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醫法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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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心血管內科李晟醫生在門診診療中,突然遭到一男子持刀傷害,致多處嚴重損傷,經搶救無效,于當晚去世。
7月20日,中國醫師協會、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紛紛發聲,表示要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對傷醫事件零容忍!據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官網消息,7月21日,中共溫州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信息與工程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黨委決定,追授李晟同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說,暴力傷醫不是單純的醫療糾紛,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醫療機構執業場所是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的公共場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其秩序。對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醫鬧入刑”條款,其第二百九十條第一款修改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故此,暴力傷醫事件已經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職責使命,但醫學不是萬能的,醫療效果并不總能滿足患者和家屬的期待。患者和家屬首先應當積極配合醫院進行治療,同時也要正確認識病情和治療效果,不能簡單因病情未好轉便歸咎于醫院和醫生。醫院是保證人民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以及社會安定的重要場所,只有醫患雙方互相理解,通力協作,才能更好的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醫生的價值,不應只在受到傷害時才被重視。”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晟醫生被殺案件值得所有人的深思,情緒失控所做出的暴力傷醫行為不但會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嚴懲,而且也讓廣大醫務人員寒了心。醫患關系的改善需要社會各方的努力,只有醫患雙方互相尊重、互相體諒,使尊醫重衛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才能避免類似悲劇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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