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職業打假人來說,這是一個不太好的消息。
連云港和南京“鬼秤”事件剛剛落下帷幕,這兩天就先后有媒體刊發文章或者發布視頻,對目前比較火的職業打假現象進行深入討論,并潑涼水降溫。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教授李長安在接受中新網記者專訪時說,打假人“知假買假”的行為屬于“惡意打假”,他們索賠的要求法律不能予以支持,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中工網的官方賬號則以上海已將6000名職業打假人被列為異常名錄為例,告誡打假人要悠著點,切不可“知假買假”以牟利為目的打假。
而另有網友爆料,有個名叫王波的人大代表,更是提出了一個驚世駭俗的建議,他要求政府盡快出臺限制打假人投訴舉報政策,實行網紅打假報備審批制度。
以上無論是高校教授、媒體還是人大代表,如此密集發聲,無外乎就是要提醒打假人,你們的好日子將一去不返,不能再打假了。
“知假買假”就是“惡意打假”,“索賠獲利”涉嫌敲詐勒索。
觸犯者,輕的會被列入異常名錄,以后所有的舉報將不予受理;重的,如膽敢向制假售假者索賠,將面臨牢獄之災。
屁股決定腦袋,位置決定思維!誰都知道,如今假貨遍地鬼秤當道的背后,實則是監管部門的失職。
試想,如果不是監管缺失,又如何能有職業打假人生存的土壤。
更何況從法律上來講,無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退一賠三,還是《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一直鼓勵群眾打假并給予獎勵,體現出來的都是國家對制假售假缺斤短兩這些不法行為,零容許的強硬態度。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表現。但讓人萬萬想不到的是,無論以上專家還是媒體還是人大代表,竟然頻頻發出這種有悖于法律規定的聲音。
我不知道他們腦門是被驢踢壞了,還是癔癥發作。
不管職業打假人、網紅打假還是普通受害群眾,在面對商家的不法行為時,舉報投訴曝光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他們都是如同“啄木鳥”一般凈化市場環境,敢于向不法說不的勇士。
“知假買假”絕不能成為打壓打假人的理由,“索賠獲利”更不應該作為限制打假人的借口。
為打假人處處設限,是懶政惰政的體現。市場經濟的繁榮不能依靠劣質商品和缺斤短兩支撐,而是優勝劣汰后誠信經營發展起來的。
“惡意打假”“索賠獲利”,這兩頂損害營商環境的大帽子扣在打假人頭上,太沉重。
縱容不法,就是法向不法讓步;寬容壞人,就是逼迫好人變壞。
無論專家、媒體還是代表,我想問問你們代表的是誰的利益?如此忌憚打假人打假,居心何在?
不想著如何解決問題,只會解決提問題的人。這是典型的無賴流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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