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么多年,有多少人呼吁過解除禁摩、取消摩托車報廢年限的規定,而沒有得到回應。
然而就在9月12日,商務部回應了“取消營運車輛、摩托車使用一定年限后強制報廢”的建議。財聯社9月12日電,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有網民建議“取消營運車輛、摩托車使用一定年限后強制報廢”,商務部回應稱,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勵技術進步,加強環境保護,2012年,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提出了包括營運車輛、摩托車等在內的機動車報廢管理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汽車和摩托車產品質量和技術性能不斷提升,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改善,對完善機動車強制報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國務院相關部門將統籌考慮機動車技術狀況、使用強度、安全需要、節能環保、擴大消費等因素,綜合社會公眾、行業企業、政府管理部門等各方意見,研究確定機動車報廢的科學合理標準,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在這個時間點,挑出這個建議進行回復,其中的一些文字還是第一次出現,值得玩味。
首先,類似的建議不是一年兩年一人兩人提出過,而是持續多年有眾多的人和社會團體提出過類似的建議,沒有得到正式回復,而這一次商務部罕見地回復了。
在眾多關于摩托車的建議中,為何讓商務部回應摩托車強制13年報廢的規定,而不是讓交通部回應多地禁摩的規定。同樣值得玩味。
第二,在2019年,國家層面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摩托車相關政策,比如150cc及以下排量摩托車免征購置稅、新車六年免檢、摩托車一證通辦等利好政策。同時,2017年底,西安解禁摩托車,此后廊坊、濟南、青島陸續解禁摩托車。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才有了2021年國內摩托車市場銷量重回2000萬輛以上的成績。
對于摩托車,政策放松了最表面的一層,就起到了這么大的作用,而在經濟吃緊的今天,會不會繼續松綁呢?
第三,在商務部的回應中,對于當初制定13年報廢的強制標準的理由是這樣描述的:“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勵技術進步,加強環境保護,2012年,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提出了包括營運車輛、摩托車等在內的機動車報廢管理要求。”
其中兩個重要理由,一個是安全,另一個是環保,技術和安全、環保強相關。
第四,在描述實行強制規定的這12年中,情況發生了變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汽車和摩托車產品質量和技術性能不斷提升,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改善,對完善機動車強制報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帶來摩托車的自身安全性提高、排放標準提升。因此,當初因技術原因制定強制標準的理由就削弱了一部分。
“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改善”,隨著城市化進程,無論城市內部還是連接各個城市的各級道路,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交通管理方面,無論從硬件到軟件,也都有了顯著的提高。因此,當初從道路交通環境出發制定強制標準的理由也削弱了一部分。
以上兩個變化,引出“對完善機動車強制報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就是商務部回應建議的根本動機。
因此,下一步,商務部一定會出臺修正標準,而不是隨便回應,后無下文了。至于多久能出臺新標準,請看接下來的分析。
第五,“下一步,國務院相關部門將統籌考慮機動車技術狀況、使用強度、安全需要、節能環保、擴大消費等因素,綜合社會公眾、行業企業、政府管理部門等各方意見,研究確定機動車報廢的科學合理標準,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上述為具體工作安排的文字描述。從以上文字來看,修正強制標準的理由和當初制定強制標準的理由有著明顯的不同。
當初制定強制標準時,只考慮安全、技術和環保,而現在隨著情況的變化,需要考慮的要素中增加了消費,這點尤其值得關注。
我們能夠明顯感覺到這幾年的經濟狀況,摩托車的體量雖然難以和汽車相比,但摩托車每年2000萬輛的規模,和帶動的上下游產業,包括文化旅游,對拉動經濟的作用也不容小覷。以刺激消費角度出發的要素,首次出現在修訂摩托車報廢年限強制標準過程中,值得關注。而這個要素可能成為修訂標準進度的關鍵點。
“統籌考慮機動車技術狀況、使用強度、安全需要、節能環保”,以上四個要素,相對于12年前明顯提升,有利于松綁13年報廢期限。
再看“國務院相關部門……將綜合社會公眾、行業企業、政府管理部門等各方意見”,當初制定強制標準的流程我們不太清楚,而這一次將征集三個群體的意見,最后應該還是商務部拍板。其中很明顯,社會公眾、行業企業的意見肯定有利于政策松綁。
在商務部回應的最后,說明了修正標準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達到“研究確定機動車報廢的科學合理標準,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其中包含的內容相當寬泛,但也隱含著服務于市場的意味,刺激消費應該是一項不可或缺的任務。
綜上所述,如果定量地分析,12年前制定13年報廢年限的理由為100分,假定其中安全50分,環保50分,由于摩托車技術與安全和環保都有關聯,因此再假設摩托車自身安全技術40分、摩托車環保技術40分、摩托車管理難度20分。
在強制標準執行12年后,技術進步、交通環境改善,當初制定13年報廢的要素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讓我們試著定量分析,其中支持13年報廢的摩托車自身安全技術分降為20分,摩托車環保技術分降為20分,摩托車管理難度分降為10分,整體降了一半,同時,結合數據,需要考慮摩托車使用強度10分支持放松標準,再考慮刺激消費10分支持放松標準。
這樣算下來,支持現有13年報廢標準的分值降為30分。
綜上所述,摩托車強制13年報廢的標準一定會有變化,并且在一年內,這是我們的推測,對不對各位見仁見智,歡迎討論。
相信政策制定者一定會通過制定新的摩托車報廢強制標準,實現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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