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結婚更自由,更容易了
8月12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草案規定,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簿,也取消了地域管轄的規定。
消息一出,掀起軒然大波。
如果真要施行,結婚的門檻,簡直是太低了。
無論來自何方的情侶,僅需攜帶身份證,到登記處便能迅速完成結婚流程。
可以說,這賦予了年輕人更多自主抉擇的空間,能讓愛情更加純粹和自由。
但這么一來,也會引發諸多問題。
一方面,一些年輕人盲目沖動,輕易邁入婚姻,無形之中增加了婚姻的不穩定性,畢竟戀愛和婚姻是兩回事。
另一方面,只拿身份證就可以登記,對方是二婚、三婚或幾婚都無從得知,這對婚姻究竟是保護,還是隱瞞和欺騙?
還有,婚姻大事,家長應有知情權,有的孩子戀愛腦,頭腦一熱把婚結了,父母選擇接受還是不接受,都會引起家庭沖突。
生活中無數例子也證明,父母不同意的婚姻,有不少都過不長久。
02
離婚不自由,想分開更難了
此次草案對“離婚冷靜期”進行了細化規定,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可申請撤回。
言外之意,冷靜期期間,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永遠離不了。
個人認為,這會讓婚姻里無賴的一方,變得更無賴,恰恰保護的是無賴一方的權益。
法的制定,應當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維權的成本變高。
尤其家暴這方面,如果是男方家暴,還不愿意離婚,在冷靜期內撤回申請,接著再家暴,女方可能會喪命。
之前有過例子,長期被家暴的女性,給了男方40萬,對方才肯離婚。
但是她在一個月的冷靜期內被丈夫殺了,頭七都過完了,冷靜期還沒過完。
所以,加大了離婚難度,難道就能保住婚姻嗎?
未必。
人為設置離婚障礙,相反,只會讓大家更抵觸結婚。
成年人決定離婚,多半都有自己的考量,本來協商解決,成本最低,偏偏得上法院申請,走法律途徑,這只會讓簡單的事情復雜化,激發新的矛盾。
還有,即使過了冷靜期,男女雙方要想正式離婚,還得帶著協議面談孩子歸誰?財產怎么分?債務誰來扛?
這些問題,都得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才能換來離婚證。
為此也有網友說:
“離婚門檻可以再高一點,那樣就沒人結婚了。”
03
其實,結婚才需要冷靜期
離婚不應該設置門檻,結婚才需要。
現在找工作需要考證,入職先培訓,結婚也應該先培訓。
成年人應當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那些承擔不起為人妻、為人夫、為人父母的人,不能讓他們禍害無辜的人。
總之,婚姻新規降臨,一時激起千層浪。
這次草案,對婚姻到底是束縛還是保護?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社會熱點2
社會熱點 · 目錄
上一篇超級細菌蔓延!世衛組織:已在16個國家發現,抗生素對它不起作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