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保定一名11歲小男孩在跟隨父親和自行車隊進行騎行的過程中,在接近雙向公路中線時,不慎摔倒,掉在對向車道中,對向駛來的車輛躲閃不及,將小男孩碾壓在車底,小孩子不幸身亡。
這起交通事故令人扼腕嘆息。
據了解,騎行團成員車輛眾多,且違反規則在公路上一路緊跟并行而走。而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明確禁止未滿12周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交通規則不是擺設,那可是孩子的生命線。
然而,就是因為騎行團和家長的疏忽,才造成了這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
不僅如此,有網友稱,在此前,孩子父親曾經發的騎行視頻,有人在評論區好心留言,提醒群騎應不緊跟、不并行,指出小男孩跟車太近易追尾。該父親還回懟網友,稱自己是“蹭風”,“這事還輪不到你管”。
在事故發生之后,這位父親對涉事車輛司機大打出手,但是卻并未表現出對自己的失職和魯莽行為感到后悔。
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曾遇到過這種騎行團。一大群人,在公路上并排騎不讓路,就擋著你的車,你也不敢越線超,只能緊緊跟著。這種作法非常太危險,萬一摔倒,后面以及對面的車輛肯定避讓不及,容易釀成悲劇。
其實,很多運動,一旦成團就變質,比如騎行團,比如健走團,追求整齊劃一,追求人多團壯,盲目攀比,擾民害己,難道一個人騎行一個健走就不能鍛煉了?以為穿上緊身衣就成了蝙蝠俠,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人多勢眾視法律和規則為無物,這樣的“團”只是作秀和炫耀的工具,早就失去了運動的意義。
騎行者更要注意交通安全意識的重要性。無論是成人還是兒童,在騎行過程中都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應在機動車道上騎行,更不應緊跟或并行,或者在騎行中進行危險動作。
另外,騎行者需要佩戴專業裝備,如頭盔、護膝等,安全騎行,是保障自己,也是保護他人。
作為家長更應該做好監護人職責。目前,監護人監管不力已經成為兒童交通事故的主因,監護人作為未成年人的“重要他人”,他們對于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保障還有交通安全教育,都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家長在帶領孩子進行戶外活動時,應該遵守法律法規,應當選擇安全的場所和方式,避免讓孩子處于危險之中。
對于孩子來說,這是一個不幸,他的一生永遠定格在騎行路上,對于他的父母來說,肯定也充滿了懊惱和悔恨,而對于司機來說,這又何嘗不是一場無妄之災呢?
希望在事故認定的時候,能夠公平公正處理,不是誰人多誰有理,也不是誰損失誰有理。
最后只能說,你永遠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個先來,生命只有一次,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時候,更要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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