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玫瑰的故事》,里面的很多人物都和亦舒原著中的不太一樣。
特別是方協文和黃振華這兩個人物,可以說是被電視劇“洗白”了。
電視劇中的方協文,雖然是鳳凰男,但作為復旦計算機專業的研究生,早早踩中了風口,創業做游戲,成了青年才俊。創業兩年就還清了房貸,公司并購又賺了一大筆,在上海北京買房都是小意思。
像方協文這樣的人,雖說控制欲強,但在現實中一定有大把的女孩愿意嫁。
而《玫瑰的故事》原著中的方協文,就非常普通了。
相貌普通,工作普通,二十幾年都還是個小職員。
玫瑰在嫁給了方協文之后,她的美貌消失了,脂肪足夠把她臉上所有具靈氣的輪廓填滿。
在遭受了莊國棟那段感情的打擊之后,玫瑰已經懼怕了愛情,她嫁給方協文的原因只是方協文對她好,她覺得自己不過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子,不想拿起機關槍在社會上搏斗,她知道她能完完全全控制方協文。
原著中,玫瑰與方協文結婚十年,他們定居在美國,玫瑰一邊當學生,一邊當主婦。
玫瑰讀了三個學位:法律、純美術、歐洲文學。但她一點點知識分子的矯情都沒有,對自己的評價很低,她認為自己除了打扮花錢,什么都不會,甚至不能養活自己,就會靠家人生活。
原著中是方協文一直和女兒在美國生活。本來二人因為女兒歸屬的問題一直拖著離不了婚,但玫瑰遇見了傅家明,為了趕緊離婚,只能忍痛放棄了女兒的撫養權。
方協文灌輸給女兒的是:玫瑰是個俗艷的、虛榮的女人,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離開他,是因為他窮。于是方太初也恨她的母親,把玫瑰多年來寄給她的東西都扔掉了。
但事實上,玫瑰與方協文共度十年,方協文每天只需要穿上衣服去上班,一切都不用操心,襯衫褲子熨得筆挺,連口袋中得雜物都騰出來放在替換的干凈衣服內,錢不夠,玫瑰就貼上自己的儲蓄,從沒嫌方協文賺的少,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噴噴,小玫瑰她親手帶大……
方協文說:“只有那3000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
原著中的方協文49歲去世,也是對這個角色最大的仁慈。
另一個角色也是被改成好男人了。
電視劇中,“黃牡丹”黃振華是個挑不出什么毛病來的男人,有著建筑師這樣的高尚職業,也包容了愛人蘇更生的過往的一切。
而在原著中,黃振華在聽說蘇更生結過婚之后,第一反應竟然是跟她分手,后來和好用了“原諒她”這樣的字眼。
蘇更生回懟說:“可是我為什么要你原諒我?女朋友不是處女身,要經過你偉大的諒解才能繼續做人,女朋友結過婚,也得讓你開庭審判過——你以為你是誰?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龐大了!”
從頭到尾,黃振華只愛一個人,那就是他自己。
原著中,蘇更生與黃振華結婚后,也分開過。
因為蘇更生覺得在婚姻中,她已經完全失去了自己,成為了黃振華的影子。
“這十年來,上班我一個人去,下班我一個人回來,中飯你沒有空,晚上你有應酬,生了病我自己找醫生,振華,在不打仗沒有大事發生的時候,我要見你的面也難……我仍是一個寂寞的女人。”
《玫瑰的故事》原著全員渣男,黃振華是最自私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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