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加西亞·馬爾克斯(加博)在家中病逝,一顆璀璨的文壇巨星隕落了。
今年距馬爾克斯離世已經整整十年。
對于這位文壇巨匠,很多讀者并不陌生,他的作品如《百年孤獨》《霍亂時期的愛情》被翻譯成多種語言,常年暢銷;他的大名家喻戶曉,他還是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被譽為“魔幻現實主義”大師。
不過,對于這位大作家的生平故事,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他究竟是怎樣一個人?是什么不同尋常的人生經歷,讓他能寫出如此絕妙的故事?
讀讀《活著為了講述》這本自傳,你或許能略知一二。
1.馬爾克斯的童年, 一半魔幻一半真實
1927年3月6日,雙魚座的加西亞· 馬爾克斯出生在阿拉卡塔卡。
8歲以前,馬爾克斯都住在一棟老宅子里,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是一個很會講故事的人,同時也很迷信。
她講老宅,講神奇的鬼怪故事。神神叨叨的外婆,甚至稱自己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神神鬼鬼。她常常告訴年幼的馬爾克斯:天黑以后別在屋子里亂走,小心碰上幽靈。
神秘恐怖的老宅,給童年時期的馬爾克斯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外婆那些神奇的鬼怪故事更是糾纏了他一輩子。
多年以后,當他第一次讀到《變形記》,卡夫卡的才華和講故事時毋庸置疑的語氣,深深地驚呆了他,也就在那一刻他恍然大悟:外婆就是這樣講故事的啊!
從那以后,他似乎漸漸找到了講故事的訣竅。
馬爾克斯的外公是一名退伍上校,勇敢、自信,性格很接地氣。他曾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外公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外公去世后,馬爾克斯甚至說:“我的部分生命,也隨他而去了。”
與外婆的魔幻世界不同,外公帶他認識了現實世界:帶他見識了在熱帶國家很難見到的冰塊,帶他去看海,帶他去看馬戲團。
那時候,外公還經常帶年幼的馬爾克斯去看早場電影,回家后讓他在餐桌上把劇情再講一遍。這樣的“電影教育”對他初探藝術大有幫助。
外公對馬爾克斯的寵愛是眾人皆知的,在他還沒學會認字之前,馬爾克斯就喜歡上了畫漫畫。為了鼓勵外孫畫畫,上校不顧家里女人的反對,把自己工作室內一大面墻壁涂白了讓外孫隨便亂畫。
很多個早晨,馬爾克斯畫著漫畫,外公則在一旁制作著名的小金魚,爺孫二人一起度過了許多美好的時光。
馬爾克斯第一次接觸書面語,其實也得益于外公。外公送的詞典激發了他對文字的好奇,他竟然把詞典當小說讀。
至于外公身上的那些傷疤和他口中的戰爭故事,更是馬爾克斯后來寫作的素材,甚至外公本人也成了他筆下的人物原型之一。
2.二十二歲立下誓言:要么寫作,要么死去!
從小,馬爾克斯就表現出了對閱讀與創作的瘋狂熱愛。
會讀會寫之前,他已經為故事著迷,愛聽也愛講。大人一個故事沒講完,其他小孩已經坐不住準備逃跑了,只有小馬爾克斯還異常專注,總想再多聽一個故事,怎么聽都聽不夠。
4歲的時候,他已經擁有特殊技能,可以把大人之間的談話拆散打亂,換個方式再說給大人聽。因此他總能說中大人心中所想,令他們驚訝不已。馬爾克斯的外婆甚至認為,她的寶貝外孫擁有未卜先知的神奇能力。
上小學后,馬爾克斯讀懂的第一本書是《一千零一夜》,他讀得如癡如醉,表姐的男朋友看到后,一語道破天機:“天啊!這孩子將來會當作家!”
