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珙縣法院采取“法院+工商聯”多元解紛模式,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建筑企業勞務合同糾紛案件。
2021年,原告王某(勞務班組長)承包了被告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某高速路段輔助工程的勞務工程,王某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后,雙方辦理了結算確認應支付款項200萬余元,同時約定了付款期限。后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陸續支付了大部分款項,剩余23萬余元經王某多次催收仍未支付,無奈之下王某訴至法院。
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將案件委托給特邀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工作,考慮到被告公司在本區域內涉及多起訴訟案件,同時邀請了工商聯工作人員助力訴前調解工作。
“我們認賬,不是不付錢,大部分的工程款我們都付了,剩下的款沒付主要是因為公司暫時遇到一點困難,我們同意調解,這個月就把錢付了……”,特邀調解員每次聯系被告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得到的答復均是馬上付款,但遲遲未支付。經過調解員耐心勸導、工商聯多次督促,被告公司終于同意到法院進行現場調解。
調解現場,特邀調解員通過釋法說理消解當事人對抗情緒,平息矛盾沖突,工商聯則充分發揮“娘家人”作用,從未來繼續合作及企業長遠發展角度引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邀調解員趁熱打鐵向當事雙方剖析了采取訴訟途徑帶來的時間、金錢成本,并圍繞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等問題開展調解,妥善平衡雙方利益。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反復協商,最后案涉當事人就欠付金額和分期還款方案在現場簽訂了調解協議。至此,在法院、工商聯的聯動下,該起涉企糾紛得到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當場為法院訴前調解工作的高效和耐心服務點贊。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珙縣法院始終堅持積極探索多元解紛機制,辦理涉企案件時,借助工商聯貼近企業、熟知行業這一突出優勢,強化與縣工商聯之間的溝通協調,在司法服務和推動涉民營企業糾紛多元化解方面重點發力,做深做實商事糾紛案件源頭治理工作,有效助力營商環境優化,為大力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實現“產業珙縣”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文中涉及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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