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是個筐,啥都可以往里裝。
近日有自媒體網上爆料,在江蘇連云港的灌南縣,有一位名叫潘育成的村民因拆遷問題前往北京信訪時,被灌南當地公安以尋釁滋事拘留5日。理由是其“以訪施壓”。
據潘育成的妻子開春霞說,她和丈夫潘育成于2019年2月20日的時候,在連云港灌南縣百祿鎮流轉了一塊近400畝的土地,成立灌南縣逍遙家庭農場從事稻魚混養。
當時他們與百祿鎮政府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期限到2028年。
逍遙家庭農場經營當年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不僅政府為其通水通電,還修建了道路。開春霞和其丈夫潘育成也按照規劃修建了看護用房等設施。
然而時隔兩年之后,2021年百祿鎮鎮委新任書記上任,逍遙家庭農場內的看護用房卻在這位新任鎮委書記的眼里成了“違建”,不久后就被以占用基本農田為由被鎮政府強拆。
如果開春霞農場內的看護房的確占用了基本農田,那被拆就沒有一點問題。
但是令人疑惑的是,當地政府在強拆了看護房之后,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又承諾將在原址重建并進行賠償。不過這一承諾至今仍未兌現。
也正因此,開春霞與其丈夫一直為此申訴。直到此次進京信訪時被抓。
開春霞及其丈夫潘育成所經營家庭農場內的看護房究竟是否占用了基本農田,強拆系現任鎮委書記撥亂反正?還是當時強拆錯了?因爆料此事件的自媒體并沒有說明,目前暫不明了。
不過筆者認為,無論政府的強拆行為是否正確,作為因此事已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開春霞和其丈夫來說,他們有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的權利。
以訪施壓,尋釁滋事,這些莫須有的罪名都不應該強加這兩位回鄉創業的農民身上。
國家之所以設立信訪制度,就是為了讓群眾在除法律以外,多一條解決問題的辦法,是一種比較直接的利益表達形式。
所以從開春霞和其丈夫進京反映問題的事來看,是其依法行使國家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既然國家都不否定公民的這種權利,那么,在開春霞和潘育成沒有違反越級信訪等相關規定時,無論如何以尋釁滋事對他們進行拘留都不妥當。
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是面對問題,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而不是解決掉提出問題的人。若是一味以強權來壓制民眾的訴求,只會激化本就脆弱的干群矛盾。
這種以尋釁滋事為由拘留信訪民眾簡單、粗暴的手段,看似短時間震懾住了提問題的人,但事實上問題仍然存在。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工具,不應該是個別人打壓群眾的手段。
尋釁滋事是個筐,不能啥都往里裝。
希望涉事的灌云縣能夠正視問題,直面群眾的訴求,有錯改之,無錯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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