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北小孩跟著父親在公路上騎行,后被某輛同行車別倒,孩子倒地被對向駛來的小汽車碾壓身亡。日前,涉事司機家屬收到消息,司機姜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執行逮捕。
真是“車在路上跑,禍從天上來”!
事情發生在河北省保定市容城縣賈光鄉南后臺村附近南拒馬河右堤道路上,事發路段是未交工驗收路段,沒有通車。該路段并未有相關標識,平常上路的小車很多,騎行的人也非常多。
死亡的孩子11歲,其父熱愛騎行,也會拍一些騎行視頻放在社交平臺。曾經有網友提醒他,孩子太小,不適合跟團騎行也不適合在快速路騎行,其回懟“關你什么事兒?
這天騎行的時候,父親在前面,孩子跟在后面。相關視頻里還傳出孩子喊“慢點兒”的聲音,沒一會孩子的自行車被同行的一輛車碰到,孩子和車倒地。而對面正來一輛小汽車,躲閃不及,一剎間就壓過去了,孩子在送醫途中死亡。
司機稱當時自己開得不快,行車記錄儀顯示,汽車車速52km/h左右,事發時汽車兩側均有騎行者。
司機家屬收到消息:經容城縣檢察院批準,對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姜某執行逮捕。姜某的妻子身患白血病。
涉案司機姜某某對于被指控過失致人死亡罪感到不解,他對于自己被認定的罪名表示不認可,認為這是交通意外,自己沒有犯罪。
對此網友們的意見也各不相同,有的認為,“如果司機真被判刑,此案的影響力將是里程碑式的,對正義的摧毀力度不亞于當年南京法官的“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
有的認為“主要責任是孩子父親,帶孩子危險駕駛。這個司機次要責任。施工方也有責任。路沒開放,你路口的入口處要擺石墩子的。車主一定別認,上訴維權。這是哪門子過失致人死亡,人家也沒超速,沒越線。這個孩子父親才是主要責任人。因為他騎太快孩子跟不上才摔的。”
也有的認為“司機太倒霉了,運氣問題”
無疑,這場事故對孩子的家庭和小車司機家庭都是一場災禍。那么對此,你覺得誰才是“罪魁禍首”呢?涉事司機應不應該被逮捕?屬不屬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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