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如同利益相關者概念一樣,并不能真正讓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一方面,可以想象,在邏輯上,一個職業經理人要逃避責任的最好辦法是什么?就是宣布對所有人都負責任。這樣其實他可以不對任何人負責。如果企業虧損了,他可以說,這是為了照顧消費者的利益。
反過來,商品提價的時候,他也有充分的理由,因為他不光對客戶負責,還要考慮股東的利益。當然,裁員的時候,他也有道理,因為他要照顧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在這樣的概念下,"對所有人負責"其實是對任何人都不負責。
另一方面,一個組織進行決策的時候,往往需要一個相對單一的目標。如果企業要兼顧多個目標,經常沒有辦法決策。比如,一個公司虧損太嚴重,從股東的角度看應該關閉它,但是從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角度看就沒法關閉,因為關閉就要解雇一大批人。
再假設,一個企業,現在有幾千名工人,欠政府幾百萬的稅。如果他按法律繳稅的話,企業就破產了,幾千名工人就失業了,但是他不繳稅的話,這個企業就可以做下去,工人還繼續有工作。這時候,誰能告訴我們,從社會責任的角度講,企業應該繳稅,還是不繳稅?
我們甚至可以問一個更簡單的問題:假如有一個企業,很照顧消費者,免費給社會提供產品,這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拿石油公司來說,如果它免費給人們提供油料,會出現什么結果?
結果會導致石油過度消費,汽車過多,到處塞車,環境嚴重污染,石油資源很快枯竭。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企業從"社會責任"的概念出發,向消費者免費提供產品,實際的結果并不好。它可能是在破壞這個社會,而不是承擔社會責任。
以上這些問題表明,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并不那么簡單,它有很多困惑和悖論,有待我們澄清。
關于企業的目標,有一些常見的說法。比如,經濟學家告訴我們,企業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而管理學家告訴我們,企業要生存和發展,最重要的是為客戶創造價值;社會輿論則呼吁,企業最重要的是要講社會責任。這三者之間有沒有矛盾?
有人認為是有矛盾的,例如,經常有人說,一個企業不能只追求利潤,還要講社會責任。這種說法隱含的意思是,利潤本身是反社會責任的,或者它不是社會責任的組成部分。
但下面我想強調,一方面,在一個健全的市場制度下,企業追求利潤、為客戶創造價值以及承擔社會責任之間,不僅不矛盾,而且是基本一致的。
利潤,是社會考核企業,或者說考核企業家是否真正盡到責任的最重要指標。沒有這個指標,我們就沒有辦法判斷企業的所作所為究竟是損害還是幫助了社會。
另一方面,在一個制度缺陷比較嚴重的社會中,利潤可能不是考核企業行為的最佳指標。這時候我們應該想辦法,以使這個制度變好,使利潤能夠真正反映企業和企業家對社會的貢獻,而不是拋開對社會制度的變革,用說教的方式解決這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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