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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中輕長泰(長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輕長泰)科創板IPO終止。公司原本擬募集資金4.5億元,擬采用科創板第一套上市標準。公司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
《摩斯IPO》認為,中輕長泰終止主要是因為公司部分產品知識產權與合作方共同所有,交易所質疑其是否具有科技創新能力、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這是能否沖刺科創板的關鍵。同時,公司下游客戶行業集中度較高,7成收入來自制漿造紙行業,業績成長性被交易所問詢。
中輕集團直接持有公司51%股份,通過長沙工程公司持有公司11.627%股份,合計控制公司62.627%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保利集團直接持有中輕集團100%股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2020年至2022年(報告期內),中輕長泰營收分別為4.23億元、4.97億元、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5060萬元、4834.6萬元、6349.65萬元;扣非后凈利分別為3762.9萬元、4385.1萬元、5887.5萬元。
中輕長泰毛利率持續下滑。報告期,公司綜合毛利率從2020年的31.91%下滑至2022年的25.22%,其中智能制造物流系統毛利率分別為34.45%、31.74%和26.73%,智能倉儲物流系統的毛利率分別為17.65%、18.29%和19.53%。
中輕長泰下游客戶所屬行業較為集中。公司下游客戶主要為制漿造紙行業的企業,報告期內,公司來自制漿造紙行業的收入分別為34,697.24萬元、34,538.40萬元和43,816.14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分別為82.81%、70.13%和73.68%。
交易所要求結合公司客戶開拓情況、在造紙領域市占率、主要客戶產能情況及下游需求等說明公司是否具有較強成長性,并完善業績波動相關重大事項提示
中輕長泰列示了主要產品的相關指標和功能先進性與同行業公司產品的對比情況,部分產品無可比數據,部分產品僅與國外少數廠商進行了對比,對比結論為達到國內先進或國際先進。
中輕長泰與長沙市云牛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公開信息,成立于2022年)、深圳市木牛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公開信息,成立于2021年)于2022年合作研發叉車機器人,約定叉車機器人的操作系統對應的知識產權由合作方所有,中輕長泰與合作方按照不同的銷售模式采用不同的收益分成模式,中輕長泰在長沙市天心區存在兩處為研發合作方深圳市木牛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租賃的宿舍。
交易所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國內先進或國際領先”的具體依據、是否客觀準確,并結合相關細分領域發展現狀和趨勢、性能功能國際國內對比等情況,說明中輕長泰是否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等先進技術或產品,是否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長沙市云牛機器人、深圳市木牛機器人的基本情況、研發團隊、技術來源與實力,成立不久即與中輕長泰合作研發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采用不同收益分成模式的含義,雙方合作研發的金額、各自發揮作用的關鍵程度、最新研發進展、預計研發成果在中輕長泰產品體系中的作用及重要性,結合上述情形及中輕長泰存在共有知識產權等情況,說明中輕長泰研發活動是否依賴第三方;上述前瞻性布局領域和在研技術產品的行業研發情況,中輕長泰的研發進度及商業化預期,是否存在技術瓶頸或障礙,完善相關信息披露。
作者 | 摩斯姐
來源 | 摩斯IPO(Mors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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