朝州的范圍大幅縮減到幾個或十幾個縣的范圍。此外,許多原來漢晉時的州治所在縣,則沿用了原來州的名稱,反而其本來的縣名逐漸不為人所熟知,如彭城成為了徐州、信都成了冀州、昌邑成了兗州、江陵成了荊州等等。同時,許多從秦漢甚至春秋戰國時代便長期使用的郡名地名,也從此成為歷史不再使用,如瑯玡、弘農、上黨等。
- 級別
唐朝還將部分比較重要的州命名為府,以示與一般州的區別。同時,與府并列的還有都督府與都護府,但是都督府由于都督權力太大,撤除了部分都督府,在重要地方仍然設置都督府,一直存在于安史之亂后,后因為節度使獲得實權使得藩鎮成為事實上的一級行政單位,都督府才成為虛設。唐太宗平定東突厥、高昌后,始設單于都府、安西都護府,其后漸次增置,至唐玄宗時共有六大都護府,分別是安西都護府、安北都護府、單于都護府、安東都護府、安南都護府、北庭都護府。
唐朝還按照經濟、地理等因素,將所有的州(府、郡)和縣分級,其中州最多分為輔、雄、望、緊、上、中、下,共七等,縣則分為京(赤)、畿(望)、上、中、中下、下。各級行政區按照級別的不同,其官吏級別、人數等建制都有所不同。這種按情況將部分次級行政區特別處理的做法,直到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非常常見,如副省級市、省直轄縣級市等。
- 官職
唐朝的道由于始終以監察為目的,并無長期設置的長官,實際到后期被節度使等掌控。
各地的府中,京師(京兆)、東都(洛陽)、北都(太原)仿古制設“牧”,一般由親王擔任,常常不實際管理政務,也經常缺位。京師、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九府各設“尹”一名,是常置最高長官,其下有“少尹”二名為副。唐高宗永徽年間,尹改名“長史”。之后,京師、東都、北都長史又復稱尹,在皇帝不在該都的時候還稱“留守”,合稱三都留守。
各州置刺史,為最高行政長官,但是按照州級別的不同其品級也不同,自從三品到正四品下不等。刺史下有別駕、長史為輔,別駕曾一律改稱長史,但后又復置,常由王子擔任。
各縣設縣令,品級按縣的級別從正五品上到從七品下不等,下有縣丞、主簿、縣尉等輔官。
唐朝土地劃分
貞觀元年(627年),唐太宗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勢劃全國為十道,分別為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和嶺南道。
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十道為十五道,山南分置為東、西二道,關內道長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陽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經李隆基改置,諸道的范圍漸成定制。
- 唐太宗初設各道大致范圍:
- 關內:大致相當于今陜西中、北部,甘肅隴東以及內蒙古河套等地。
- 河南:大致相當于今河南、山東二省黃河以南與河南、江蘇、安徽三省淮河以北的地區。
- 河東:大致相當于今山西全省與河北西北部內外長城之間的地區。
- 河北:大致相當于今河北長城以南.河南及山東二省的黃河以北的大部分地區。
- 山南:大致相當于今四川東部,陜西、甘肅南部,河南西南部、湖北西部的地區。
- 隴右:大致相當于今甘肅隴山、六盤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東及新疆東部的地區。
- 淮南:大致相當于今安徽、江蘇、河南三省淮水以南、以及湖北東部長江以北的地區。
- 江南:大致相當于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江蘇、安徽的長江以南、湖北、四川江南的一部分及貴州東北部的地區。
- 劍南:大致相當于今四川中部和云南北端。
- 嶺南:大致相當于今廣東、廣西二省和越南東北部的地區。
- 唐玄宗時增設的幾個臨時性的道的大致范圍:
- 江南東道:今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蘇長江以南地區。
- 江南西道:今江西、湖南二省,安徽南部,湖北東部長江以南地區。
- 黔中道:今貴州全部及其與四川、湖南、廣西接壤之地,湖北西南端。
- 山南東道:將原山南道以四川與陜西兩省東境作為分界線劃分,以東為山南東道。
- 山南西道:將原山南道以四川與陜西兩省東境作為分界線劃分,以西為山南西道。
- 京畿道:分關內道長安附近諸州增設京畿道。
- 都畿道:河南道洛陽附近諸州增設都畿道。
道下轄府、州,府、州下領縣。639年(貞觀十三年),10道統領府、州358,縣1551;開元末年(740年),15道統領府、州328,縣1573。
在唐代的行政區劃中,不但有唐太宗設立的“都督”,還有唐玄宗新開的“府”。最早設府是在713年(開元元年),玄宗升國都雍州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為河南府。以后,設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為唐朝行政區劃中的一個重要的單位。綜觀唐代諸府大致可分為三類:
- 諸京都(包括陸續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駐蹕之地改置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為太原府,荊州改置為江陵府。終唐之世,此類府有10個:京兆府(原雍州)、興德府(原華州)、鳳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興唐府(原陜州)、河中府(原蒲州)、興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并州)、江陵府(原荊州)。
- 在內地重要地區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當初專理軍事,不涉民政;晉始兼任刺史;北周時改都督為總管;627年(唐武德七年)改稱都督,兼理軍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區劃之一級,如揚州都督、荊州都督,越州都督。710年(唐景云初年),唐有都督府24個,分轄國內各州,惟畿內諸州不隸。但不久即以權重而廢,后又復設,之后轉變為節度使。
- 邊地置都護府。都護之名起自西漢,當時在西域設有都護。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設安西都護府,其后漸次增置,至唐中宗時共有6都護府:安西都護府、安北都護府、單于都護府、安東都護府、安南都護府、北庭都護府。
元和藩鎮圖
節度使(道)
其名起于魏晉,但僅是一個官銜名稱,并無管轄區域。景云二年(711年),唐以涼州都督充任河西節度使,此名稱才確定,并列入正式邊疆官制。
至唐玄宗開元和天寶之間,已增至十個節度使,分別是河西節度使、范陽節度使、隴右節度使、劍南節度使、安西節度使、朔方節度使、河東節度使、北庭節度使、平盧節度使、嶺南節度使,分置于邊地。安史之亂以后,節度使制被濫用于內地,使這種原為邊關的軍事制度變成為內地實際的行政區劃單位,而且大者連州十數,小者亦兼三、四。
據《舊唐書·地理志》記載,唐肅宗時(756~761年)節度使已有44;又據李吉甫《元和郡縣志》所載,在唐憲宗元和年間(806~820年)唐全國有節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區劃單位——道,安史之亂后已徒有虛名了。
縱觀唐朝的行政區劃制度,應該說這是中國行政區劃沿革史中的一個大變革時期。唐太宗創建了“道”,唐玄宗把“府”引進區劃,唐睿宗又把節度使變成正式建制;使三級制正式成型,主要是道—府(州)—縣,后期則為道—節度使—府(州)—縣制,由于道已為虛設,實際上還是三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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