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二月,荊州城內(nèi)的百姓們交頭接耳,神色怪異地議論著一樁剛聽聞的噩耗:遼王府嫡長孫朱致樠“無疾而死”。大伙并沒有對這位小世孫的離世感到任何惋惜,反而異口同聲地給這件事下了一個定義:“惡念之報”。
遼王,是大明王朝分封在荊州的親王,位于整個府城政治生態(tài)的金字塔頂端。朱致樠(音mán)幼年夭折,肯定沒有做過壞事,百姓們又為何對他惡意如此之大呢?說起來還是這位小世孫的祖父、時任遼王朱恩鑙(音jī)犯了眾怒,這才讓大家對他的長孫恨屋及烏。
荊州古城
其實朱恩鑙可能自己也覺得有些無辜,明明是有人要謀殺親王,自己才會一時頭腦發(fā)熱。那么這場發(fā)生在明孝宗弘治年間的謀殺遼王案,究竟有些什么樣的曲折離奇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都是沒錢惹的禍
朱恩鑙,遼靖王朱豪墭嫡次子,先封鎮(zhèn)國將軍,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封為遼世子,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襲封遼王。
明代的首封遼王朱植,是開國太祖朱元璋第十五子,原本的封國在遼東廣寧(今遼寧北鎮(zhèn))。靖難戰(zhàn)爭時朱植站隊建文帝朱允炆,而篡位成功的燕王朱棣,自然會對這個弟弟展開報復。遼王被削去三護衛(wèi),封國由廣寧改遷荊州,并在此郁郁而終。
遼簡王朱植墓園
在朱棣的永樂朝,朱植的歲祿只有一千石,和《皇明祖訓》中所載親王歲祿一萬石相差懸殊。直到仁宗朱高熾和英宗朱祁鎮(zhèn)的繼位,遼王歲祿才增加到三千石。相比較之下,遼藩宗室的日子更難過,因為親王、郡王的歲祿可以“府內(nèi)自收”,而普通宗室的歲祿只能“于官倉支給”。
這里面有什么區(qū)別呢?王府自己去收,一來可以保證都是新米,二來可以不用看地方官員的臉色。到了明代中期,宗室歲祿已經(jīng)成為了朝廷方面一個巨大的財政包袱,地方官也是能拖就拖。宗室們雖然屢屢請求效仿親王、郡王,卻總是被駁回。
己丑,遼府輔國將軍豪堥,奉國中尉豪坲、豪?各奏祿米于官倉支給不便,乞與民兌支。事下戶部,以為無例難從。上是之。—《明憲宗實錄卷五十》
- 中低級宗室的掙扎
上津縣主儀賓袁鏞,松滋王府鎮(zhèn)國將軍朱恩鑡、朱恩錍、朱恩(釒倉),長陽王府鎮(zhèn)國將軍朱恩鍝、朱恩?,遠安王府奉國中尉朱恩(釒危)、朱恩錬、朱恩鋼、朱豪坲,本次謀殺遼王案的主犯和從犯。
謀殺遼王案涉案宗室世系圖
首封松滋王朱貴烆,朱植第八子,正統(tǒng)七年(公元1442年)去世,謚曰安惠。時任松滋王朱豪垔,松滋安惠王嫡長子。而朱恩鑡等三人,分別是朱豪垔的第三子、第四子和第五子。至于上津縣主,則是朱豪垔的妹妹,所以儀賓袁鏞是朱恩鑡等人的姑父。
首封長陽王朱貴烚,朱植次子,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進封遼王,正統(tǒng)四年(公元1439年)削爵廢為庶人,正統(tǒng)十三年(公元1448年)去世。時任長陽王朱豪?,遼庶人朱貴烚嫡長子,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封為輔國將軍,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復爵長陽王。朱恩鍝,朱豪?嫡次子。
首封遠安王朱貴爕,朱植第三子,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削爵廢為庶人,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去世。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明英宗施恩宗室,朱貴爕嫡長子朱豪堥封輔國將軍,包括朱豪坲在內(nèi)的其余諸子封奉國中尉。
明代親王府大門
我們前面提過,遼藩中下級宗室的日子,還是比較苦的。哪怕上津縣主是郡王的妹妹,也因為“府中艱難”,婚禮都辦得極為勉強。為了改善生活,朱恩鑡等人仗著自己近枝宗室的身份,強行闖入荊州府庫支取歲祿。
雖然地方官拿這幫人沒辦法,但是朱恩鑙作為本府親王,有權對宗室進行約束。然而朱恩鑙襲封之后,曾經(jīng)挾私報復過長陽王府寧福縣主,宗室們對他的觀感本就不好,于是準備向朝廷“抵奏”遼王,也就是告狀。未曾想朱恩鑙棋高一著,率先揭發(fā)此事,從而惹來了朝廷對朱恩鑡等人降敕斥責,雙方矛盾惡化。
鋌而走險殺親王
不能按時領到歲祿怎么辦?這時候袁鏞給幾個內(nèi)侄出了個主意,讓他們扯松滋王府的虎皮做大旗,召集荊州城內(nèi)的惡少去搶奪“軍民商賈之利”。眼看著這一招很有效,于是長陽王府、遠安王府的那些落魄宗室也紛紛跟上,一時間荊州城內(nèi)亂作一團。
荊州古城
有了三家郡王府作為后盾,惡少們更是肆無忌憚,搶錢的同時還“棰死平人”。甚至還有人走投無路,不得不自縊而死。事情爆出來以后,當朝皇帝明孝宗朱祐樘很生氣,讓遼王朱恩鑙出手拘捕朱恩鑡等人,并且對袁鏞展開立案調查。
上惡其不道,命鎮(zhèn)守湖廣左監(jiān)丞劉雅密啟遼王,拘恩鑡等幽之。其所集兇徒即遣人往捕。并袁鏞等皆問擬明白以聞,不許疎漏。—《明孝宗實錄卷五十六》
對于這一次遼藩宗室的所作所為,朝廷的定義是“同惡相濟,人情騷然”,所以讓遼王將朱恩鑡等人“隔別嚴禁”,并且時刻派人巡邏,不許他們外出。
孝宗朱祐樘劇照
沒了額外收入,歲祿又被拖欠,現(xiàn)在還慘遭禁足,三家郡王府的宗室們怨氣沖天,一致認為是朱恩鑙在背后搗鬼。既然你不讓我們好過,那咱們干脆就把你干掉,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誰怕誰?
