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盡山林,綠地嵌流川,寥寥數筆是對羅源美景的真實刻畫。
羅源縣檢察院始終堅持生態修復新理念,以檢察藍護羅川綠,在近幾年的生態公益檢察實踐中,不斷探索如何將檢察公益訴訟的辦案效果更有效地回饋到生態保護中去。
在實踐中發現,生態修復資金存在專款專用難、審批程序繁瑣、部門信息不暢、財務審計缺失等問題,即收繳難、使用難、管理難。
羅源縣檢察院以問題為導向,明確解決思路,積極謀劃,商請11家行政部門溝通研究、協同配合,聯合出臺《羅源縣檢察公益訴訟賠償資金管理使用辦法》。
該《辦法》規定
法檢機關主要負責審查資金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保證公益訴訟目的的實現;財政部門負責嚴格規范審批支出資金,避免濫用;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負責專業審查生態修復治理方案,環環相扣,專款專用,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通過推進機制落地,破解三座大山難題
誰來交、怎么收、怎么用
有了制度保障
羅源縣檢察院通過聯合設立生態修復金賬戶,多方聯動,厘清分工,有效解決了生態修復的最后一公里難題,實現了生態修復金機制長期順暢運作,成果切實落地。
位于羅源縣西蘭鄉甘厝村的水松群落正是上述《辦法》推動生態保護落地見效的現實寫照。
該水松群落是目前全國面積最大的天然更新群落,對研究其致危原因、科學推進保護與拯救具有極端重要的科研價值,省林業局、省林科院專家多次來羅現場調研。
羅源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西蘭鄉政府共同建設水松群落生態司法保護基地,申請立項使用50余萬元生態修復金用于水松群落保護,以今人之力護遠古之樹。
水松與村居和美生艷,實現保護與開發相結合,該機制的順暢運作不但有效回饋生態保護,更進一步推動行政機關履職和整改落實。
今年初,羅源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羅源縣某水庫上游河道內有一座近20米高的違建水壩,違規擴容20余萬立方米(已達小二型水庫標準)。進一步調查發現,2017年以來,雖經相關行政部門多次執法,違建壩體仍未被拆除,嚴重影響下游河道行洪安全,對下游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威脅。
針對該案違建時間長、整改難度大等問題,羅源縣檢察院通過邀請村居志愿者參加圓桌會議、公開聽證等辦案方式,了解到該案問題的關鍵在于拆除資金無法落實。根據《辦法》規定,立即向縣政府申請召開專題會議,建議將已入庫的生態修復金先行用于違建水壩的拆除工作,確保在汛期來臨前消除下游群眾的“懸頂之患”。
該案辦理得到縣委縣政府的批示肯定,被福州電視臺法眼欄目組專題報道,并經省檢察院選送至最高檢參選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
羅源縣檢察院將進一步發揮生態修復金賬戶優勢,探索司法碳匯等多元生態修復新機制,繪就生態治理新藍圖,以高質效檢察履職為護航美麗中國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文案 | 第二檢察部 黃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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