當然,馬爾克斯也有讀不下去的書,就是那本大名鼎鼎的《堂吉訶德》。讀小學時,他的老師就推薦他看,可是直到上中學這本書被列入必讀書目,他還只讀了前面幾頁。
好在,有朋友給他出了一個建議,什么呢?就是把書放在廁所,方便時讀一讀。這下不得了,馬爾克斯著了魔似的,終于發現了這本書的魅力,后來反反復復地讀,直到能整段整段地背誦。
事實上,馬爾克斯始終都是一個“貪婪的閱讀者”,遇到好書,他常常會挑燈夜戰。有趣的是,只要讀書入了迷,他根本不管自己身在何處。
在異鄉讀大學的時候,很多個周末,他就一個人抱著詩集隨意登上一輛電車,電車在城市里一個勁兒地轉圈,他就一個勁兒地讀詩,等到夜晚來臨,就去咖啡館里找人聊詩,聊到深夜。
從中學在校刊上發表第一首打油詩開始,到后來抱著挑戰權威的心態向國家報紙投稿,并接連發表作品,再到陪媽媽回鄉賣房子、找到一生的寫作主題,其實馬爾克斯早早地看清了自己一生的使命,那就是用筆講故事。
22歲的最后一個月,當靈感找到他時,他像戰場上的戰士一樣視死如歸地發下誓言:要么寫作,要么死去!
3.陪母親回鄉賣房子
馬爾克斯的外公是一名退伍上校,而馬爾克斯的母親,作為上校的女兒,從小受過良好教育,是典型的大家閨秀。
但沒想到,她看上了馬爾克斯的父親,一個窮得叮當響的電報員。這倆人的戀情,一開始就遭到了女方家長的反對,走得十分坎坷。
好在親戚們同情小情侶,幫他們傳情書、遞暗語,這段苦澀而甜蜜的愛情,最終修成了正果。而這段故事,也被馬爾克斯寫進了他的小說里,就是那本寫盡愛情的千回百轉的《霍亂時期的愛情》。
人一生有若干轉折點,將我們帶上與此前完全不同的路。馬爾克斯父母的人生轉折點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馬爾克斯的轉折點呢?他不止一次說過,陪母親回鄉賣房子,是他一生的中心,也是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決定。
當年即將23歲的馬爾克斯離開家人,在巴蘭基亞求學,學的是他根本不感興趣的法律專業。這是他父親年輕時的理想,不是他的。
早就對閱讀和寫作著了魔、發了瘋的馬爾克斯任性地為自己做了一回主,大三就毅然決然輟學了,然后全心全意地投入寫作,并且在報紙上成功地發表了六個短篇小說。那時候,剛剛學了點寫作皮毛的他還不知道,改變他一生的重要時刻就快要來了。
那一年,馬爾克斯的母親路易薩45歲,已經生養了11個子女,日子過得十分貧困,丈夫在外地開藥店,她只好去找大兒子馬爾克斯陪她回老家阿拉卡塔卡賣房子。
囊中羞澀的馬爾克斯向一位文學前輩借了路費。老宅屬于外公外婆,他在那里出生,8歲以前都住在那兒。
離家鄉越來越近,他就像是掉進了時空隧道,眼前看到的都是兒時最難忘的畫面:3、4歲時,外公帶他去看海,一大片綠色的水面上竟然滿是溺水的母雞;有一次在大沼澤,外公差點被一群人扔進水里……
阿拉卡塔卡和記憶中一模一樣,烈日炎炎,讓人昏昏欲睡,塵土滲進涼鞋十分燙腳。
在離老宅不足百米的街角藥店,馬爾克斯還見到了兒時的“大惡魔”大夫,并和他相談甚歡。
去過那棟面目全非的老宅后,馬爾克斯的記憶全活了過來:身子會動、鑲著綠寶石眼睛的小金魚;在秋海棠長廊上繡花、聊天的女眷們;在廚房制作香氣撲鼻的糖果小動物的外婆;還有廚房那只將近100歲的鸚鵡……
童年記憶就像是埋下的種子,只等著二十二歲那次的回鄉之旅令其生根發芽。
陪母親賣房子的經歷,將馬爾克斯帶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寫作主題跟前,終于,他走上了通往《百年孤獨》的那條路。
編輯:莉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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