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半個月前,看到一則新聞:長沙11歲小女孩因為追星,被假明星騙走92萬。筆者今天在與金融界朋友聊天的時候,聊到這個事,朋友說,銀行在這個詐騙案中負有很大的而且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們且不管詐騙分子的手段如何卑劣,也不談如何教育小孩子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如何提高小朋友的防騙意識,單從銀行監管的角度來看,這種詐騙案根本不應該發生。
與銀行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銀行的監管有多嚴,尤其是近幾年,在銀行存取款、轉賬過程中,不管是線上還是線下,但凡有一個手續不全,不僅業務會被立即終止,而且還會對辦理業務的人的身份、資金的來龍去脈查個底朝天,銀行對支付、轉賬業務稍微有些疑惑,賬戶立馬就會被凍結,從此你就走上了漫長的證明“你媽是你媽”的道路。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2022年聯合發布的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自然人客戶辦理單筆5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的,需要識別并核實身份,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
回過頭來看長沙11歲小女孩被騙的全過程:2月11日,詐騙分子冒充明星,添加在某網絡平臺上刷短視頻的小女孩,并通過聊天的方式獲取了小女孩父母的身份、財產信息,然后其同伙冒充警察、律師,以小女孩涉嫌泄露明星隱私信息為由,要求小女孩不配合調查,如果不配合調查則要拘禁她父母,恐嚇、威脅小女孩,按照騙子電話遙控的方式,將其父母的錢,轉入騙子指定的賬戶。
媒體沒有詳細報道小女孩給騙子轉賬的過程、次數和額度,只是說小女孩共向騙子指定的賬戶轉了92萬。
很顯然,騙子不可能指示小女孩每次轉賬都小于相關部門規定的單筆轉賬上限5萬,如果小女孩每筆轉賬4.99萬,轉走92萬需要遙控操作19次,騙子才不會這么傻呢。所以,可以推定,小女孩的單筆轉賬大于5萬。
單筆轉賬大于5萬,而且在短時間內連續操作,銀行和其他的監管機構按照規定應該對這種轉賬行為進行監督,核實轉賬人的身份信息,查證資金的來龍去脈和轉賬用途的,銀行只要一個電話,就能徹底戳穿這個騙局。但銀行和相關監管機構仿佛都在睡大覺,任憑騙子恣意妄為,直至將銀行卡里的92萬全部被轉走。如果不是小女孩的媽媽及時發現,等騙子經過幾輪操作后,估計警方現在還在找線索。
銀行對老百姓的存取款、轉賬業務管得非常嚴,有些管理甚至失去了理性、違背了人倫,但因為其背后有法律法規的支持,銀行怎么做都是對的。所以,老百姓與銀行打官司,不管老百姓有沒有理,大概率都以敗訴告終。比如奇葩的“離柜概不負責”制,銀行給少了、給了假幣,只要客戶離開了柜臺,銀行概不負責,但如果銀行給多了,客戶即便是出國了都會被追回來。
在長沙11歲小女孩被騙92萬案中,小女孩屬于無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而且,其連續多次轉賬超過了銀行監管額度,銀行及相關監管部門為什么沒發現?這算不算銀行失職失察?銀行應不應該為這個詐騙案擔責?如果不需要,那么以后普通老百姓正常辦理存取款、轉賬業務時,就不應該設那么多的門檻,故意為難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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