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上午9時許,張某駕駛一輛電動自行車行至儀隴縣琳瑯大道與嘉陵西路交叉路口時未按信號指示燈通行,將一名正常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撞倒后駕車逃逸。
接到報警后,儀隴公安交警大隊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并調取沿線監控,由于肇事者發生事故后向農村道路逃逸,無法通過監控準確核實其身份信息,民警便通過實地走訪、數據分析、軌跡排查等手段,最終成功鎖定肇事者張某,并于4月16日晚19時許在南部縣富利鎮將其抓獲。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發生交通事故后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電話并保護現場,法網恢,疏而不漏,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來源:儀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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