說干就干,大家私下串聯(lián),召集了一百多人,準備謀殺遼王。從這個人數(shù)來看,袁鏞、朱恩鑡等人是打算明火執(zhí)仗闖入王府殺人。我們前文說過,遼王的三護衛(wèi)早已被朝廷削除,王府內(nèi)最多不過三百名校尉,是否有戰(zhàn)斗力還不好說。如果這一百多人都是精壯漢子,只怕朱恩鑙真的性命堪憂。
然而畢竟人多口雜,這么多人想要保守秘密,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朱恩鑙很快就收到了線報,而且反應迅速,立刻上報朝廷。明孝宗大怒,對遼藩宗室的行為定了調,準備嚴辦。
上曰:“恩鑡等不遵祖訓,招集兇徒。恣肆為惡,戕虐軍民。又屢犯不悛,罪難輕貸。”—《明孝宗實錄卷六十》
孝宗朱祐樘劇照
最終處理結果如下:
松滋王府鎮(zhèn)國將軍朱恩鑡、朱恩錍、朱恩(釒倉)削爵廢為庶人,連家屬一起送鳳陽高墻監(jiān)禁。
遠安王府奉國中尉朱恩(釒危)、朱恩錬、朱恩鋼、朱豪坲“姑宥之”,革去冠服歲祿閑住。
長陽王府鎮(zhèn)國將軍朱恩鍝、朱恩?革歲祿三之二。
儀賓袁鏞發(fā)遼東三萬衛(wèi)充軍。其余為惡者一百二十八人,連家屬一起發(fā)延綏、寧夏、甘肅等地永遠充軍,而且還有一條:“杖而遣之”。
明代親王府復原圖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遼王殿下可能是覺得判決太輕,咽不下這口氣,竟然暗地里讓人在那一百二十八人被執(zhí)行杖刑之時下死手,結果一下子活活打死了八十多人。回到本文開頭,這樁慘案發(fā)生后沒幾天,朱恩鑙長孫朱致樠就突然夭折,才會被荊州老百姓認為是遼王本人作惡,報應到了后輩頭上。
- 涉案宗室結局
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七月,遼王朱恩鑙去世,終年四十四歲,謚曰惠。據(jù)記載,這位遼惠王是“疽發(fā)背而薨”,史書由此還給了一句評語:“世之陰險害人者亦可以鑒云”。
奉國中尉朱豪坲,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復全祿。鎮(zhèn)國將軍朱恩?,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復全祿。奉國中尉朱恩鋼,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復半祿。
丙午,給遼府奉國中尉恩鋼祿米一半。先是恩鋼犯罪,革冠帶祿米二十余年。至是其母安人李氏奏稱年老,子母凍餒。上憐而復之。—《明武宗實錄卷七十六》
世宗朱厚熜劇照
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閏四月,革職奉國中尉朱恩(釒危)次女潛逃出荊州,千里迢迢趕到京師告御狀,稱自己和姐姐都是父親在革職前所生,按理應當享受朝廷賜婚的待遇。但是遼王府長史挾私報復,以至于拖延至今。從時間上看,此時距離謀害遼王案已經(jīng)過去了三十一年,姐妹二人在古時候確實算是高齡剩女,難怪要冒著風險來京師告狀。
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六月,鳳陽高墻已故庶人朱恩錍、朱恩(釒倉)的家屬,已經(jīng)依然在世的朱恩鑡及其家屬,被明世宗朱厚熜開恩放回荊州,交給遼王府隨住,其口糧、布花、婚配等項給如高墻例。
結語:發(fā)生在弘治年間的這場離奇的謀殺遼王案,說白了就是底層宗室一次絕望的反抗。雖然他們在面對老百姓的時候很強勢,可以巧取豪奪,但歸根結底在面對更強勢的本府親王、郡王,乃至地方官之時,自身的利益無法保障。
朱元璋制定《皇明祖訓》的時候,并沒有禁止宗室出仕:“其有文武才能堪任用者,宗人府具以名聞,考驗升轉如常選法”。但是朱棣靖難以后收緊了藩王們頭上的緊箍咒,此后的大明宗室慢慢變成了朝廷的吉祥物。親王、郡王還好一些,底層宗室甚至還有淪落到去當車夫的。
當絕望累積到一定程度,自然會伴隨著暴力。像謀殺遼王案這樣的亂象,不是第一起,更不會是最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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