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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超股份)終止創業板上市申請,這是中超股份第三次終止,終止在第三輪問詢回復尚未披露的階段。此前公司分別于2019年、2020年申報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后撤回。此次IPO,公司擬募集資金12.4億元,選擇的是創業板第一套上市標準,保薦機構是海通證券。
《摩斯IPO》研究后認為,中超股份正面臨主要產品下游電纜行業產能整體過剩,新產品下游鋰電池行業階段性去庫存的窘境。公司業績增長乏力,報告期大額分紅同時又募資補流,讓公司IPO再次劃上了句號。
中超股份主要從事無機非金屬材料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以超細氫氧化鋁為代表的低煙無鹵阻燃材料,以及以特種氧化鋁、勃姆石為代表的鋰電池涂覆材料等。
裴廣斌與張金華合計控制中超股份61.61%的股份,是中超股份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劉愛林與實際控制人裴廣斌、張金華持股比例相近,但未與裴廣斌、張金華一同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未認定為共同控制人。交易所讓公司結合劉愛林在公司處承擔的職務及經營決策中發揮的具體作用,報告期內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的參會、提議、表決情況等,說明實際控制人認定依據的充分性,裴廣斌、張金華、劉愛林三人在歷次股東表決中是否存在實質性合意。
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中超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6.81億元、8.34億元和9.36億元,同期實現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37億元、1.41億元和1.42億元。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0.72%、27.70%和25.84%,毛利率不斷下滑,公司業績整體已出現增收不增利的情況。
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報告期),中超股份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為4480.00萬元、5600.00萬元和4480.00萬元,三年累計分紅1.46億元,同時,公司計劃使用募集資金中的2.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報告期內,中超股份產品較為單一,主要營業收入及經營利潤來自于超細氫氧化鋁產品。超細氫氧化鋁阻燃劑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93.22%、89.87%和89.02%。公司生產銷售的超細氫氧化鋁產品目前主要應用于電線電纜、高端保溫材料、覆銅板等領域。
目前,我國電纜行業產能整體過剩,下游電力、通信、建筑等傳統行業增速放緩,競爭激烈,利潤微薄,開工率不足,高端產品依賴進口,且電纜企業數量眾多但規模普遍偏小。也因此,中超股份各期前五大客戶集中度約30%,客戶較分散,毛利率下降。
報告期各期,公司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63%、4.60%和5.04%,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4.81%、5.26%和6.67%。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中超股份先后自華東理工大學和南京工業大學受讓取得了“超細氫氧化鋁的制備方法(ZL200510110587.2)”和“一種快速陶瓷化耐火電纜料及其制備方法(ZL200810236176.1)”兩項發明專利的所有權。公司坦言,上述受讓取得的專利不能直接生產相關產品,但專利所涉及的相關技術及制備方法已用于公司的超細氫氧化鋁系列產品的生產中。
報告期內中超股份還存在與清華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國內高校存在合作研發的情形。交易所對公司是否具有獨立研發能力,是否存在對第三方技術依賴提出了問詢。
據招股書披露,中超股份主要產品超細氫氧化鋁在國內市場占有率較高,連續三年產銷規模位居行業首位,2022年公司超細氫氧化鋁市占率超過20%。目前超細氫氧化鋁整體市場規模相對較小,交易所對公司大規模擴產的必要性,是否存在競爭加劇及產能過剩的風險及是否能夠充分消化募投項目產能進行了重點問詢。
作為中超股份新發展的另一條支線業務,報告期內,公司鋰電池涂覆材料尚處于市場導入期,特種氧化鋁和勃姆石產品產能產量較低,尚未形成規模效應,占公司整體營業收入和經營利潤的比例較小,目前鋰電池行業也存在產能過剩的問題。
作者 | 摩斯姐
來源 | 摩斯IPO(Mors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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