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業主孫某求助媒體,反映自己的企業被湖北省黃梅縣市場監管局以“涉嫌傳銷”的名義聯合法院凍結了企業財產和個人財產800萬元,在整個執法過程中黃梅縣市場監管局偽造數據,憑空杜撰人頭,串通審計人員炮制和被凍結資產相符的“非法收入”,并多次誘導企業主通過“中間人”送現金,中間人請領導吃飯花費兩萬元,并給中間人存有40萬元金額的銀行卡一張,后因沒達到目的市場監管局隨做出行政處罰,沒收企業非法所得290萬元,罰款100萬元,致企業倒閉。
接到求助后本網派員跟蹤調查,諸暨市帥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常成科技有限公司是企業主孫某實際經營的公司,公司主要經營數字電商,免費注冊,贈送注冊人員每人一次免費旅游,旅游公司只收取兩人1300元報名保證金,并贈送1300元消費券,消費劵可以在合作的商家任意消費,不愿意旅游的和沒有消費的,隨時可以退回旅游保證金1300元。經營過程中也沒有任何旅游投訴。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給員工發工資,發現公司賬戶被黃梅縣法院司法凍結,問詢原因才得知是黃梅縣市場監管局以“涉嫌網絡傳銷”凍結了公司賬戶。根據企業主孫某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平臺涉及黃梅縣的參與旅游報名約共30人,該平臺在黃梅縣也沒有分支機構,但是《行政處罰告知書》上明確顯示“至案發,你公司在黃梅已經發展會員1212人”,并認定該公司在黃梅縣設有分支機構,企業方要求市場監管局出示數據來源遭到拒絕。
從企業方提供的2023年5月5日的電話錄音顯示黃梅縣市場監管局趙某(電話13581☆☆☆☆80)要求企業主孫某趕快給中間人程某聯系,并在電話中多次提到“程總給你聯系了沒有?”“他給你說了沒有”“你們溝通好了沒有”“我們要出文書了”等語言。而電話中的程總企業主孫某并認識,是在辦案過程當中程某主動聯系到企業主孫某,孫某說“很莫名其妙我壓根也不認識這個程總,他從哪里得到我的電話也不知道,然后就聯系我說他認識黃梅縣的某領導,可以幫我擺平這件事”;“然后讓我給他準備了40萬塊錢,存在農商銀行卡里,卡號是621457058100XXXX817,現在這個卡還在程某手里,我沒有給他密碼,這中間大概是2023年4月26日上午九點多,程總說事情基本搞好了,讓我把密碼給他,領導要求五一去廬山玩,需要動用10萬塊錢,因為事情還沒辦好,我就沒有答應他”
當時趙某一再要求企業主聯系中間人程某,程某回復企業主孫某說“文書已經做好了,你趕快把錢湊好,他們只給兩天時間,390萬再不給他們就移交給公檢法了”。
通話錄音顯示在審計階段,黃梅縣市場監管局趙某多次打電話要求企業主孫某積極配合審計公司,把三個億的企業流水做小,降低所謂“非法收入”數額,做成剛好符合司法凍結的數字,然后非法收入290萬元,罰款100萬元,剛好湊夠司法凍結的390萬元。企業主孫某拒絕后審計公司還是按照這組數據出具了審計報告。《行政處罰告知書》也是依據杜撰的1212人下線和該審計報告做出的處罰。
國家歷來重視中小企業發展,強調“中小企業能辦大事”“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要千方百計把市場主體保護好,為經濟發展積蓄基本力量。”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依法履行職責或者侵犯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那么根據該案中企業主孫某提供的通話錄音和其他相關資料顯示:1、處罰書中的人員數據1212人是杜撰的;2、另一個重要依據《審計報告》的經營收入是三方協商出籠的。從凍結企業資產到處罰結論出臺長達幾年,這是在依法行政還是另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據企業主孫某反映黃梅縣市場監管局專業辦理“傳銷”案件,知名企業‘某莎襪業’曾被該縣市場監管局以同樣的手段處罰幾千萬元。本網正在聯系“某莎襪業”進行證實,努力還原事實真相。(轉自:中國數字電視《社會與法》欄目)
湖北黃梅:“你要抓住機會,趕快和中間人溝通” ——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被指釣魚執法、制造偽證、誘導企業主送現金 http://www.cctvshyf.com/page.show.6346.html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