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世界環境日即將到來之際,6月3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發布生態檢察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21年至2024年,房山區檢察院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582件,其中刑事檢察案件226件,行政檢察案件218件,公益訴訟檢察案件138件。
刑事檢察案件主要涉及非法狩獵罪(占比50.44%)、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占比17.70%)、污染環境罪(占比11.50%)、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占比11.06%)、非法采礦罪(占比5.31%)等罪名。
房山區檢察院共辦理非法狩獵、非法捕撈刑事案件81件101人。這兩類犯罪以獵捕野生鳥類、魚類為主,破壞生物多樣性。有的犯罪分子通過網絡平臺、鄉村集市購買捕獵工具,誘捕或射殺鳥類后販賣牟利,被獵捕的對象多為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鳥類。如袁某某等3人利用粘網、電子誘捕器獵捕、倒賣國家二級保護野生鳥類,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辦理非法傾倒垃圾刑事案件8件32人。此類犯罪呈現職業化、跨區域特征,社會危害性大,多數系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混合傾倒,且垃圾體量巨大,處置費用和生態修復成本高昂。如張某甲等5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組成專門從事非法轉運傾倒垃圾的團伙,從市區各工地收購建筑、生活等垃圾,分工負責聯絡上游貨源、下游傾倒場地以及運輸車隊,非法傾倒固體廢物共12處,占地面積約5萬平方米,傾倒固體廢物總方量約31萬立方米,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至2萬元不等,支付生態修復費用、懲罰性賠償金、鑒定費用等人民幣1.4億余元。
白皮書指出,部分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水問題應引起重視。房山區檢察院辦理水污染刑事案件1件3人,公益訴訟案件66件。有的生產經營者因管理不善,致使生產經營產生的污水漫溢,涉及汽修、食品加工、化工等行業;有的生產經營者故意排放污水至城市管網。如某環保公司和楊某、呂某某、王某等3人污染環境案,公司負責人楊某與某小區物業經理呂某某勾結,多次將餐廚垃圾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直接排放至呂某某所管理小區的下水管道,導致污水處理站設備損壞,大量超標污水流至河道下游,相關水體受到嚴重污染,該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楊某等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賠償損失及生態修復費用84萬余元。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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